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委托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就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章丘区支行业务库及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采用公开竞争性磋商形式进行采购,本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具备竞争性磋商条件,特邀请有意向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磋商对象参加竞争性磋商。
1.采购编号:SDXL-2020-0903
2.项目名称: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济南市分行章丘区支行业务库及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内容、规模和范围:业务库及现金清分整点业务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内容)。
4.磋商对象资格要求
4.1 磋商对象基本资格要求
4.1.1磋商对象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含香港、澳门、台湾)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磋商对象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4.1.2 磋商对象的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竞争性磋商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竞争性磋商项目的采购。
4.1.3 磋商对象须就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单独提供承诺函。(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适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情形除外)
4.1.4 本次竞争性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4.1.5磋商对象拟为本项目提供的服务均须符合国家、采购人规定的资格条件和相关要求。保证其响应文件中的全部内容均为真实、有效的。须在响应文件中单独提供承诺函。
4.2磋商对象及服务提供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2.1磋商对象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4.2.2磋商对象被暂停或取消竞争性磋商资格的;
4.2.3磋商对象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4.2.4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违法行为或被媒体曝光且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的;
4.2.5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
4.2.6磋商对象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的;
4.2.7磋商对象(含此申请人母子公司、关联公司)在政府、银行及相关行业采购供货或服务中有不良记录的,其货物或服务在使用过程中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4.3磋商对象其他资格条件
4.3.1磋商对象须具有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
4.3.2磋商对象须具备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事项的资质能力;
4.3.3磋商对象须在济南具有自己的金库,且金库建立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GA858-2010》标准体系的要求,并达到监管部门及公安部门验收使用标准;
4.3.4供应商必须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并进行登记备案;
4.4磋商对象应遵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5.获取磋商文件
凡有意参加竞争性磋商者,请派人员于【2020】年【9】月【4】日至【2020】年【9】月【8】日,北京时间8:30 至16:30 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现金叁佰元(¥300.00)元整,售后不退。
磋商对象应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前往【济南市历下区侨梦苑联合财富广场4号楼1602室】向采购代理机构了解有关信息并购买磋商文件:
现场获取文件需要提供的材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事项的承诺函(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4]近三年(2017年9月1日至今)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加盖公章,格式自拟);
[5]山东省公安厅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具备金融业务流程外包服务事项的资质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7]在济南具有自己的金库的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8]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或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的本项目的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打印件(加盖公章),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6.磋商文件的澄清
磋商对象如对磋商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9】月【8】日【17】时(北京时间)前同时以书面和邮件的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如采购人召开竞争性磋商预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7.响应文件的递交
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公开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n)和中国邮政官方网站(www.chinapost.com.cn)上发布,其他媒体转载无效。
9.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兴联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联系人:王经理
联系方式:156627556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