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天心区新开铺等八街道存量土地再 开发研究与规划服务项目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名称
品目分类
计量单位
具体要求说明
单价
数量
小计
政策功
能编码
备注
1
现场调研及初步方案
/
进行现场调研及初步方案的完成
565800.00
2
初步成果
提交初步成果
754400.00
3
正式成果
提交正式成果
合计
1886000.00
报价金额合计: 小 写:1886000.00元大 写 : 壹佰捌拾捌万陆仟圆整
1、本项目采用费用包干方式,乙方应根据项目要求和现场情况,所需的差旅、食宿、人工、管理、财务等所有费用,合同签订后,在项目实施中出现任何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费用计算:本项目工作内容属于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现状调研(建设用地范围)和方案阶段(存量用地范围)。依据《城市规划设计计费指导意见》(中国城市规划协会 2004.6)第三条第1项,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一般地段的计费标准30万元/平方公里计。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各阶段工作量划分比例: 1)建成区:现状调研阶段 30%,方案阶段 40%,成果制作阶段 30%。若因工作任务调整未完成全部街道的全阶段工作时,每减少一个街道额度按合同总价的八分之一进行扣减,若发生各阶段工作量减少时,则按各阶段工作量的对应比例扣减费用。
3、项目负责人:刘俊文,13787023913
于甲方指定地点当面提交
5.2.1项目概况:
本项目研究范围为天心区所辖的新开铺、坡子街、城南路、裕南街、金盆岭、文源、青园、南托8个街道范围,总面积50.76平方公里。
对8个街道存量土地利用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并按“一图一表”,一街一册进行造册,按未批未供、批而未供、供而未建、低效用地及两安用地进行分类,制作8个街道的土地资源盘活调查摸底手册,提供存量土地基础数据。基于存量土地现状情况和发展要求,提出存量土地再开发总体目标、思路和策略,划分再开发片区,提出各片区功能定位和再开发方案,以指导后续土地盘活利用与开发建设。
5.2.2服务内容及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一)存量土地梳理
摸查梳理天心区内存量土地情况,明确存量土地的分布、边界、规模、类型、利用情况等内容,提供空间数据成果。包括存量土地调查摸底;再开发战略、目标和策略;再开发片区指引;近期行动计划;规划实施措施等五大方面。
(1)概念界定
按照国家、省市等文件要求,结合各相关部门、各街道意见及天心区发展实际,对存量土地进行概念界定,并确定存量土地调查对象及调查内容。
(2)数据收集与调查
通过与街道、相关部门、现场踏勘等形式获取详细的存量土地数据资料,为存量土地现状摸底调查提供详实的数据基础。
(3)建立数据库
对存量土地进行整理,建立基础数据库。
(4)制作存量土地手册
根据存量土地现状梳理情况,按照“一街道一手册”要求,分街道制作存量土地手册。
(5)存量土地现状分析
包括存量土地区域分布、权属类型、供地情况等进行现状分析,提出存量土地现状存在问题。
(6)存量土地潜力评价
基于交通区位、公共服务设施、景观环境等因子,对存量土地进行潜力分析,指导下一步再开发建设时序。
(二)再开发战略、目标和策略
基于相关规划要求、重大基础设施影响等,提出再开发战略、总体目标和策略。
(三)再开发片区指引
(1)再开发片区划分
根据再开发片区划分原则,划分再开发片区。
(2)片区功能与目标
提出各片区功能与目标,作为各片区存量土地再开发战略指引。
(3)片区再开发方案
结合现有控规以及片区发展目标,针对每个片区提出再开发方案。
(四)近期行动计划
综合区位条件、功能定位、开发条件、再开发潜力及需求等多方面的因素考虑,提出近期行动计划,形成近期重点开发存量土地再开发分布图、表。
(五)规划实施保障
提出存量土地再开发规划实施措施。
5.2.3工期要求:
(1)整个服务期:180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服务期间,项目团队确保及时解决服务需求,项目成果应通过验收。
(3)服务提供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2.4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3)《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指导意见》(国土资发2016[147]号)
(4)《湖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5)《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6)《长沙市天心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7)《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年)(2014年修订)》
(8)《长沙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
(9)《长沙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19-2035年)》(在编)
(10)《长沙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在编)
(11)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城市更新工作的实施意见》(长政办发〔2021〕14号)
(12)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更新片区土地要素保障的通知》(长政办发〔2021〕27号)
(13)《“精美长沙”建设工作实施方案(2020—2022 年)》
