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顺义区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金额
54.88万元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2/04/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2cnic120071-16
预算金额54.88万元
招标公司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招标联系人姚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维010-88316926
中标公司北京安驰中恺科技有限公司54.88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顺义区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2CNIC120071-16(招标文件编号:22CNIC120071-16)
二、项目名称:顺义区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安驰中恺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昌平区北七家镇宏翔鸿企业孵化基地B座三层306室
中标(成交)金额:54.88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北京安驰中恺科技有限公司 | 中央遥测监护系统;十二道心电图机;除颤仪;防褥疮气垫;转运平车;血气分析仪;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 | 麦邦;ZOLL;鱼跃;育达;理邦;基蛋 | MB800;MB800-F+;ECG1212;ZOLL M2;B1;I15;Getein1100 | 中央遥测监护系统2;十二道心电图机3;除颤仪2;防褥疮气垫10;转运平车1;血气分析仪1;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1 | 中央遥测监护系统2.1万元;十二道心电图机1.3万元;除颤仪3万元;防褥疮气垫0.08万元;转运平车0.78万元;血气分析仪3万元;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0.2万元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闫精旗、李莉、韩莉莉、李慧娟、刘素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80%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6585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
联系方式:姚老师 010-6942322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联系方式:王维 010-8831692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维
电 话: 010-88316926
政府采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第二册
顺义区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医疗设备采
项目名称:
购项目
22CNIC120071-16
招标编号: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月
3
年
2022
时间:
1
目录
第四章投标邀请
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设备一:中央遥测监护系统
设备二:十二道心电图机
设备三:除颤仪
设备四:防褥疮气垫
设备五:转运平车
设备六:血气分析仪
设备七: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
第八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四章投标邀请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受北京市顺义区医院委托,对下述货物及伴随
服务和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招标编号:22CNIC120071-16
2.项目名称:顺义区医院安宁疗护病区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包 号 | 标包内容 | 数 量 | 单 位 | 是否接 受进口 | 预算(元 ) | 交货期 | 交货 地点 |
/ | 中央遥测监护系统 | 2 | 套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十二道心电图机 | 3 | 台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除颤仪 | 2 | 台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防褥疮气垫 | 10 | 个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转运平车 | 1 | 辆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血气分析仪 | 1 | 台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 | 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 析仪 | 1 | 台 | 否 | 549950 | 自签订 合同之 日起 2 个月内 | 北京 市顺 义区 医院 指定 地点 |
投标人资格要求:
1通用资格条件
1.1参选人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1.3参选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
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
域范围内),信用信息截止时点为开标当日。
1.4参选人应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2专用资格条件
2.1参选人如为生产企业,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参选时,所投产品属第
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
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参选人如为代理商,所投
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
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人民币2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间:
时间:2022年3月15日至2022年3月22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至4:30(北京时间)。
(1)凡有意参与者,需登录电子招参选平台(https://bid.cnic.com.cn;
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注册后凭获得的用户名、密码验
证身份登录,登录后点击购买/下载文件,进入项目列表;可根据项目名
称、编号进行查询,项目列表中找到需要购买的项目,点击我要报名,
在新页面录入相关信息,信息填写完成后点击确认,根据提示对公缴费
(须备注项目编号及包号)。
(2)交易平台操作完成后,将报名资料和对公缴费凭证一并发送至我司
邮箱。报名截止时间以邮件到我司邮件的时间为准,收到我司EXCEL报
名表和其他资料后,须将资料填好后回复至报名邮箱即为报名成功。
(3)有意参与者成功下载电子版文件后,标书款发票为中国仪器进出口
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仅支持电子普票),可登录
“交易平台”查看开票情况并自行下载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文件下载
费一经收取不予退还。
(4)报名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2)单位介绍信和被介绍人身份证;
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5)如遇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或联系人电话:
86-10-68330618/68316688,热线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点到12点,
下午1点30分到5点。
(6)本项目不接受个人汇款和现场报名。
5.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4月7日14:00(北京时间),逾期送
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6.开标时间:2022年4月7日(与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一致)
(北京时间)。
7.接收投标文件和开标地点: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303会议室
8.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国仪器进出口
集团有限公司,联系。
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6号中仪大厦
邮编:100044
电话:010-88316926、6142
电子邮箱:cnicbidding01@163.com
联系人:王维、石青青
开户名: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金运大厦支行
账号:8110701014002020957
采购人: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名称: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3号
联系方式:姚老师010-69423220
