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办公用品采购
金额
5000.00元
项目地址
吉林省
发布时间
2024/11/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0203104-240016c
预算金额5000.00元
招标联系人张洪柳18943206266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董怡良0432-6465879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1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项目类型
资格审核

项目编号0203104-240016C
采购方式
采购预算(含税)5000元
采购文件金额0元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24-11-13 08:00:00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4-11-12 16:00:00
挂牌时间2024-11-06 09:00:00项目编号:0203104-240016C
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工作站接受 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经济合作社 (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根据《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招标与网络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对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办公用品采购 进行网络采购,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
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1.1标的名称: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办公用品采购
1.2项目地点: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
1.3采购内容:购买档案柜、打印机、粉仓、硒鼓、档案盒、长尾夹、订书器、中性笔、碎纸机、打印纸、壁纸刀等办公用品。
1.4采购预算:5000元(含税)
1.5交货期:合同签订后 10 日内交货
1.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标准。
1.7质保期:3年
1.8付款方式:验收合格后,一次性支付(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1.9其他:具体情况详见采购文件。
二、意向供应人资格要求
2.1意向供应人如为法人单位,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项目采购内容。
2.2意向供应人须无要求。
2.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企业(如:母、子公司等),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2.5近三年内意向供应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无犯罪记录的承诺书)。
2.6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信用中国”http: //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
2.7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提供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承诺书)。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3.1 意向供应人请登录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按要求进行实名用户注册,选择项目报名、确认《网络采购须知》并下载采购文件。报名下载时间为 2024年11月06日 09:00:00 至2024年11月12日 16:00:00(北京时间)
3.2采购文件每套0元,售后不退(开票信息详见采购文件)。意向供应人通过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手机APP在线支付下载。
注:采购文件费用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将无法下载采购文件,且无法参加竞价。
四、竞价保证金
已获取采购文件的意向供应人在线填报《意向供应人申请书》,上传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后交纳竞价保证金。上传材料应为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4.1竞价保证金金额:100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壹佰元整)。
4.2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3日 08:00:00前(北京时间)。
4.3竞价保证金交纳方式: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注:意向供应人应当通过系统中绑定的银行账户,采取网上银行支付、手机银行支付或银行柜台转账的方式,将竞价保证金按时足额汇入系统提示的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有限公司的银行账户。竞价保证金的交纳账号由系统向意向供应人发送提示,每个项目及每个项目所划分包次/标段的账号均不相同。以其他方式交纳或第三方代交均无效。竞价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到账、未交纳到系统提示账号或无效交纳的,该意向供应人不能参加竞价。
五、竞价安排
5.1竞价方式:动态报价
5.2减价幅度:10元
5.3竞价时间:分为自由报价期和限时报价期两个阶段。自由报价期从2024年11月06日 09:00:00起至2024年11月13日 10:00:00止。(北京时间) 限时报价期从 2024年11月13日 10:00:00 (北京时间)开始。
5.4限时报价周期:120秒。
六、确定成交供应人
采购人按照报价最低原则确定成交供应人。如只有一家意向供应人参与报价且其报价没有超过采购预算,采购人即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
成交供应人须在竞价结束后签署《竞价结果确认书》,上传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的《分项报价表》。
七、成交供应人材料审核及成交结果公示
7.1证明材料审核时间及方式: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对成交供应人提交的证明材料进行审核。
7.2成交结果公示时间:证明材料审核合格后3个工作日。
7.3放弃成交或采购人审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成交供应人报价无效,其交纳的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采购人可依次对报价次低的意向供应人进行审核,如果符合条件可将其确定为成交供应人,以此类推。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八、声明
进入报价环节且出价的意向供应人即视为完全同意并响应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无任何负偏离。成交供应人所提供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采购公告、采购文件的全部需求,若不满足上述要求,其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对意向供应人失信行为的惩戒措施按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定执行。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网站(www.jlncjy.com)以及金珠镇政府公开栏、兴华村村务公开栏发布,其它网址转载无效。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经济合作社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兴华村
联系人:张洪柳
电话:18943206266
采购组织机构:吉林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工作站
地址: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金珠镇人民政府
项目联系人:董怡良
电话:0432-64658796
客服电话:0431-85310888
咨询时间:公告期内 09:00 至 16:00详情请访问原网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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