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资源经营权转让信息表 | |||||
委托单位: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 |||||
项目名称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原规培室)配镜中心 | ||||
项目编号 | LSGGCS2024003 | ||||
出让方 | 南京市溧水区人民医院 | ||||
经营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已经溧水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溧水区财政局批准 | ||||
挂牌日期 |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 挂牌起始日期:2024年11月29日 | |||
挂牌截止日期:2024年12月19日 | |||||
其他说明:挂牌期间(工作日内)可预约现场察看转让标的情况。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则信息发布终结 | |||||
经营权转让标的基本情况 | 位置 | 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崇文路86号溧水区人民医院门诊三楼(原规培室)配镜中心 | |||
房产证面积 | 约190㎡ | 建筑年代 | 2011年 | ||
转让用途 | 配镜中心 | 户型 | |||
楼层 | 三楼 | 装修程度 | 简装 | ||
其他说明 | |||||
经营权转让条件 | 转让底价 (万元/年) | 27.5万/年 | |||
转让期限(月) | 36个月,合同一签三年。 | ||||
转让金支付期限方式 | 先付费后使用,在被确人为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签署转让合同以及一次性支付当年转让金,履约保证金以及其他所需费用。此后每年的转让金应分别于每年的11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先付后用。 | ||||
押金 (万元) | 9万 | ||||
对受让方的要求 | (一)受让方及开展项目 1.对受让方的要求: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 2.提供框架眼镜的验配、加工工作。配备配镜、加工所需的相关设备,并保证设备正常有效运行。 3.提供角膜塑形镜及近视离焦镜的验配工作。 4.开展相关近视、弱视,视功能异常等治疗训练项目。 5.以上项目产品质量合格,品牌保证,训练科学规范,如有违反规定,按照双倍服务价格罚款。 | ||||
其他要求 | |||||
其他说明 | 1、转让方承诺:对本次转让的经营权拥有合法转让权,转让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集体决策程序; | ||||
信誉保证金条款 | 信誉保证金数额:意向受让方需缴纳信誉保证金9万元。 | ||||
信誉保证金缴纳截止期限:经审核确认其意向受让方资格的报名者须在挂牌截止日次日上午11时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取消受让资格。 | |||||
信誉保证金处置: 4、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有如下行为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不予退还,由此造成出让方损失的,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承担赔偿责任;信誉保证金不足以赔偿出让方损失的,不足的部分,该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须另行赔偿: | |||||
报名材料 | 1、须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复印件(经营范围须有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3、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资源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 ||||
出让方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王可寿 | |||
联系地址 | 溧水区永阳街道崇文路86号行政楼五楼物资采购管理中心 | ||||
联系电话及传真 | 025-56232160 | ||||
邮政编码 | 211200 | ||||
溧水区国有资产资源交易中心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何勇 | |||
联系地址 | 秦淮大道600号市民之家4楼D209 | ||||
联系电话及传真 | 025-57236206 | ||||
邮政编码 | 211200 |
附件:
配镜中心评分标准.docx
配镜中心转让方案.docx
配镜中心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