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全产业链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508002851003945001
预算金额1364.78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项目名称

桂平新材料产业园全产业链绿色发展EOD项目(一期)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地块污染土壤风险管控项目

项目招标编号

E4508002851003945001

招标人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建设单位

桂平市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代建单位(如有)

/

招标类别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北部湾宏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结构类型及规模

该地块属于广西天鸿鑫锰业科技有限公司电解锰渣堆放仓库,由于堆放管理不规范导致土壤污染,现需开展污染土壤治理工作。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20)的I类场规范要求建设原址阻隔填埋区,原址阻隔填埋区占地面积约25025㎡、库容约29.91万㎡。对地块内污染土壤262208.20m3进行清挖运至新建阻隔防渗区进行原址阻隔填埋。新建阻隔防渗区在地块东南面面积为25025.6m3。具体详见经评审备案的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09:00分

开标地点

桂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公示开始时间

20241212

公示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预中标人

(非联合体)

联合体

牵头人: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

成员单位:中铁十六局集团贵港建设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中铁十六局集团有限公司/中铁十六局集团贵港建设有限公司(联合体)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3647841.57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世阳(注册编号: 1112023202309562 ;身份证号: 4107**********979X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孙振宇(身份证号:2310**********1031);京建安C2(2021)0316877

李佳兴(身份证号:1501**********6018);桂建安C3(2024)0005487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北海市海景大道南段(白虎头到大冠沙)道路工程之冯家江大桥工程-桥梁工程

第二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广西贵港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

投标总价

13657314.89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黄柱坤(注册编号: 245131331466;身份证号: 4508**********2635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叶春曼(身份证号: 4508**********5843 );桂建安C3(2021)0010908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1.港南区工业园区江五路(城东大道-安澜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第三中标

候选人

单位名称

贵港市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单位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

投标总价

13663730.88元

工期

180日历天

质量等级

合格

项目经理

李贤银(注册编号:245131330827;身份证号: 450802198603160318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龙柱良(身份证号:450821199301285311);桂建安C3(2018)0003750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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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广西莲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的原因是:项目经理刘芸汐没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第(5)点的要求。根据附件B否决投标条件:B1.4在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资格评审中,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符合“评标办法 前附表”中规定的任何一项评审标准的,作否决处理。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公示媒介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贵港) (http://ggzy.jgswj.gxzf.gov.cn/ggggzy/)

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投诉受理部门

贵港市桂平生态环境局

投诉受理电话

0775-33708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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