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
有矛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内 容 |
1.1 | 采 购 人: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名 称: 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地 址: 北京市顺义区光明南街 3 号 联系方式: 姚老师 010-69423220 |
1.2 |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外大街 6 号中仪大厦 303 会议室 业务联系人:王维、石青青 电话: 010-88316926、6142 |
1.3.4 |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无 |
1.4 | 是否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否 |
1.5.2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
1.5.3 |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否 |
1.6 |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
1.6.8 |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 |
2.2 | 项目预算金额: 54.995 万元;本包最高限价: 54.995 万元 |
5.4 |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相关要求: □ □ 将 在 招 标 文 件 提 供 期 限 截 止 后 以 书 面 形 式 通 知 所 有 获 取 招 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
5.5 |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提供样品要求包括:(样品的制作标准和要求、接收及退还,样 品检测报告,检测机构、检测内容等内容) |
8.1 |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 包 |
9.1 | 提供投标人的近半年内任意 3 个月纳税(不含个人所得税)和 社保记录; 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
12 | 保证金形式:保函正本 电汇 支票 保证金数额: 1 万元 保证金收款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13.1 |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
14.1 |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 |
16.1 | 投标截止时间: 2022 年 4 月 7 日 14:00 (北京时间) |
18.1 | 开标时间: 2022 年 4 月 7 日 14:00 (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 北京市西外大街 6 号中仪大厦 925 会议室 |
19.2 | 信用查询时间: 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一个小时 |
20.4 | 核心产品: 中央遥测监护系统、十二道心电图机 |
23.2 |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
27.1 |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
27.2 |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
31.1 |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3 工作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合同总价的 5% 履约保证金形式: 商业银行出具的不可撤销的 12 个月履约保函 |
32.1 | 预付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 30 %。 |
32.3 | 情形如下: □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 20 日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 50 万元 □其他采购人不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前支付采购资金 |
33 | 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和专家费: 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 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 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支付形式: 电汇或者投标保证金中扣除 支付时间: 领取中标通知书同时 |
33.4 |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 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 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 保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 号天作国际大厦 A 座 28 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 保机构: 名称: 地址: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 |
35.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88316923 |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88316923 |
37.2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多次提出 一次性提出 |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多次提出 一次性提出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
1 | 1 | 根据本项目特点,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2 | 2 | 投标人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
资格审查表(适用于非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和预留份额的)
投标人名称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审查项目 | 结论 |
投标人名称 | 以招标文 件规定的 方式获取 招标文件 | 在中华 人民共 和国境 内注册 | 营业执 照等证 明 | 法定 代表 人授 权书 | 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 度的证明文件 | 纳税 和社 保记 录 | 无重大 违法记 录声明 | 信用 记录 | 制造商授 权(进口产 品,如需 要) | 投标须知前附 表中要求的其 他资格要求 | |
审核人员签字:_________
注:1、本表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核对并如实填写。
2、审查项目有一项不满足则结论为不合格。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合同由采购人提供,采购人保留修改的权利)
(货物类)
合同编号:________
项目名称:-------------------------------------------(必须与公开招标
时的项目名称一致)
货物名称:---------------------(与投标文件上的货物名称一致)
买方:北京市顺义区医院
卖方:---------------------
签署日期:------年-----月日(日可以暂不填写)
2.1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要求,各项功能操作使用、保养维
修等。
2.2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2.3培训所需全部费用由卖方支付,计入投标总价中。
2.4投标人应安排技术人员对用户进行分段技术培训,第一次进行基本操作的培
训,1-2周后进行复训,直至用户熟练掌握该仪器的全部功能操作。
3维修:
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已在中国各地建立的维修站(点)及其工作
情况(特别是在省、市区域内)。
3.2在质保期内(质保期起始日期为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期),投标人应提供
免费维修服务(消耗性材料除外)。在接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应在24小时之
内给予答复;并在2个工作日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3.3在质保期后,每年至少完成巡视性免费维护保养二次,并由服务方出具相
关承诺书。
3.4投标人必须确保有提供终身维修的能力,能够及时提供维修配件、消耗件,
并保证10年备件供应期。
4质保期:从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终身质保。
九.其它
1投标文件正本所附的样本、目录、说明书应为原件,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
印刷电路版图等都应清晰。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正式出版文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详细地填写与招标
文件对应的具体规格指标值和技术说明,不能简单地用"是"或"否"或"符合"等表
达。
*3计量器具要求:
