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限额以下政府采购]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金额
5.00元
项目地址
甘肃省
发布时间
2023/03/14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招标公告
采购标段信息
公告内容
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临夏市审计局,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LXSJJ-2023-004 ;
2.2采购项目名称: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楼建设项目、临夏市和谐园小区及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室外附属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3采购单位:临夏市审计局;
2.4采购范围:
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的《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楼建设项目结算书》、《临夏市和谐园小区及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结算书》、《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室外附属工程结算书》。
3、批复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变更签证单、变更工程量认证单等。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准则。
5、主要计价依据:依据《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4)及兰州地区基价编制;工程取费根据《甘肃省2009年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取费计取;
6、现场勘查底稿。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招标控制价为:基本审核费按下表计算,核减费不得大于4.5%。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3月 14 日至2023年3月 20 日,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4.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4.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0日12时 00 分;
4.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根据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5.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一正两副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一份(U盘)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夏市审计局
联 系 人:李维凯
联系电话:18793001778
2023年 3 月14 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项目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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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名称 | 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 ||
采购单位 | 临夏市审计局 | 交易编号 | LXSJJ-2023-004 |
采购方式 | 邀请 | 资金来源 | |
联系人 | 李维凯 | 联系电话 | 18793001778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公告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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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性质 | 正常公告 | 采购方式 | 邀请采购 |
公告(投标)开始时间 | 2023-03-14 17:00:00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3-03-20 17:00:00 |
竞价开始时间 | 2023-03-19 17:0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3-03-20 17:00:00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降价幅度 | 未设置降价幅度 |
延时报价 | 未设置延时报价 | 评价标准 | 最低价中标法 |
采购标段信息
序号 | 标段名称 | 标段编号 | 采购类别 | 最高限价 |
---|---|---|---|---|
1 | 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001 | LXSJJ-2023-004(001) | 服务类 | 4.50(元) |
公告内容
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甘肃省招标投标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16号)等有关规定,本项目“临夏市城东公共租赁住房小区建设项目结算审核”已具备招标条件,采购人为临夏市审计局,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竞价。
二、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采购项目编号:LXSJJ-2023-004 ;
2.2采购项目名称: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楼建设项目、临夏市和谐园小区及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室外附属工程结算审核项目;
2.3采购单位:临夏市审计局;
2.4采购范围:
1、与建设单位签订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2、施工单位编制经建设单位审核的《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楼建设项目结算书》、《临夏市和谐园小区及二小区廉租房建设项目结算书》、《临夏市北滨河廉租住房安置小区14#室外附属工程结算书》。
3、批复文件、工程招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工程施工合同、工程结算书、变更签证单、变更工程量认证单等。
4、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执业行为准则。
5、主要计价依据:依据《甘肃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装饰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建设工程混凝土砂浆材料消耗量定额》(2004)、《甘肃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4)及兰州地区基价编制;工程取费根据《甘肃省2009年建筑安装工程取费定额》取费计取;
6、现场勘查底稿。
2.5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2.6招标控制价为:基本审核费按下表计算,核减费不得大于4.5%。
基本费 | 金额范围 | 费率 | 计算金额 | 费用金额 |
500万元以下 | 1‰ | | | |
500万元-1000万元 | 0.7‰ | | | |
1000万元-2000万元 | 0.5‰ | | | |
2000万元至5000万元 | 0.4‰ | | | |
5000万元至10000万元 | 0.3‰ | | | |
10000万元以上 | 0.2‰ | | | |
小计 | | | ||
审减费用 | | | ||
费用总计=基本费+核减费 | | |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为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还需要提供2021年度财务状况报告,2022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企业声明函)。
4、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的法人授权函、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时提供)。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自行查询,查询网址为:http:www.court.gov.cn/wenshu.htm/。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法人。
6、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说明:因本次招标采用网络竞价招标,供应商须按照供应商资格要求及顺序通过平台逐一上传对应资格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供应商自行对上传的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及有效性负责。
四、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及竞价截止时间
4.1请供应商于2023年3月 14 日至2023年3月 20 日,登录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在阳光招标采购平台进行资质上传并根据项目特征自行报价;
4.2所有上传资质证明材料请加盖公章以PDF格式上传;
4.3上传资质证明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 3 月 20日12时 00 分;
4.4竞价截止时间:2023年3月 20 日 17 时 00 分。
(通过资格审查进入竞价环节的供应商根据自行报价,限报价一次,供应商提交报价时认真核算报价金额,不得高于招标控制价)
五、结果公示
5.1采购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成交公示。
5.2通过竞价成交的供应商,在项目成交后5日内须提交一整套完整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投标文件要求(签字和盖章必须合法有效)提供纸质版一正两副并胶装成册,电子版一份(U盘)送至代理公司,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临夏州)(http://ggzyjy.linxia.gov.cn/)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临夏市审计局
联 系 人:李维凯
联系电话:18793001778
2023年 3 月14 日
提示:投标人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即可登录临夏州政府采购限额以下项目阳光交易系统(http://47.110.21.205:2010)进行投标竞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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