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编号:CQYD20180006348
1.2 项目名称:2018年垫江分公司房屋零星维修
1.3项目采购内容: 分公司辖区内综合楼、办公场所、中心营业厅及基站等的房屋装修/维修,主要包含以下内容:房屋漏雨维修防水及更换防水; 室内地面、墙面、顶面有破损、污物清理修复;门头牌匾等有破损修复、加固、更换;室外围墙、院内地面、门前地面等出现塌陷、开裂、倾斜等修复;门窗、照明灯、开关等无法正常开启、关闭、破损等修复及更换; 办公场地功能变更整改;防护网、防盗网、给排水管、水龙头、阀门等维修、更换安装。
1.4拟采购框架金额为含税31万元。
1.5服务范围:垫江
1.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资格评审
应答人基本要求
应答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提供清晰、完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提供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须具有有效期内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加盖单位鲜章。
外地企业入渝要求
对于外地企业投标的要求: 市外建筑施工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施工企业,且该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应当是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的人员。
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已取得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且在有效期内的。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的管理人员必须是已在分支机构登记备案的人员。
(须提供已纳入“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信息库”企业信息和拟投入本项目所配备管理人员信息的网上截图(截图的内容至少应包含网页的表头及主要信息)或有效的重庆市市外建筑施工企业入渝登记备案证明和登记备案的人员名单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驻地机构承诺
要求在所投区域内设立驻地机构,要求如下:
(1) 已设立驻地机构,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住房买卖/租赁合同复印件(并提供相应的图片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单位鲜章;
(2) 未设立驻地机构,申请人须承诺在中标后一个月内所投区域内设立驻地机构,需加盖单位鲜章。
项目经理要求
提供1名项目管理人员,须提供与应答人签订的在有效期内的劳动合同并提供应答人为其缴纳的从2017年6月至今任意连续3个月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若为第三方代缴,需同时出具应答人委托代缴证明。
相应能力要求
提供有效期内的登高、电工、金属焊接切割证书,需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单位鲜章。
7.1比选人联系方式
比选人地址:重庆市垫江县南阳路101号垫江移动
邮编: 408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