中标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公开询价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2/12/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公开询价 |
项目概况: | 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物资。 |
项目单位: | 独山子石化公司物资采购部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其他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 询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 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 即可。)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董骞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992387707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裴英杰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9923877332 |
其他: | 无 |
2 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公开询价.rar2 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公开询价.rar
2022年12月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项目编号:SB-2022-12-02询价书自采-综合采购-SB-2022-12-02-限下-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公开询价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
1、不接受联合体。二、报价人资格要求本次采购物资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公司聚烯烃二部风动工具附件,具体见附件。一、询价物资描述项目编号:SB-2022-12-02采购公告
1.询文件的获取:有意报价者,可自行登录网址https://www.cnpcbidding.com/html/1/index.html在询价(竞价)模块中查看,并下载。询价文价下载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手机下载下来附件文件后缀为bin,可能直接打不开,将后缀名改为rar即可。)三、询价文件获取方式及报名信息5、资格要求:中石油网内合格供应商。4、在集团公司《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公布的存在产品质量问题的、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系统中供应商状态显示非正常的、在独山子石化公司调查处理期内、暂停交易期限内的报价无效。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否则报价无效。2、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
逾期报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以我部指定邮箱中实际接收时间为准;2.报价文件递交方式:在开报价时间截止前将报价文件的EXCEL表及盖章后扫描件成1个PDF的文件发至我部专用报价邮箱:dszshwcb@vip.163.com,邮件报价时“报价文件名称”、“邮件主题”请按照“SB-2022-12-02公司名称(可简写)+报价文件(一次报价)”编写。(文件需小于等于10MB)”填写,否则视为无效报价。1.报价截止时间:12月20日18点前四、报价截止时间和报价方式3.有意报价者需将报名信息发送至执行人联系人邮箱后,报价方才有效,不发送报名信息者,报价将不被接受。2.请自行依据本询价书中报价人资格要求核对资质,于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上午10时00分至13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将报名信息(格式不限,内容需包含本项目编号SB-2022-12-02,报价人全称,报价人联系方式、邮箱等相关内容。)发送至采购执行人邮箱(335152953@qq.com)。可在邮件正文中直接填写上述信息内容即可)
采购人:中国石油独山子石化公司五、采购人及采购执行人信息*报名信息接收邮箱335152953@qq.com、报价文件接收邮箱dszshwcb@vip.163.com,并非同一个,发送前请仔细核对。*本项目中所有的技术标准、供货要求、合同等实质性(合同条款中带*条款,技术要求确认书中关键性条款)均应完全响应,不允许偏离。如有其它偏离需单独列出。否则视为完全响应本询价书内容。*报价单格式须采用本采购文件中报价文件表格式,如使用其它格式,视为无效报价。*重要提示:
报价须知电话:0992-387733213999721973联系人邮箱:335152953@qq.com采购执行人:裴英杰电话:0992-3877071项目联系人:董骞
4、采购人将综合评审报价方的报价文件中价格、服务和技术等方面对采购文件的响应情况并确定合同相对方,报价最低的单位并不必然成为最终确定的合同相对方。3、报价文件自开报价日期起,有效期为90天,如遇特殊情况,采购执行人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报价方提出延长报价有效期的要求。(该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邮件形式进行)2、报价文件应加盖单位印章,报价人须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所列出的主要合同条款及关键技术参数(见附件)。报价单位在递交报价文件以后,在规定的开报价时间之前,可以书面/邮件形式向采购执行人递交修改和撤回其报价文件的通知,但在开报价时间之后,不能修改和撤回报价文件。在报价截止日期前,采购执行人有权主动或因澄清报价方的疑问而对本采购文件进行修改并以书面/邮件形式通知所有领取采购文件的报价方,以上修改文件将构成本采购文件的一部分并对所有报价方有约束力。采购执行人有权决定在采购文件修改时是否相应延长报价文件递交的截止期,延长的决定以采购执行人的书面/邮件通知为准。1、报价方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报价方对本采购文件有疑问的,最迟在报价截止时间2天前,可在以书面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采购执行人澄清相关问题,采购执行人将以书面/邮件形式答复并通知所有领取本采购文件的单位,但报价方要求澄清的问题涉及采购执行人商业机密的情形除外。
报价文件项目附件1报价文件格式6、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归独山子石化物资采购部所有。5、确定为合同相对人的报价方应在接到采购人/采购执行人的书面/邮件通知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采购技术规格书【具体见附件】报价单【具体见附件】日期:年月日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供应商(盖单位公章):项目编号: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以下两种格式可任取其一)包含但不仅限于公司营业执照、开户银行许可证、相关资质证书等(投标人根据项目实际需要以及采购文件中的相应要求将所需资料逐页附入,并确保内容清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资格证明文件,提供的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放入报价文件中:资格证明文件资格证明文件如果不附,视同完全响应技术规格书内容。
