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公安局关于巡逻汽艇购置招标公告(HXZX2023-G-009)
发布时间:2023-10-07 17:17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巡逻汽艇购置
1、项目编号:HXZX2023-G-009
2、项目名称:巡逻汽艇购置
3、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1996100.00)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玖拾玖万陆仟壹佰元整(¥:
4、采购需求:
序号 | 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1 | 13.5米公安巡逻艇 | 1.1 船型特点及用途: 本船为单体、双机、折角船型;主船体为钢质全焊接结构、上层建筑为铝合金全焊接结构;本船为公务巡逻艇,航行于长江水域。 船舶类型:公务船。 1.2 航区: 内河B级航区 1.3航速: 本船在设计吃水,蒲氏风级不大于3级、浪高不大于2级的情况下,在深静水航速约30km/h。 1.4规范与规则: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公务船技术规则》(2020) (2)中国船级社《内河高速船建造规范》(2022)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内河船舶法定检验技术规则》(2019) 及修改通报(2023) (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事局《吨位丈量规则》(2022) (5)中国船级社《材料与焊接规范》(2022)及修改通报(2023) 1.5 主要设计参数 最 大 船 长: 总 长:m 船 宽:m 型 深:m 满 载 吃 水:m 1.6 续航力 续航力不小于240公里(航速为30km/h) | 1艘 |
5、交货地点:苏州市公安局(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6、交货时间:合同签订生效后90天内交付并完成安装调试。
7、验收标准:据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承诺及国家相关标准为准进行质量验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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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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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具有满足本项目要求的钢制和铝质船舶制造资质认可证书或具有相关船检部门颁发的钢制和铝质船舶生产企业生产条件证明。
(2)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工业。
注:
(1)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1、报名流程及方式:
1.1
1.2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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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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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时间:2023年
开标时间:2023年
开标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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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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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钱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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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吴极、赵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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