如所投标设备为计量器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器
具型式批准证书》,并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设备首次计量检定的检测费用,出具该
设备省市级以上政府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
*4如所投标设备为射线装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有效的《辐射安全许
可证》,并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设备首次放射防护检测费用,出具该设备放射防护
检测合格证书。
十.到货:用户使用科室。
十一.包装要求
1应采用抗锈蚀、抗强烈震动,适于空运及陆路长途运输的包装方式,任何由于
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后果由卖
方负责。
设备七: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
一、设备名称:床旁荧光免疫定量分析仪
二、数量:一台
三、设备使用单位:顺义区医院
四、设备用途说明:主要用于患者临床心肺指标快速检测
五、主要技术参数及要求:
1、满足患者床旁快速检测使用
2、检测菜单:心肌肌钙蛋白I、D-二聚体、N-端脑利钠肽前体、降钙素原
3、试剂常温保存
4、样本位≥20个,支持微量采血管批量上样
5、检测样本:全血,血清,血浆
6、质控:可测量液体质控
7、触摸显示屏
8、可联网,支持双向LIS
*9、与我院拥有试剂种类匹配
六.备件及专用消耗品、专用工具、资料及其它:
1技术资料:每台(套)产品应随机提供一整套技术文件(必须含中文手册),包
括使用说明书、维修保养手册、电路图等资料,所需费用应列入投标总价中。
2其它一年用必要备件及消耗品,详细列出清单及单价,所需费用应列入投标总
价中。
七.选件:列出可选件列表及价格;
八.技术服务:
1安装、调试:卖方应从接到用户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除外)到达现
场进行安装、调试,直到该货物的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合同要求为止,全部费用计入
投标价内。
2技术培训: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安排胜任的工程技术人员在合适的时
间里对用户进行技术培训,培训的有关要求如下:
2.1培训内容:设备的基本原理、安装、调试要求,各项功能操作使用、保养维
修等。
2.2投标人应列出详细的培训计划和方案。
2.3培训所需全部费用由卖方支付,计入投标总价中。
2.4投标人应安排技术人员对用户进行分段技术培训,第一次进行基本操作的培
训,1-2周后进行复训,直至用户熟练掌握该仪器的全部功能操作。
3维修:
3.1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现已在中国各地建立的维修站(点)及其工作
情况(特别是在省、市区域内)。
3.2在质保期内(质保期起始日期为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期),投标人应提供
免费维修服务(消耗性材料除外)。在接到用户的维修要求后,应在24小时之
内给予答复;并在2个工作日内派出合格的维修人员到用户现场进行维修服务。
*3.3在质保期后,每年至少完成巡视性免费维护保养二次,并由服务方出具相
关承诺书。
3.4投标人必须确保有提供终身维修的能力,能够及时提供维修配件、消耗件,
并保证10年备件供应期。
4质保期:从产品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终身质保。
九.其它
1投标文件正本所附的样本、目录、说明书应为原件,图表、简图、电路图以及
印刷电路版图等都应清晰。
2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产品的正式出版文本和说明书如实逐项详细地填写与招标
文件对应的具体规格指标值和技术说明,不能简单地用"是"或"否"或"符合"等表
达。
*3计量器具要求:如所投标设备为计量器具,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华
人民共和国计量器具型式批准证书》,并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设备首次计量检定的
检测费用,出具该设备省市级以上政府计量检定机构的检定合格证书。
*4如所投标设备为射线装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有效的《辐射安全许
可证》,并由投标人负责承担设备首次放射防护检测费用,出具该设备放射防护
检测合格证书。
十.到货:用户使用科室。
十一.包装要求
1应采用抗锈蚀、抗强烈震动,适于空运及陆路长途运输的包装方式,任何由于
包装不当或防护措施不力而导致的设备损坏、损失、锈蚀、费用增长等后果由卖
方负责。
第八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开标及评标”、“六确
定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一、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二、符合性审查工作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
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商
务符合性审查表”和“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三、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四、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
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
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
分,以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
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
排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
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
业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或预留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
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1条的
比例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
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
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
份额占到总金额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2%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
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和监狱企业。
3.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应提供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
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在技术部分打分项中加/分。
4.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
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
被拒绝。
5.其他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无。
6.同品牌处理办法: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
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7.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如采用综合评标法,则:技术部分得分高
的优先。
商务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事项 | 审查事项 | |||
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
未提供进口产品(不允许采 购进口产品时适用) | 1.4 | |||
符合联合体规定 | 1.6 | |||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 1.7 | |||
未参与其他服务 | 1.8 | |||
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 价 | 2.3 | |||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 求 | 9 | |||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 11 | |||
保证金符合要求 | 12 | |||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 13.1 | |||
接受算术修正 | 20.2 | |||
同一品牌处理 | 20.3 | |||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 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 20.5 | |||
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 22.2 | |||
未发现串通投标 | 22.2 | |||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 22.2 | |||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 | 22.2 | |||
结论 | 结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技术符合性审查表(如有)
