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小区雨污改造、市政道路清淤及非开挖修复(标段五)劳务分包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4/03/1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编号: cscec2024031100001409990
报名截止: 2024-03-19 17:30:00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小区雨污改造、市政道路清淤及非开挖修复(标段五)劳务分包
招标公告
本公告为中建三局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 项目 小区雨污改造、市政道路清淤及非开挖修复(标段五) 劳务分包招标,现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进行公开招标。
一、工程概况
1.项目规模: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系武汉市三峡光谷水环境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建设目的是对南湖片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改造,提升区域综合水环境。南湖片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改造主要从源头控源、污水转输管清淤完善、雨水转输管清淤完善、污水管网完善、水生态修复等5个方面实施。
2.建筑结构形式:/
3.形象进度:/
4.地理位置:武汉市洪山区
5.周边环境:/
6.招标范围: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南湖片区水环境综合改造工程总承包(EPC)项目小区雨污改造、市政道路清淤及非开挖修复(标段五)劳务分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本次招标报名的投标单位需具备以下条件,方有投标资格: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或公司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他经营许可;在国家相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建三局各单位合作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3.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需满足以下条件要求:近 3 年内具有与本次招标类似项目业绩,且有良好的信誉和履约能力,未发生质量事故和不良履约记录。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符合上述条件,经中建三局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招标工作组资格审查、(如有必要)实地考察合格后,方为合格的投标人。
三、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截至 (以云筑网系统时间为准) ,逾期不再接受投标单位的报名。
2.报名方式:采取网络报名方式,通过“云筑网”(网址www.yzw.cn)上进行报名,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报名文件盖章上传至云筑网(报名文件格式详见附件)。
3.平台输入用户名和密码,成功登录后签收招标公告并点击报名;未在“云筑网”注册的投标人,需先通过平台网页进行注册,注册信息通过审核合格后,再行报名。
四、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渠道
本次招标的投标人均由招采平台公开报名产生。通过平台直接报名的供应商,按照招标公告指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资格预审,中建三局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工作组负责审核。
2.资格审查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本人做资审的,需携带身份证原件;非法人本人的,需携带委托授权书;
(2)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原件(正副本均可);
(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开户许可证必须为基本户;
(4)近3年相关业绩证明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等)。
上述资料必须提供,提供虚假资审资料的投标单位,任何时候一经发现,取消其投标资格。
以上所有审查资料,均需在报名时作为附件上传至平台。
3.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1)资格审查时间: (依据报名情况另行通知) 。
(2)资格审查地点:武汉市江岸区都市产业大厦21楼。
(3)投标人应携带相应资料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审查,逾期无效。
(4)资格免审,有以下情形的投标人可以免去资格审查环节:
1)与我司(三局水务华中)已有合作项目。
2)云筑网中已加入本级(三局水务华中)分供方库的。
(5)若需实地考察的,另行约定时间开展。
五、招标文件的发放时间及方式
1.发放时间:(依据资审进展另行通知,以云筑网系统时间为准)
2.发放形式:云筑网平台发布(电子版招标投标文件)
3.发放平台或地点: 云筑网平台发布
4.发放对象:投标资格审查合格且经中建三局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工作组审核通过的投标人。
六、投标保证金及费用
1.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 30000 元,投标人以电汇或网银转账方式于 报名截止日 前转账至中建三局集团水务环保有限公司华中分公司提供的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1)账号:4218 6930 4018 8000 3635 9;
2)单位名称: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武汉市经济开发区支行;
2.投标保证金接收账户对公办理,不接受个人汇款,投标人以投标公司的对公账户转账。转账交投标保证金时,请备注: 南湖 项目 标段五劳务分包 投标保证金。
3.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报名文件时,应上传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备查,没有按时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报名资格。
4.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本次可不缴纳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与我司(中建三局水务环保事业部(华中))有合作项目,且已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大于本次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
2)在我司(中建三局水务环保事业部(华中))有未退回的投标保证金大于本次要求缴纳的投标保证金的。
3)在我司(中建三局水务环保事业部(华中))有合作项目,最终结算尚未办理完成或尚未完成最终支付。
若无需缴纳本次投标保证金,请提供文字说明供招标人核实。
5.投标人在递交网上报名文件时,需按照后附报名文件格式上传相关资料,没有按时提交报名文件的投标人,取消其本次投标报名资格,资审不予通过。我司(三局水务华中)库内分供方报名无需上传报名文件,按招标公告要求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投标保证金缴纳截图即可。
6.投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在确定中标单位后3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给相应单位。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耿一夫
电 话:15150688850
地址: 武汉市江岸区都市产业大厦21楼
中建三局集团有限公司
2024 年 3 月 11 日
点击查看内容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