(14)《长沙市六区一县闲置土地和低效用地资源调查与再开发规划技术方案》;
(15)其他相关规划及标准
5.2.5成果要求
(1)摸底调查成果
项目成果包括8个街道存量土地摸底调查手册和一个存量土地基础数据库。
(2)研究成果
研究成果包括研究文本、相关规划图纸及相应的电子成果。成果内容需清晰完整,文本需准确、完整地阐述设计意图和内容,设计图纸需内容全面。
主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成果一览表
图纸成果
分析与规划图(JPG格式)
存量土地总体分布图
闲置土地总体分布图
低效用地总体分布图
存量两安用地总体分布图
存量土地再开发总体结构图
存量土地再开发片区划分图
存量土地再开发片区方案图
近期重点开发存量土地分布图
5.3.1本项目按长财采购【2016】6号文的相关要求进行验收。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乙方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5.3.2验收过程中产生纠纷的,如为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担验收费用;否则,由甲方承担。
5.3.3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可根据项目的验收情况,限定返工期限,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由此带来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1 甲方应按本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时间向乙方支付设计费。
6.2甲方按本合同规定,在规定的时间内向乙方提交基础资料及文件,提交时间超过规定期限的,乙方按本合同规定的交付设计文件时间顺延。
6.3甲方按照合同签订进度,要求乙方提交资料及成果,乙方未按期提交符合要求的资料及成果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6.4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征询有关方面意见,并在规划方案编制过程中做好有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标准进行设计。
6.5甲方变更设计范围、内容和深度或因提交的资料有误及做出较大修改并致造成乙方需返工时,双方除需另行协商,重新明确有关事项。
6.6乙方承接规划设计业务时,不得超越其《资质证书》规定的等级和范围及相关设计准入要求,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依法追究其相应责任。
6.7乙方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和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结合地方有关规定及甲方提供的设计要求,进行规划设计,遵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的信用信息管理要求。
6.8乙方自身应建立完善的设计成果审查制度,严格对设计成果进行多级把关审核,按时按质提交规划设计成果,保证设计成果的合法性、真实性、规范性。乙方对其设计成果质量承担全部设计责任,其中,涉及国家利益、公共社会安全、他人合法权利等设计责任,由有关机关依法予以终身追究。
6.9乙方需积极配合甲方组织项目验收,并在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内无条件提供与项目内容相关的设计服务。如设计资料及文件出现遗漏或错误,乙方负责修改或补充,并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
6.10乙方应加强对甲方所提供资料及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资料进行保密管理,并在公示及公开成果中隐去涉密部分;乙方须采取必要措施保护设计成果知识产权和涉密数据资料安全,不以任何形式泄露给任何第三方;乙方在使用上述资料过程中所周知范围内的任何泄露行为,乙方均需负连带责任。
6.11规划成果的著作权等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享有署名权。
7.3在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无正当理由要求中止或解除合同,乙方已开始设计工作时,甲方应根据乙方已进行的实际工作量支付设计费;乙方要求终止或者解除合同,乙方应征得甲方同意,并根据项目进展情况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7.4如乙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交付设计成果,则每延误一天,应按照甲方应付设计费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累计延误【6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7.5在合同履行期间,乙方无正当理由中止或解除合同的,乙方应赔偿本合同金额 2 ‰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7.6因乙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提前解除、终止的,乙方应全额返还甲方已支付费用,按合同总金额的【2】‰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无条件配合甲方或甲方授权的第三方完成项目交接。给甲方或相关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对甲方及相关方所受全部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