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21C00067)分散采购公告
金额
200万元
项目地址
重庆市
发布时间
2021/07/28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9日 1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67
项目名称: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重庆高新区将在“会”“展”“赛”“论”“发布”等各版块全面参与2021智博会。展馆以西部(重庆)科学城为主题,以“科学之城、创新高地”为主线,划分为双城经济圈“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内陆开放高地“新支撑”、现代化城市“新样板”四个板块,全方位展示科学城“建平台、兴产业、聚人才、优环境、提品质”等方面的发展成效和目标。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策划、搭建重庆高新区2021智博会线下展馆,以及展览的具体执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22日前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能及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展位设计及布展工作;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或会展设计制作。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28日 至 2021年7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8日 1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9日 1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采购经办人:王思越
采购人电话:1852304208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高龙大道管委会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越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23042081
九、附件
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2)(1)(3).doc
免责声明:
本页面提供的内容是按照政府采购有关法律法规要求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重庆市政府采购网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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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7月29日 19:00(北京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21C00067
项目名称: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项目描述详情及简要技术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附件
重庆高新区将在“会”“展”“赛”“论”“发布”等各版块全面参与2021智博会。展馆以西部(重庆)科学城为主题,以“科学之城、创新高地”为主线,划分为双城经济圈“新平台”、高质量发展“新引擎”、内陆开放高地“新支撑”、现代化城市“新样板”四个板块,全方位展示科学城“建平台、兴产业、聚人才、优环境、提品质”等方面的发展成效和目标。重庆高新区改革发展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策划、搭建重庆高新区2021智博会线下展馆,以及展览的具体执行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8月22日前施工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能及时按采购方要求完成展位设计及布展工作;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广告或会展设计制作。
三、获取分散采购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7月28日 至 2021年7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分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
方式或事项:
1、根据《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渝财采购〔2015〕45号)规定,投标人应按要求进行注册,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2、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3、各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在投标(开标)地点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购买费。若投标人为微型企业且所投标产品为微型企业生产的, 评标时由评标委会核实认定后,可在本项目采购结果公告后持招标文件购买费发票原件至采购代理机构办理退还手续(微型企业的认定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的证明文件)。
4、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1年7月28日 19: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年7月29日 19: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29室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7月30日 14:00
开标地点:重庆高新区管委会5号楼4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2、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3、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4、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
采购经办人:王思越
采购人电话:18523042081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九龙坡区白市驿镇高龙大道管委会6号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思越
项目联系人电话:18523042081
九、附件
2021中国国际智能产业博览会重庆高新区展位设计及布展服务竞争性磋商文件(2)(1)(3).doc
免责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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