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150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3/09/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61号
预算金额150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煌辉0592-6215259
标书截止时间2023/09/27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07
公告正文
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61号)
项目所在地区:福建省,厦门市
一、招标条件
本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
源为自筹资金150万元,招标人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公告内容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详见公告内容;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9月1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9月27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3年09月13日至2023年09月27
日(节假日除外)17:30>(北京时间)至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购买招标文件,也可通过电子邮件购买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10月07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七、其他
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招标公告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委托,现对
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61号)进行国内公
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1.招标主要内容:
合同包:1
项目名称: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
采购内容:高压微雾加湿系统,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工期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三个月内,完成全部设备采购、安装、调试工作
服务地点: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说明:投标人必须对同一合同包中的全部货物与服务进行投标,不得仅对同一
合同包中的部分货物或服务进行投标,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本次招标,招标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有效投标人,凡是有意参加本次
投标的投标人可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主体,并提供
“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对投标人代表的授权书原
件及法定代表人、投标人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只
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投标人应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份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
标人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3.4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提供“无行贿行为承诺书”
3.5一个投标人针对每个合同包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如果投标人之间存在下
列互为关联关系的情形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1)法定代表人、单
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供应商;(2)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3)均为同一家母公司直接或间接持股50%及以上的被投资公司。
投标人应提供投标单位所在地区商事主体登记及信用信息公示平台或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布的企业股权结构情况及企业高管人员(如公司董事长、
董事、总经理、执行董事、财务负责人、监事,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信息查
询网页打印件。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转包或分包。
注: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基本资格证明材料如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
人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含电子版)售价:人民币
200元。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
6.本项目评标方法采取综合评分法。
7.投标截止时间、地点:投标文件应于
2023年10月07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
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投标文件可通过邮寄或专人送交。通过邮寄的,应于投标截止前一天寄达福建
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投标人应充分考虑邮寄时间;通过专人送交的,须于投标截止
当日上午08:30-09: 30时(北京时间)送达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
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2023年10月07日上午09:30
(北京时间)在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
1号902单元,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公开开标。
9.本次招标公告及招标结果公示同时在福建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网、国家烟
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
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等网站上发布。
10.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情况:
10.1招标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10.2招标代理: 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公交大厦1号楼)
联系人:张煌辉、连志峰 电话:0592-6215259
邮编:361012 邮箱:fjlsxm@126.com
10.3招标文件费用账户
开户名: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长青路支行
账 号:3510 1513 0010 5250 6069
11.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须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可通过到招标代理机构或
通过电子邮件购买。通过电子邮件购买的,须将文件费(招标文件费用)通过
电汇或转账形式汇入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的银行回单及
填写完整清晰的下述“供应商信息表”盖公章后扫描,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至f
jlsxm@126.com。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此邮件后即将招标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给
投标人。未购买招标文件的不受理其投标。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审计派驻办(联系电
话:0592-7702116)o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福建鑫叶投资管理集团公司
地 址:厦门市海沧区新景路99号
联系人:-
电 话:一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联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厦门市思明区莲岳路221-1号902单元
联系人: 张煌辉、连志峰
电 话: 0592-6215259
电子邮件: fjlsxm@126.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贬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生产车间高压微雾加湿项目 | |||
(招标编号:闽联审厦招<2023>061号)供应商信息表(附上银行回单) (全称加盖公章) | |||
投标人单位 | |||
投标人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固定电话 传真 | ||
移动电话 | |||
电子邮箱 | 纳税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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