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闫寒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毛正兵0527-88859953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04/10
公告正文

汇泉人家保障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宿迁市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曹集汇泉人家小区项目 已经 宿豫行审发[2023]1批准建设资金来自于 自筹资金 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汇泉人家保障房全过程咨询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采用 资格后审 办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本次招标 采用电子招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 建设地点: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东至西大街西至希望路南至繁荣路北至府前路)

2.1.2 建设规模: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7154.73平方米。计容建筑面积56163.40平方米主要建设住宅商业物业服务用房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居家养老服务用房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不计容建筑面积991.33平方米主要建设大门配电房公厕生活泵房开关站消防泵房及消防水池。配套建设给排水供电燃气等公用工程

2.1.3 项目投资估算概算总投资约25000

2.1.4 咨询服务合同估算价:300.00万元

2.1.5 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期要求: 项目实施全过程阶段施工阶段陷责任期阶段

2.1.6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承包人向发包人提供合同价(合同价指采购及施工合同价款)×合同中标费率×10%的预付款担保后发包人支付合同价(合同价指采购及施工合同价款)×合同中标费率×10%作为预付款。

2)工程监理:主体达到±0.00合同监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20%工程整体完工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设标准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监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分项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监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80%审计结束后付至监理咨询费总额工程审定价×分项中标费率97%余款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3)项目管理:主体达到±0.00合同项目管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20%工程整体完工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设标准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项目管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分项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项目管理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80%审计结束后付至项目管理咨询费总额工程审定价×分项中标费率97%余款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4)造价咨询:主体达到±0.00合同造价咨询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20%工程整体完工后施工图设计文件及建设标准说明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合同造价咨询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50%项目整体竣工验收合格所有分项均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造价咨询咨询费按工程中标价×分项中标费率80%审计结束后付至造价咨询咨询费总额工程审定价×分项中标费率97%余款余款待缺陷责任服务期满且全部工程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

2.2 招标范围:

程监理: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对工程进行进度质量投资安全四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协调施工现场各方面关系。

项目管理:勘察设计管理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招标采购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档案管理运营保修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与保修阶段管理等。

造价咨询:工程量清单及预算价编制建设工程标准说明;跟踪审计工作:分析合同价款(中标价)确定工程造价控制目标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审核工程计量与价款支付;审核工程索赔与签证费用;审核工程价款调整;材料设备询价;分析工程投资偏差调整工程造价控制目标;工程竣工结算造价审核。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具备的资质及其等级必须满足下列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过程服务咨询能力: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监理综合资质

3.2 投标人还应满足下列条件:

1)投标人是依法注册登记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投标人没有因骗取中标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3 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或者有工程类、工程经济类高级及以上职称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总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 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2项目总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的。

【备注:1高级以上职称以或直辖市以上人社事)部门颁发的职称证书为准2工程监理负责人要求无在建项目投标时提供建设主管部门行业管理平台查询截图及总监无在建(监)承诺书。】

3.4 投标人不得有以下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4与本标段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5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6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投标人及其分包单位不得与本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单位施工单位在利害关系;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3.5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项目总负责人及各专业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缴纳证明以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的官方网址查询信息截图为准或者以本单位当地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为准。缴纳证明应能够明确显示人员姓名缴纳时间。

3.8 项目负责人在本项目执业中不得兼职本项目其他管理岗位。

3.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标。

4.评标办法

4.1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评标办法详细内容见第三章,简述内容如下:

4.1.1 投标报价(32分):以最高投标限价为A,评标基准价=A×KK值在解密前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值的抽取范围为85%-95%85%86%87%88%89%90%91%92%93%94%95%)。1、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 1%0.1分,投标报价每低于评标基准价1%0.1分,偏离不足1%的,用插入法计算。评标过程中,数据和评分的计算过程以及计算结果均保留两位小数,小数点后的第三位四舍五入。2、评标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为无效投标文件。3、采用何种计算方法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4、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5、有效投标文件指未被评标委员会判定为无效标的投标文件。

4.1.2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实施方案评分标准(30分):其中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总纲评价(10分)、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组织方案(4分)、工程监理(6分)、项目管理(5分)、造价咨询(5分)

4.1.3 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团队30分):项目总负责人(5分)、各专业负责人(除项目总负责人以外)的配置人员(15分)、其他项目组成员(10分)

4.1.4企业业绩、信用(8分):其中业绩(6分)、信用(2分)

4.2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03210900  202303271730 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0527-84396020客服热线:400-998-0000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CA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04100930

6.2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需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 等媒体上发布。

8.其他: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 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 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 的;

8.3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异议投诉

9.1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 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9.2 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9.2.1 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 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4396031

9.2.2 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

宿迁市胥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江苏嘉源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址:

江苏省宿迁市宿豫区曹集乡便民服务中心大楼2

    址:

宿迁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上海大世界8301

   人:

闫寒

   人:

毛正兵

    话:

0527-84468017

    话:

0527-88859953/17327254145

    真:

/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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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编:

223800

    编:

223800

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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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ai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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