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4年度徐州市237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金额
470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4/06/2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70万元
招标联系人王为健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司工18005203627
标书截止时间2024/07/21
投标截止时间2024/07/16
公告正文
E4301000001029964003139
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已由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  以苏交公便设施〔2024〕204 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公路事业发展中心以苏交公便设施〔2024〕204 号批准,项目业主为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建设资金来自车辆通行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徐州市丰县境内,主要是对237国道丰县段路侧险要等路段实施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建设,桩号范围为K97+000~K116+188 段,对事故多发点段、平面交叉口、公路断面形式、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进行优化提升,具体以工程量及施工图纸为准。
2.2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招标共分一个标段,即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1.集镇段整治:
(1)K102+200-K103+800 欢口镇路段:调整中山路至欢首线路段横断面形式,将双向六车道改为双向四车道,同步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2)K109+500-K111+000 师寨镇路段:调整下行线限速值,优化沿线标志标线等配套设施。
(3)K113+300-K144+000 史小桥路段:K113+500 史小桥起点下行线增加渐变段长度,迁移车道数变少标志,硬化加油站门前部分侧分带花坛改造为彩色非机动车道,施划非机动车地面标识;上行线封闭 K113+350 人非通道开口,渐变段位置后移并增加长度;镇区两侧增设禁停标志标线。
2.中分带封闭:按照“237 国道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施工图设计”要求,对中分带开口实施归并。
3.平交口优化改造:
(1)K102+800 中山路平交口压缩中分带宽度和车道宽度,增设单独左转车道;缩小中分带开口长度,西侧被交道路加铺转角,配套优化交叉口标志标线等。
(2)K103+580 欢首线平交口压缩中分带宽度和车道宽度,增加硬路肩宽度。
(3)K102+450 欢润路交叉口缩小中分带开口长度,西侧被交道路实施加铺转角,重新渠化交叉口标志标线。
(4)K110+150 师寨镇中心街交叉口实施渠化改造,调整人行过街位置。
(5)K100+450 交叉口调被交道路接入线形,挖除下行线进口道易停车区域,恢复土路肩,配套完善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修剪通视三角区遮挡视距障碍物;督促燃气分输站管理单位负责按照 2017 年安评报告及专家审查意见改移接入道路,并完善相应设施。
(6)K115+270 北常线交叉口硬路肩增设彩色防滑路面;护栏立柱安装反光柱帽;修剪遮挡视距障碍物;完善交叉口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等。
(7)K97+400、K98+200、K99+450、K105+490、K107+550、K101+300、K108+920、K114+150、K116+100 等非信号灯路口距停车线一定范围外边实线施划蓝色振荡标线,主线地面施划文字警示标识,施划纵向减速标线;硬路肩增设彩色防滑路面;护栏立柱安装反光柱帽。
4.对路侧险要等路段增设防撞护栏。
5.根据施工图设计文件,清理公路用地范围内遮挡视距障
碍物,配合属地政府及相关部门清理公路用地外遮挡视距障碍物。
6.统一调整全线限速值。
7.按照施工图设计要求优化沿线标志标线等交通安全设施。
本次招标为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
招标内容为2024年度徐州市237 国道丰县段交通安全设施精细化提升工程范围内的交通安全设施等工程的施工以及为实施上述施工所必须的临时工程及缺陷修复等。
2.3 项目施工工期:50日历天(暂定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7月22日,完工日期2024年9月10日)。
2.4 投资额约人民币47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资质;
(3)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4)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条件要求:
投标人自 2019年1月1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完成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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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3 信誉要求:
根据《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江苏省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信用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在投标截止当日查询的投标人的信用等级评价为 C 级及以上级别(以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最新公布的(公路养护作业单位)为准,未在公布内的单位按B级处理)。
3.1.4 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要求:
(1)项目经理要求:
① 项目经理具有有效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
②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③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2)项目总工要求:
①持有经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并在有效期内的《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②持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本次招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职称包括公路工程、桥梁工程、公路与桥梁工程、交通土建、隧道(地下结构)工程、交通工程等专业职称);
③2019年 1 月 1 日至今(以投标报表交/竣工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一个一级及以上等级公路的养护作业项目或交通安全设施施工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或项目经理(含副职)职务;
(3)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项目总工无其它在建项目。
有无在岗项目情况,按照以下原则认定(下述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1)在招标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已在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任职,包括在已发出中标通知书或者签订合约的其他项目中作为主要人员的,应当视为有在岗项目;
2)未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拟投入本项目中的主要人员在中标后可以从其他项目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3)投标人拟投入的主要人员在其他项目上作为主要人员任职,虽然项目尚未交工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并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旦中标可以从其他项目上撤离的书面承诺,视为无在岗项目:
a.工程已经完工,经项目质量监督机构核验合格,主要人员基本完成职责,非投标人原因尚未进行交工验收的;
