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灵川兰田风电场二期项目对桂林两江机场及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与审查服务-询价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
- 项目名称:灵川兰田风电场二期项目对桂林两江机场及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与审查服务
- 项目编号:LZXN-FW-GKXJ-22-0092
- 交货/服务时间:20220930
- 交货/服务地点:灵川兰田二期风电场
- 供货范围:中标供应商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民用机场管理条例》、《运输机场净空区域内建设项目净空审核管理办法》、《中国民用航空无线电管理规定》、《航空无线电导航台站电磁环境要求》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开展灵川兰电风电场二期项目对桂林两江机场及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评估工作,编制灵川兰电风电场二期项目对桂林两江机场及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开展相关评审,提交民航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民航主管部门的净空审核意见核准批复意见。
- 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和行业质量要求
- (1)严禁围标串标行为,对于IP地址相同或报价文件雷同的供应商,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标段)下的采购活动。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报价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最新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对授权委托、代理单位,将不予受理。
2、无国家、行业、中国核工业集团公司的不良记录。
3、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履行合同的记录。无因投标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中止和诉讼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的状况;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企业(公司),具备前述情况之一的,只能由其中一家企业(公司)申请报价;
5、本次报价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报价。
6、投标人必须是民航局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信息公布表中单位(提供民航局最新下发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表,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7、项目负责人要求:具备民航相关专业(空中交通管理、空中交通管制、航行情报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且为民航局备案的飞行程序设计人员,提供职称证书复印件、民航局最新下发的飞行程序设计单位备案表、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连续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三、报名方式
本项目采取公开方式选择供应商,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登录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在2022年09月12日 14时55分前报名参加本项目。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地地址:本项目不再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报名后通过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下载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须先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进行注册。注册账号审核通过后,在首页“用户登录”,输入账号及密码登录系统,依次点击→系统功能菜单→项目管理→,找到《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灵川兰田风电场二期项目对桂林两江机场及周边导航设施电磁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与审查服务》,点击“”,即可查看项目信息并报名参与项目。报名经我公司审核通过后即可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
五、应答文件/报价文件的递交
1、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本项目采用在线评议,请参与本项目的应答人在(北京时间)2022年09月12日 14时55分前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登录并上传应答文件电子版。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的时间及方式递交:。
2、提交应答文件的方式:在线上传应答文件。(若采购方另有要求递交纸质应答文件的,请按采购方要求递交,并以在线上传文件为准)
3、未在线报名、逾期上传/送达的、未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六、公告媒体
本公告在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p.com/)发布。对于其他媒介发布的本项目公告,采购人对其准确性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次采购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在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地址:
邮编:
联系人:赵工
电话:18697921942
传真:
电子邮件:
灵川中核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09月09日
我要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