审查事项 | 审查事项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人名称 |
审查事项 | 审查事项 | |||
招标文件要求 | 条款号 | |||
结论 | 结论 |
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__________
评审因素和指标
项 目 | 标 准 分 值 | 评 分 项 | 评 分 标 准 | 分 项 分 值 |
报 价 评 议 | 30 |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 ( 评 标 基 准 价 投 标 报 价 ) 价 格 权 值 / 100 备 注 : 满 足 招 标 要 求 且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投 标 报 价 得 分 = ( 评 标 基 准 价 投 标 报 价 ) 价 格 权 值 / 100 备 注 : 满 足 招 标 要 求 且 价 格 最 低 的 投 标 报 价 为 评 标 基 准 价 | 30 |
商 务 评 议 | 15 | 投 标 人 财 务 、 经 营 情 况 是 否 良 好 , 是 否 有 能 力 执 行 项 目; | 投 标 人 有 良 好 的 经 营 业 绩 、 稳 定 的 现 金 流 和 合 理 得 负 债 及 利 润 构 成 。 从 优 到 差 综 合 排 序 , 第 一 名 得 5 分 , 每降 一个 名次 扣 1 分, 扣到 0 分止 。 | 5 |
商 务 评 议 | 15 | 投 标 产 品 是 否 具 有 成 功 销 售 和 科 研 使 用 案 例。 | 投 标 人 须 提 供 有 效 的 投 标 产 品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 有 效 业 绩 证 明 材 料 包 括 : 销 售 合 同 或 验 收 报 告 等 ) 。 每 提 供 一份 合格 的业 绩证 明得 1 分, 最高 得 5 分。 | 5 |
商 务 评 议 | 15 | 技 术 服 务 及 售 后服 务评 议。 | 能 够 依 据 招 标 文 件 要 求 安 排 项 目 实 施 , 并 明 确 应 答 具 体 实 施 计 划 及 技 术 服 务 内 容 得 1 分 , 应 答 不 完 或 未 应 答得 0 分。 | 1 |
商 务 评 议 | 15 | 技 术 服 务 及 售 后服 务评 议。 | 有 针 对 投 标 产 品 的 完 善 用 户 现 场 培 训 计 划 , 按 完 善 情 况 从好 到差 排序 ,第 一名 得 2 分 ,每 降一 个名 次扣 0.5 分, 扣到 0 分止 。 | 2 |
商 务 评 议 | 15 | 技 术 服 务 及 售 后服 务评 议。 | 售 后 服 务 方 案 完 整 、 合 理 , 能 够 配 合 原 厂 商 对 售 后 服 务内 容进 行优 化得 2 分, 应答 不完 或未 应答 得 0 分。 | 2 |
技 术 评 议 | 55 | 满足 项目 需求 中 “技术 参数 ” 部分 全部 技术 指标 得满 分。 #指 标项 ,一 项不 满足 扣 3 分;一 般指 标项 ,一 项不 满足 扣 1 分,扣 完为 止。 | 满足 项目 需求 中 “技术 参数 ” 部分 全部 技术 指标 得满 分。 #指 标项 ,一 项不 满足 扣 3 分;一 般指 标项 ,一 项不 满足 扣 1 分,扣 完为 止。 | 45 |
技 术 评 议 | 55 | 所 投 产 品 的 整 体 配置 评价 | 参考 所投 产品 配置 清单 等配 置情 况 ,从高 到低 排序 ,第一 名得 5 分, 每降 低一 个名 次扣 1 分, 扣到 0 分止 。 | 5 |
技 术 评 议 | 55 | 所 投 产 品 技 术 水 平整 体评 价 | 参考 产品 实质 正偏 离等 情况 ,按技 术水 平从 高到 低排 序 , 第一 名得 5 分, 每降 低一 个名 次扣 1 分, 扣到 0 分止 。 | 5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合 计 | 1 00 |
政府采购
货物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册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1
目录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4.适用法律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9.投标文件组成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1.投标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3.投标有效期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6.投标截止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五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20.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1.投标偏离
22.无效投标
23.比较与评价
24.废标
25.保密原则
六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29.告知招标结果
30.签订合同
31.履约保证金
32.预付款
33.招标代理费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5.廉洁自律规定
36.人员回避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附件1:履约保证金保函(格式)
附件2:履约担保函格式
(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时使用)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1.定义
2技术规范
3.知识产权
4.包装要求
5.装运标志
6.交货方式
7.装运通知
8.付款条件
9.技术资料
10.质量保证
11.检验和验收
12.索赔
13.延迟交货
14.违约赔偿
15.不可抗力
16.税费
17.合同争议的解决
18.违约解除合同
19.破产终止合同
20.转让和分包
21.合同修改
22.通知
23.计量单位
24.适用法律
25.履约保证金
26.合同生效和其它
第三章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6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
9联合体协议
10、分包意向协议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12进口产品制造厂家的授权书
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书
2投标分项报价表
3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4技术规格偏离表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招标代理费承诺书
7-1中小企业声明函
7-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
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10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11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
公司。
1.3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4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
明。但投标人应保证所投产品可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进入中国关境内。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
进口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5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
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
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企业
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https://www.miit.gov.cn/)的“中
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1.5.1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
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5.3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5.4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6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6.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6.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
关规定。
1.6.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6.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6.5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1.6.6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6.7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8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要求提供货物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合同条件等在招标
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合同通用条款
