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储运生产部柴油罐组新增调和设施静态混合器采购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5/22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 储运生产部柴油罐组新增调和设施静态混合器采购 |
项目概况: | 本次拟采购物资为广东石化储运生产部柴油罐组新增调和设施项目静态混合器,资金已批复。本次公开询价,将依据采购结果最终批复意见,与拟成交供应商签订买卖合同,并要求其按照我方要求按需送货。交货地点:广东省揭阳市惠来县大南海工业园区广东石化公司库房 |
项目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 |
项目类别: | 物资类 |
项目分类: | 三类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参与报名的供货商必须是制造商,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需具备有效的独立法人资格,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仅提供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报价。 3、参与报名的供应商2018年1月1日起至今在中石油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 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黑名单; 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参与报名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没有发生因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问题原因导致被起诉而产生法律纠纷。 5、参与报名的供应商必须是有效的(有效的具体含义见备注)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供应商资源库中具有49大类授权的物资供应商。备注:“有效的”是指资源库中供应商状态状态正常。凡是在供应商资源库中显示“中止”、“终止”的均为无效。 特别提示:如果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广东石化公司的质量抽查中,因产品质量不合格而处于暂停采购的产品或被暂停企业交易资格的其资格将被取消。 6、本次招标静态混合器,中标供应商应与设计、广东石化生产部签署技术协议,满足现场要求。否则出现一切质量问题,导致生产出现问题,造成损失均由中标供应商负责。 7、投标人应具有近3年(2019年1月1日-至今)内,在中国大陆区域内应用于1个不同项目炼化装置中,静态混合器供货并成功运行1年及以上的业绩(不含改造项目)。业绩需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的供货合同及验收证明的复印件,如不能体现装置类型和规模,则需提供合同技术附件,且验收证明内容各项指标满足要求,用户签字或盖章。如有伪造业绩,其投标应予以拒绝。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1、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于北京时间2023年5月18日至2023年5月23日,登录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www.cnpcbidding.com下载填写《报名表》, 2023年5月23日17:00之前将以下内容报给项目负责人(报送方式:邮箱zhangzb-gd@petrochina.com.cn)。 2、报名表的电子版及签字盖章扫描版。 3、广东石化物资采购中心按照报名情况,对提供资料的供应商进行初审,并通过电子邮件向初审通过的供应商发送《询价报价单》。 |
项目单位联系人: | 张志波 |
项目单位联系方式: | 06637603101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无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无 |
其他: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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