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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EPC总承包 已由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石高行审投资备字【2024】145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项目用地面积78011.63平方米(117.02亩),项目计划分两期进行建设,一期建筑面积约20.86万㎡ (含地上13.7万㎡,地下7.16万㎡)。其中:A座(融合出版中心),建筑层数21层,建筑高度为98.70m,地上计容面积40500 ㎡;B座(出版研究中心)总部塔楼,建筑层数10层,建筑高度为52.50m,地上计容面积20300㎡;C座(央媒中心),建筑层数10层,建筑高度为52.50m,地上计容面积18500 ㎡;D座(长城无线综合楼)含中间长城大堂等特殊空间部分,建筑层数21层,建筑高度为98.70m,地上计容面积41800 ㎡;E座(会议餐饮中心),建筑层数3层,建筑高度为21.90m,地上计容面积6100 ㎡;F座(文体活动站中心),建筑层数4层,建筑高度为23.85m,地上计容面积6440 ㎡;G座(综合楼配套餐饮),建筑层数2层,建筑高度为10.85m,地上计容面积2400㎡;H座(能源站),建筑层数1层,建筑高度为7.30m,地上计容面积960㎡。地下共两层,共71600㎡,其中:负一层36500㎡,负二层35100㎡。最终以规划部门审批为准。
2.2招标范围: 包括本项目所涉及的施工图设计、设备材料采购、施工直至项目竣工验收移交和保修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满足),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 财务要求: /
3.1.3 信誉要求: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名单,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 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查询不到视为无问题)。
3.1.4 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1)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资格。 (2)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 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可以是同一人。 (3)其他主要人员的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1.5 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3.1.6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养老保险在本单位缴纳(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详见招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01-20 11:30:00 至 2025-01-25 11:30:00 ,登录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4.3 其他说明: 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 监督单位: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电话:0311-68021609 。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5-02-12 09:30:00 ,地点为 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公共资源交易网 上发布。
七、其他公示内容
八、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九、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电话: 0311-68021609
电子邮箱: /
十、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标段名称 | 收费金额(元) | 付费主体 |
河北省数字创意文化产业园区(一期)EPC总承包 | 0 | 无 |
十一、联系方式
招标人: 河北出版传媒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高新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河北光大一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石家庄市友谊北大街330号;石家庄高新区学苑路99号国际生命科学创新园4楼410室 | 地址: 石家庄市维明南大街266号恒大华府3号商业办公楼2单元7层 |
邮编: 050000 | 邮编: 050000 |
联系人: 焦丽抗 王亚敏 | 联系人: 刘仁杰、任尚萍 |
电话: 0311-88643143 | 电话: 13832330071 |
传真: 0311-85968125 | 传真: 0311-87031153-80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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