第三章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第四章投标邀请书
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六章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七章合同专用条款
第八章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
第九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5.2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
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5.4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5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
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
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
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
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货物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货物及伴随服务和工程需求”所列
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8.3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
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
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
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中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
附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包括:
10.2.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及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10.2.2货物从买方开始使用至招标文件规定的保质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
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伴随的工程和服务已
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
的偏差和例外。
10.3投标人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参照品
牌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倾向性或限制性。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承诺不以上述参照品牌型号作为评标时判定其投标是否有效的
标准。
10.4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
国价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
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货物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11.2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投标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如适
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投标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包括:投标货物(包括备品备件、专用工
具等)的价格(包括已在中国国内的进口货物完税后的仓库交货价、
展室交货价或货架交货价),投标货物运输(含保险)、安装(如有)、
调试、检验、技术服务、培训和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所有伴随服务、
工程等费用。
11.4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5每种货物只能有一个投标报价。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2.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
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33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外埠:电汇,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2.4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
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
一般需要4-5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
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3.投标有效期
13.1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3.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
为准。
14.2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
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效。
14.3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宜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
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
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
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
件。
17.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 |||
项目名称 | |||
投标人名称 | |||
递交时间 |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 ||
接收单位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
接收人签字: |
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
序号 | 招标文件条款号 |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6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致:中国仪器进出口集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
格(招标文件编号:,),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
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交纳
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传真:
电子邮件:,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7-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人,营业收入为万元,资产总额为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
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3:制造商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
7-2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采
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制造的货物(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监狱企业承接
的服务),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同
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制造商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额
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
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
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
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期:
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如无关联单位可不提供此说明。
10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11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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