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层流高效过滤器采购项目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三院购【2024】后26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林工0591-6209129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号
条款名称
编 列 内 容
1
采购人
采购人: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地 址:福建福州市闽侯上街国宾大道363号
联系科室:后勤管理科
联系电话:0591-62091297
联系人:林工
2
项目名称及编号
名称:层流高效过滤器
编号:闽三院购【2024】后26号
3
项目地点
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
4
项目概况
详见第二部分招标内容和技术参数
5
采购内容
详见第二部分服务内容及要求
6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7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8
投标保证金

9
预算
人民币贰万柒仟伍佰(¥27500元)
10
合格投标人
资格条件
(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2)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信誉良好,遵守行业规范,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进行现场勘察,现场勘察证明加盖院方管理部门公章。
(4)提供一个不小于30cm*30cm样品;报价人提供的样品与采购人样品一致或优于。未提供合格样品的报价人资格审查不合格。
 
11
投标人响应
文件要求
(1)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代表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4)不小于30cm*30cm样品(现场单独提交,项目结束后联系院方取回);
(5)报价书。
(6)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7)现场勘察证明函
响应文件:1套正本,1套副本。以上材料用信封密封,封口加盖公章,复印件加盖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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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主要条款
1.项目完工需经15天使用后,进行正式验收,验收合格付款至合同款100%。申请付款时需提供合格有效的发票。
2.履约保证金:无。
3.工期:10个日历天内送至医院指定地点。
4.项目质保期2年。
5.中标单位每逾期一日,罚款500元,索赔额不超过合同总额的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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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19 日 10 时 30分。
地点: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4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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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9月11 日至2024年9月18日,每天上午9时00分至 11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到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4楼后勤管理科领取招标文件,以上材料需加盖公章。
供应商如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报名时间(即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内已报名,可于9月19日 10 时 30分前直接递交响应文件至福州市闽侯县上街镇国宾大道363号福建省第三人民医院4层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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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 标
本项目开标将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期的同一时间进行,投标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应当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参加开标程序,并现场核验身份。本次招标要求合格投标人应大等于3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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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
评审办法:最低评标价法。如果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使得其报价有可能影响商品或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人应当按医院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小组可以做无效响应文件和无效报价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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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勘查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由投标人自行联系院
方勘查现场(至少提前一天联系院方)。各潜在投标人须携带《现场勘察证明》(详附件)函进行现场勘察,勘察结束后将函件交院方加盖管理部门公章,投标人须将经采购人确认盖章的证明原件单独密封与纸质投标文件一同递交给医院,未按本规定提交的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所产生的勘察费用自理投标人在投标前必须详细勘察现场的实际状况,并根据勘察结果作出合理判断,计算并承担所需的全部费用,本采购文件的采购内容和技术参数仅供投标人参考,投标人以勘察现场为主。投标人自行承担勘察现场的费用和一切风险。
供应商如于第一次公开招标报名时间(即2024年9月2日至2024年9月6日)内已进行现场勘查,不必前来我院现场勘查。
18
结果
公示媒介
采购结果在医院网站予以公示
19
合同签订
成交单位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商讨签订合同事宜,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天内完成合同签订。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未派代表与采购人联系的,视同放弃本次中标资格。
20
发布采购公告
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福建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三人民医院网站予以公告(http://www.fjsdsrmyy.com/)
21
监督部门
院纪委办:0591620993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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