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金额
99.72万元
项目地址
湖南省
发布时间
2021/05/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cscg-2021031700402
预算金额99.72万元
招标联系人-
中标公司湖南省第二测绘院99.72万元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长沙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政府采购项目合同公告
服务类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政府采购合同编号:CSCG-CS-202103170040-1


采购人(全称): 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甲方)

中标(成交)供应商(全称): 湖南省第二测绘院 (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采购人与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1.项目管理信息
(1)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2)项目名称:  长沙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政府采购项目   
(3)采购计划编号: CSCG-202103170040   

2.合同标的及金额
序号 标的名称 政府采购品目 型号规格 数量单位 数量 总价(元)
1 长沙市本级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政府采购项目 测绘服务 详见磋商文件 1 997200
 合计金额小写: 997200
 合计金额大写:玖拾玖万柒仟贰佰元整


合同标的及金额明细:
序号 服务名称 计量单位 单价 数量 小计
1 前期准备工作 5000.00 1 5000.00
2 内业核实 145000.00 1 145000.00
3 外业调查 329000.00 1 329000.00
4 内业上图 329000.00 1 329000.00
5 数据库更新 164500.00 1 164500.00
6 成果自查和汇总 24700.00 1 24700.00
合计 997200.00

3.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3.1 履行期限:
2021-04-15 —— 2021-07-31

3.2 履行地点:由乙方提供场地,由甲方通过后确定
3.3 履行方式:(合同的履行方式主要包括运输方式、交货方式等): 当面移交并签字确认
4.结算方式
4.1 资金支付方式:
第1次分期支付金额为49860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50,说明:合同签订后支付
第2次分期支付金额为39888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40,说明:通过验收后支付
第3次分期支付金额为99720元,所占总合同金额百分之10,说明:提交成册归档资料后支付,该期为履约验收期

4.2 收款账户: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井湾子支行(湖南省第二测绘院:1901009109008936272)

4.3 对中小微企业及时支付的约定:自交付之日起30日内支付款项;另有约定的,付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60日。约定采取履行进度结算、定期结算等结算方式的,付款期限应当自双方确认结算金额之日起算。合同明确需检验或验收的,应明确检验或验收期间,约定交付后经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作为支付条件的,付款期限应当自检验或者验收合格之日起算;采购人拖延检验或者验收的,付款期限自约定的检验或者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算。

5.合同履约验收方式及要求: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后按如下方式进行验收
5.1 验收程序
采用 简易程序验收
5.2 质量要求

1、数据成果按国家及省级相关规定执行。

2、乙方所整理的资料,必须符合档案馆进馆及数字化扫描的要求。

5.3 验收要求和验收标准

1、按《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通知》(长财采购[2016]6文件要求进行验收。

2、项目验收国家有强制性规定的,按国家规定执行,验收费用由成交人承担,验收报告作为申请付款的凭证之一。

6.甲乙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

1、提供乙方所需的数据及图件资料,配合乙方的外业调查工作。

2、组织最终检查、市级监理和成果验收工作。

3、成果的使用权与所有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提供受委托完成的调查、核查成果。

4、采用总价费用包干制,报价包含开展项目所有相关工作的费用,在项目过程中若出现任何报价遗漏,均由乙方免费提供,甲方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乙方:

1、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时保质完成各项工作,提交成果,并配合甲方做好过程检查和成果验收工作。

2、在甲方确定的时间、指定的地点履行合同。

3、甲方要求乙方提供超出招标文件的技术服务,需征得乙方同意,超出费用由甲方承担。

7.违约责任
7.1 对中小微企业未及时支付的违约责任约定:采购人不得以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履行内部付款流程,或者在合同未作约定的情况下以等待竣工验收批复、决算审计等为由,拒绝或者迟延支付中小微企业款项。
7.2 如中标(成交)供应商系中小微企业,采购人存在迟延支付乙方合同款项的,应当承担付款逾期利息。双方对逾期利息的利率约定为年息4.35%(约定利率不得低于合同订立时1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未做约定的,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的标准支付逾期利息。

1、若项目验收不合格,由乙方返工直至合格,有关返工、再行验收,以及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等费用由乙方承担。连续两次项目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可终止合同,另行按规定选择其他供应商采购,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2、质保期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人为破坏或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除外),由乙方负责全免费(免全部工时费、材料费、管理费、财务费等等)维护。乙方须按照工作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开展工作,并依法出具成果文件,结合工作开展情况,组织相关培训。

3、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如果乙方迟延交货,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5、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三日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8.解决争议的方法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9.组成合同的文件
合同由以下文件构成,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商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中标或成交通知书
(3) 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10.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 合同签订之日起 生效

11.其他条款



注: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政府采购合同继续履行将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双方当事人应当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有过错的一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甲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采购人(甲方)盖章处 乙方(公章): 中国长沙市政府招标供应商(乙方)盖章处
地址: 长沙市岳麓区岳麓大道218号市政府二办公楼9楼 地址: 中意二路792号
法定代理人: 冯意刚 法定代理人: 谢优平
委托代理人: 周云 委托代理人: 沈琳
电话: 0731-88665017 电话: 0731-86952326
传真: 0731-88666205 传真: 0731-86952327

附件列表
  1. 中标通知书.pdf中标通知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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