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金额
51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1/11/2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tjxz-gk-2021-026
预算金额51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老师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佟女士022-88391577
标书截止时间2021/12/03
投标截止时间2021/12/20
公告正文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JXZ-GK-2021-026

项目名称: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91.6188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91.6188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第一包:二站四站消防宣传教育馆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二包:监督执法管控平台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三包:二站四站阅览室图书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四包: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基础信息小助手系统项目(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第1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并投入使用;第2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并交付使用; 第3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交货;第4包: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交货;(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型企业进行采购。

(三)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四)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五)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1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相关纳税和社保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4.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文件开启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止投标文件开启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5.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仪式,投标人若是法定代表人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加盖公章)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被授权人投标截止时间前连续三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并于开标当天携带提供原件)。6.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投标,并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除上述资格要求外,其中第一包还需要额外提供:1.投标人提供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3.项目经理:1名,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须为本单位职工并提供任命书并加盖公章。第三包还需要额外提供:1.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1月29日 至 2021年12月03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方式:报名时须携带投标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12月20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本项目共分为四包;

项目预算:91.6188万元(人民币)

第1包:51万元

第2包:20.82万元

第3包:16万元

第4包:3.7988万元

投标人须整包进行投标,不得拆包分项投标。且本项目各包兼投不兼中(经评标委员会综合评分后,若某投标人成为两包综合评分排序第一的供应商,则由包的顺序及兼投不兼中的原则,确定中标候选人)。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天津空港经济区东七道99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849061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联系方式:佟女士、022-883915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佟女士

电 话:  022-8839157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消防宣传提升改造项目
品目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采购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
行政区域 天津市 公告时间 2021年11月26日 11:2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1年11月29日至2021年12月03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3:3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 ¥50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开标时间 2021年12月20日 09:30
开标地点 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预算金额 ¥91.618800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佟女士
项目联系电话 022-88391577
采购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消防救援支队
采购单位地址 天津空港经济区东七道99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刘老师 84906119
代理机构名称 天津鑫泽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 天津市河西区洞庭路美年广场2号楼15层12号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佟女士、022-883915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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