b.工程中标后半年内非中标人原因无法开工或停工半年以上无法复工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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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禁止违法分包。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e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截止递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信用交通·江苏”网站中被列入“江苏省交通运输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黑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7投标人应及时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和补充“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中的“项目简介”、“工程简介”且需体现:“路线等级”、“规模”、“投资”、“技术标准”、“主要人员职务”等相关内容,以能充分体现出投标人填报的主要人员业绩、单位业绩的规模和合同内容等能够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3.8投标人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录入的信息依法在“信用交通江苏”平台公布,系统对相关信息的变动(录入、修改、删除等)如实进行记录。投标人承诺对所有信息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录入信息不再进行事前审核。投标人提供虚假信息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信用管理规定视情节确定其失信行为等级,记入其信用档案。
3.9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投标人需要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或更新的内容,请在投标文件递交之前完成备案或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网络版)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信息数据应是最新更新的,且投标人不得自行编写,否则视为重大偏差,做否决其投标处理。各投标人及时核对报表内容,避免报表内容有误,导致评标出现偏差和有误的情况。投标人应认真核查系统自动生成的《投标报表》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正确性,若发现内容不全或错误,应及时联系系统维护单位进行处理,否则,由此引起的一些后果均由投标人承担。
3.10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公路水运项目招投标和信用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苏交建〔2020〕5 号)及《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19〕2 号附件 1)的规定,投标人应采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编制生成的《投标报表》作为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评标资料(招标文件另有规定的除外)。若《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可查询的信息数据的网页截图作为证明材料。“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或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或“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中未载明的信用信息不予认定。
关于人员职务的认定以“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人员业绩信息的“职务”一栏备案内容为准,“职务详述”一栏中备案的内容评标时不予认定。如“投标报表—表 4 拟投入本标段主要人员经历表”中“项目职务”为“一般人员(****)”的,评标时只作为“一般人员”认定,括号中的职务不予认可。
3.11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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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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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 (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 http://180. 101.234.24:15194/OP/Login.aspx )进行网员注册,并领取CA 数字证书。
4.2 获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参考资料(如有)的提供方式:江苏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4.3 联合体投标的,有联合体牵头人完成招标文件等资料下载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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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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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不召开投标预备会。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承担责任。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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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江苏省交通运输厅门户网站、徐州市交通运输局门户网站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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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苏省丰县公路管理站    
地 址:徐州市王陵路 68 号
联 系 人:王为健
电 话:13505228601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鑫垚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徐州市泉山区矿大科技园C-8栋西单元6楼
联 系 人:司工
电 话:18005203627
8.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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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实行合格制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双信封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8.2 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由投标人自行进行,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承担;在踏勘现场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物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8.3 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开始时间2024年6月25日,招标文件获取(即预约)截止时间 2024年 7月2 日17时30分。
8.4 本项目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24年7月16日10时30分。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于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227 开标室(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市规划馆南侧)举行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公开开标。逾期上传的投标文件或逾期解密的投标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5 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投标人无需参加现场开标,自行解密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解密开始时间为2024年7月 16日10时30分,解密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6日11时00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解密的,视为未递交投标文件。
8.6 投标保证金如采用银行保函形式缴纳,银行保函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到徐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北门(徐州市新城区新安路5号)。
8.7 开标活动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主持,并全过程向所有投标人网络直播,请投标人在开标前提前下载腾讯会议客户端(电脑 PC 端、安卓系统、IOS 系统均可),并进入远程会议。腾讯会议ID:436 210 442
注:上述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2024年 06 月 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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