代理人身份证号码:代理人姓名:委托授权期:自2022年※月※日起至2022年※月※日止。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本授权委托书声明:(姓名)系(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独山子石化公司采购项目的投标、合同谈判活动,代理人在投标和合同谈判、签订、履行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公司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一)
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授权日期: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单位(盖公章):
本授权书于年月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进行项目编号为HG-2022-09-03的物资采购,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二)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
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身份证要影印件正面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要复印正、反两面被授权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致:独山子石化公司报价书名称:报价保证书及承诺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身份证要影印件反面
4.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采购文件及有关附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不清或误解的权利。3.如果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将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与贵单位签订合同并对此承担责任。2.一旦确认我方为供货单位,我方保证按所报价格完成合同签订。1.经认真慎重地阅读上述采购文件,经研究后,我方愿以我们所报的价格和贵方采购文件中的要求提供产品和服务。据此函,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根据贵方项目编号为HG-2022-09-03的采购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姓名)代表报价人(报价人的名称),提交本公司报价书原件扫描件。
电话、电报、传真或电传:地址:邮政编码:与本报价书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7.我们完全理解贵方关于不保证按最低价确认为供货单位的阐述。6.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报价书有关的任何数据或资料。5.我们同意在递交报价书之日起遵循本报价书,报价书在规定的报价有效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对技术要求确认表非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非*条款提出偏差的,报价人应逐条编制索引,逐条列明技术规格书偏差情况。不列偏差或不提出偏差者,视为完合响应本询价书内容。1、不允许对合同条款、技术要求确认表关键性参数以及询价文件带*条款的提出偏差),否则否决其报价。响应及偏差表日期:公章: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姓名:地址:
合同编号:买卖合同(通用合同)询价书偏差(本项目合同条款均为关键条款)技术要求确认表偏差(无技术要求确认表者本表不适用)
供货明细(不含税总金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卖方:买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签订日期:年月日签订地点: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
1、包装总体要求:卖方对货物的包装必须满足各种长、短途运输条件,采用足以保护标的物且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的包装方式,因包装不善造成的损毁灭失由卖方承担。2、包装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3、包装物是否回收:不回收。4、4、标注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执行标准等,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还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包装要求,张贴符合要求的安全标签,因唛头标注不清或错误造成的损失由卖方承担。四、包装:1、交货方式:卖方送货;2、交货地点:新疆独山子石化公司仓储运输中心;联系电话:;联系人:;3、运输方式:汽运;4、运费及相关费用承担:由卖方承担;5、收货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6、保险:卖方按照货物总价100%投保;7、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的在途货物,买方收到货物之前毁损灭失等风险由卖方承担。若卖方交由承运人运输货物为危险化学品,必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如不采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买方有权不予卸货,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卸车接收之前出现的任何损失由卖方负责。货物到达买方指定地点后,由买方组织卸车,卸车过程中,卖方只允许操作运输车辆端相关设施,不允许操作属于买方的任何设备设施,否则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卖方负责。三、运输、保险及交货地点:1、质量标准:企业标准CC23-630。2、质量保证期:指的是非买方原因造成标的物无法持续稳定正常使用,由卖方免费在合理期限内维修或更换,直至标的物恢复至完好状态的期限。如果无技术附件,质保期为货到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或到货后18个月;如果有技术附件,当主合同与技术附件对质量保证期限的约定不一致的,以技术附件为准,技术附件内多处约定不一致的,以最长质量保证期限为准;技术附件内类似于“稳定运行期限”“连续使用不维修”的说法与质量保证期限概念一致。3、质量负责条件:卖方对供货质量实行三包:包修、包换、包退。卖方保证所供货物全新的、技术是先进的、质量是良好的、性能是稳定可靠的、数量是完整无缺的。二、质量及技术标准:
1、不可抗力事件指合同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水灾、雷击、雪灾等自然事件以及战争、罢工等社会事件。2、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使双方或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义务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尽量避免或减少损失,将损失降低到最低程度。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5日内向对方提供有效证明文件。3、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按期履行或不能履行所造成的损失由双方各自承担。一方未尽通知义务或未采取措施避免、减少损失的,应就扩大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七、不可抗力:1、买方按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第五条要求进行验收。如果对验收标准和方式有争议的,由买方确定验收标准和验收方式。如双方约定由第三方验收货物,应以指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检测结果为准。2、质检过程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发生的质检费由卖方承担。3、买方验收如发现货物不符合本合同约定,应通知卖方。卖方应在接到通知后3日天内答复,如逾期没有答复,以买方验收结果为准。4、货物数量以买方书面签收量为准。六、验收标准:1、相关资料:供货清单(卖方需按照以下互联网地址http://61.158.56.2:2014/LIFNRQRY/pages/login.aspx在“供应商条码打印平台”打印统一的“供货清单”)、合格证。2、备件及工具:无。3、产品使用及废弃处理过程中可能产生重大危害或风险的提示文件。4、其他:无。五、随机附件:
1、付款方式:按下列B方式结算九、付款:3、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2、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无过错方可以解除合同:2.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2.2卖方未按合同约定期限交货,经催告后15日内仍未交货;2.3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且卖方未按买方要求采取必要补救措施的,买方可以单方终止合同,有关损失由卖方承担;2.4买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货物的,卖方可以终止合同。1、双方协商一致,可变更或终止合同。变更或终止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变更或解除,不能免除违约方应承担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八、合同变更和解除:
C、收到卖方相当于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后买方支付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留质保金/,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B、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90%,留质保金10%,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A、货到验收合格后付货款元。2、付款条件:按下列A方式结算B、电汇和商业汇票(银行承兑汇票和中石油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A、封闭结算。
第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12个月(如果中标人承诺增加质保期的,相应延长本次付款时限)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第一次付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9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G、本合同分两次付款:F、本合同一次性付清全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E、以买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供货数量确定付款金额,100%一次付清。D、以买方验收合格后的实际供货数量确定付款金额,留质保金/,待质量负责期满无质量问题后一次付清。
3、合同执行期间,由于国家调整税收政策影响到本合同价款的,按照“合同中不含增值税税额的价款不变”原则确定合同不含税价,同时按调整后的税收政策重新计算含税合同金额作为合同结算价款。I、其他:/。第三次付款:第二次付款24个月后(如果中标人承诺增加质保期的,相应延长本次付款时限)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负责整改直至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10%。第二次付款:第一次付款后12个月标的物仍满足技术要求相关内容后45日内再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如果第一次付款后,标的物出现未达到技术要求的质量问题,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3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第一次付款:1.合同标的物到货验收合格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合同约定标的物需要调试的,则调整正常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2.验收或调试过程中发现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的,由卖方在购买方给定的合理期限内整改完毕后45日内支付合同价款总额的60%,超出合理期间未整改完毕则卖方承担违约责任,此时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继续履行;当属于卖方延迟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情形的,购买方有权解除合同,此种情况购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恢复原状或者要求采取其他补救措施,且此种情况卖方应当赔偿相关直接和间接损失。H、本合同分三次付款:
1、卖方应保证在合同谈判过程中接触到的买方的技术资料、信息、计算机软件、专有技术、设计方案等知识产权及价格条款等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卖方应采取保密措施,予以严密保守,不向其他人员泄露买方的任何保密信息,也不向任何第三方转让、交换或泄漏买方提供的上述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等,或擅自出版以上“技术资料”,如违反本条规定致使买方遭受损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并赔偿由此引起的直接和可能的经济损失。十一、保密:3、在保修期内,卖方负责对其提供的硬件设备、软件和系统进行维护或维修,不收取任何费用。保修期结束后卖方依然负责对所售设备进行维护或维修,其间产生的材料费用由买方承担。在设备保修期结束后一旦买方要求进行升级和改造,卖方保证提供相应的服务,此项费用由买方承担。如果采购物品在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卖方收到买方维护要求后,在24小时内作出响应;遇有严重技术问题,重大故障,需要现场维护,卖方应在24小时内到达买方现场(在交通允许的情况下)。2、卖方有义务在质量负责期限内为买方免费提供售后服务等,并应当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指定的服务地点。卖方未在买方要求的时间内到达买方指定地点给买方造成损失(包括直接和间接损失)的,由卖方全部承担并视为违约。1、买卖双方对售后服务在技术协议中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遵从本条“2”约定。十、售后服务:
2、卖方提供的货物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买方可以选择要求卖方退货或更换。1、卖方不能按期供货的,每迟延一天偿付合同总额的5‰的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合同义务。十三、违约责任:卖方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由此引起的纠纷卖方全权处理,买方概不负责,因知识产权纠纷对买方造成的所有损失,由卖方负责赔偿。十二、权力保证:2、卖方的保密义务期限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后无限期。
卖方如果发现买方人员在签订合同过程中有舞弊行为,请及时与买方纪检部门联系并举报,来信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6号独山子石化公司纪委办公室(邮政编码:833699);举报电话:(0992)3884009。十五、监督举报:1、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买卖双方都有权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本合同及其附件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任何争议仅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3、集团公司所属单位之间的纠纷应协商解决。十四、解决纠纷的方式:4、货物到达后,买方未及时验收,给卖方造成损失的,买方应赔偿卖方损失。5、。3、发生违约情况后,因卖方违约行为给买方造成的损失(包括间接损失)高于本条第一项约定的违约金的,卖方应按照实际损失(包括间接损失)负赔偿责任。
5、因履行本合同需要,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将其部分工作分包的,卖方应确保分包商与其承担同等合规义务。如分包商未履行该等义务,就其违约行为,卖方承担连带责任。4、卖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前述合规义务的履行,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合规管理制度、建立合规管理流程、开展合规教育培训、落实违规责任追究等。收到买方书面要求后五日内,卖方应提供相应书面材料,证明其已采取相关措施。3、卖方承诺不违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买方的直接母公司和/或最终母公司)及买方关于其工作人员及亲属利用中石油平台违规经商办企业的管理要求,即卖方不是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及买方的工作人员及其亲属投资设立的企业,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含隐名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业务联系人亦非买方工作人员的亲属。在本合同招标/谈判、订立、履行的任何时点,若发现前述关联关系,卖方应立即向买方提供相关情况说明,并保证不存在任何虚假信息。如卖方违反前述承诺与说明义务,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卖方赔偿由此给买方造成的损失。2、卖方(包括其关联方、代理商、供应商、服务商等)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应确保其行为符合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党内法规、监管要求、商业惯例、行业准则及买方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给予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任何好处,包括但不限于给予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礼金、贵重物品、有价证券、回扣,资助出国、房屋装修,报销或承担旅游、宴请、娱乐健身等费用,给予就业机会等非财产性利益。1、合同双方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严格遵守国家关于市场准入、招标投标、工程建设、工程管理和市场活动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以及关于诚信、合规的各项规定,并严格执行合同文件。十六、诚信合规:
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合同附件及技术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1、本合同一式4份,买方执2份,卖方执2份。2、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十七、合同效力及其它约定:8、如卖方发现买方及其工作人员存在违规行为,应主动向买方纪检监察部门报告。7、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间接向卖方主动索取或接受任何好处。买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向卖方和相关单位介绍买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亲属参与同买方合同有关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有关的经济活动。6、因卖方违规行为产生的后果,卖方应保证买方免责,同时,买方有权视卖方违规程度同时或单独采取不同措施,包括要求卖方停止违规行为、暂停付款、要求卖方退还已支付款项、要求卖方支付合同费用20%的违约金、解除合同等;卖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还应继续承担买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联系人:____________(1)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本合同项下双方之间的一切通知均可通过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以下地址:二十、通知:十九、备注:1、如违反第四和第五条,买方将拒收货物或拒付货款。2、其他无。十八、其它约定事项:卖方必须在发运凭证(铁路大票)上注明供方名称、合同编号。
电子邮件: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2)电子邮件: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
法人代表:任军革单位地址:新疆克拉玛依市独山子区北京路6号(买方)单位名称:(章)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独山子石化分公司(卖方)单位名称:(章)3、一方的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联系方式变动方自行承担。2、通知在下列日期视为送达被通知方:以电子邮件发送,以发出通知一方邮件系统显示已成功投递对方服务器(包括但不限于收到被通知一方阅后自动回执)的当日。
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916502027129988411帐号:3003023009022123001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独山子支行传真:联系电话:委托代理人:
邮政编码:833699
联系我们
上海总部:上海市浦东新区纳贤路800号科海大楼2层
无锡分公司:无锡市中国传感网国际创新园F11栋2楼
邮 箱:bd@datauseful.com
给力助理小程序
给力讯息APP
给力商讯公众号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