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拉善申华矿业有限公司(榆林区域)中转库租赁项目
金额
90万元
项目地址
陕西省
发布时间
2024/09/06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y24-xa411-fw1196
预算金额90万元
招标联系人刘云鹏189953086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宁029-68934550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拉善申华矿业有限公司(榆林区域)中转库租赁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4-XA411-FW1196
重要提示:投标人务必认真填写招标文件附件《投标信息表》中的“工程/服务/物资”、“业绩发票”等表格,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将已填写的《投标信息表》(EXCEL版)上传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投标文件”的“价格文件”处《投标信息表》(EXCEL版)填写的信息须与投标文件内容保持一致,若因填写信息错误或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而导致对评审结果和合同签订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拉善申华矿业有限公司(榆林区域)中转库租赁项目已由公司批准,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为保障长庆油田公司油田榆林区域各二级单位生产高峰压裂支撑剂石英砂的现场供应保障,西安长庆化工集团阿拉善申华矿业有限公司需租赁中转库房一处,用于辐射保障采气二厂、苏里格项目组、天然气勘探项目组、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采气一厂等气田单位正常产建需求。预计项目总金额约为90万元(不含税)。
2.2招标范围:主要用于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在陕西省榆林区域压裂支撑剂石英砂中转、仓储,辐射保障采气二厂、苏里格项目组、天然气勘探项目组、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采气一厂等单位正常产建需求。
所租赁库房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或佳县辖区内,以辐射采气二厂、苏里格项目组、天然气勘探项目组、宁榆天然气评价项目组、采气一厂作业区域车程1小时内,计划租赁占地面积5000㎡以上,用于中转、仓储石英砂库房,库容面积在3000㎡以上,储存能力5000吨以上,库房高度不低于12m,进深不低于15m,具备停放3台叉车的场所。具有良好的办公环境和生活条件,办公场所与宿舍配备按照招标人要求配置(详见附表1、2)。库房场所外围环境良好,交通方便,场内路面宽阔,便于大型货车转弯和正常出入,库房消防通道畅通,装卸区域地面水泥硬化,便于车辆装卸及停靠。
2.3租赁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止。
2.4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需一家服务商。
2.5租赁库房地址:为确保招标人所租赁库房能够满足其供应保障需求,租赁库房应位于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或佳县辖区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及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库房须为全封闭库房,库内面积须不小于3000平方米;自有产权的需提供库房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证书;非自有产权的需提供库房产权方有效的土地所有权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与产权方签署的有效的库房租赁合同。
3.3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成立日期晚于2023年1月1日的,从成立年开始提供。财务审计报告须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报备并相应取得全国统一的验证码。
3.4信誉要求:①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3.5承诺要求:投标人必须出具承诺书承诺中标后开展服务前满足第五章招标人要求中技术标准及要求(一)、(二)、(三)、(四)(五)内容要求;同时须出具房屋、土地、外协无争议承诺书,确保在租赁期内不存在影响招标人正常使用的纠纷。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长庆油田分公司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4年09月07日至2024年09月11日内完成以下两个步骤:
①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在线报名,(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登录平台在可报名项目中可找到该项目并完成在线报名,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相关章节,有关注册、报名等有关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语音导航转电子招标平台);
②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地址:http://www2.cnpcbidding.com(谷歌登录),投标人信息和账号与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交易平台一致,密码需要重新设置。首次登录需通过手机验证码登录,登录后设置密码,如有问题,致电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
4.2招标文件每项目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4.3本次招标文件采取线上发售的方式。潜在投标人在4.1规定的时间内完成4.1规定的2项工作(在线报名和自助购买文件)后,潜在投标人可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
4.4招标文件发票开具:投标人支付标书费后,登陆中国石油招标中心网站:http://www2.cnpcbidding.com/#/login 在“个人中心”栏进入相应订单列表,点击“订单及开票详情”,可以自行下载标书费电子发票。
4.5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需要使用U-key完成投标工作,所有首次参与中国石油招标项目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下载方法如下:
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https://www.cnpcbidding.com“通知公告栏目”的“操作指南”中“电子招投标平台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即可下载“Ukey办理通知公告及操作手册.zip”。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下同)为2024100908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为避免受网速及网站技术支持时间的影响,建议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之前完成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
5.2投标截止时间未成功传送的电子投标文件将不被系统接受,视为主动撤回投标文件。
5.3投标保证金万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保证保险或电汇或银行保函形式递交,具体递交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5.4开标地点(网上开标):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所有投标人可登录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在线参加开标仪式)。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请咨询招标机构联系人;对系统操作有疑问请咨询技术支持团队:中油物采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8800114 ,请在工作时间咨询。
招标公告中未尽事宜或与招标文件不符之处,以招标文件为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西安长庆化工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云鹏
联系电话:18995308619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安分公司
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凤城五路与明光路十字路口天朗经开中心二层
联系人:张宁 耿鹏
联系电话:029-68934550
电子邮箱:zhangning_nw@cnp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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