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门卫、配电房及围墙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8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19/01/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180万元
招标联系人马进飞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付洋
标书截止时间2019/01/18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项目已由涟水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涟发改投〔201729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新港电子产业园废水集中处理厂门卫、配电房及围墙工程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涟水县经济开发区旺旺二路东侧,北环路南侧 2.1.2 建设规模:新建2个门卫室,每个约25平方米;1个配电房,约165平方米及约 600 米长围墙 2.1.3 合同估算价:约180万元 2.1.4 工期要求: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1921日,竣工日期:201941 2.1.5 其他: 一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门卫、配电房及围墙(详见工程量清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 企业的资质类别和等级: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 3.3 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和资格等级: 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4 本次招标本次招标 □接受 R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2项的规定。 3.5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3.6 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 、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 、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 3.7 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8 其他资格要求 3.8.1 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企业签订劳动合同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 2018 6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8.2 企业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20186 1日以来连续6个月投标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说明:1、以上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第 3.63.7 项,投标人必须提供符合上述条款规定的承诺书格式自拟;承诺书需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签电子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电子章)。 2 、养老保险证明需加盖养老保险部门章或养老保险部门参保缴费证明电子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19110日至2019118日;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www.haztb.gov.cn:9000/haztbhy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5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9 1211430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 合理低价法 ,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和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epointweb)及涟水县招标采购网(http://www.lszbb.com)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淮安清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永勤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涟水县红日大桥西首北侧 地址:涟水县阳光嘉园南大门西首江苏永勤 邮 编: 邮 编: 联 系 人:马进飞 联 系 人: 张付洋 电 话:15061234123 电 话:0517—8238257618936511718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2019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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