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航空基地其他垃圾清运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以下简称“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1月01日 10时00分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MD-2024014ZS
项目名称:航空基地其他垃圾清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7,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
采购包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采购包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其他垃圾清运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监狱企业证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航空基地其他垃圾清运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依法取得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含电子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等。
(2)供应商具有合格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
(3)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参加投标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4)财务状况(任选其一): 1.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及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个月内其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5)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6)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7)供应商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的信用记录须符合财库[2016] 125号文《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供应商提供联合体协议则视为联合体投标,如供应商未提供联合体协议则视为非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10月22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途径: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应标-项目投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采购文件
方式:投标人有意参加本项目的,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 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五、开启
时间: 2024年11月01日 10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需要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政府采购平台”),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www.ccgp-shaanxi.gov.cn)首页供应商用户登录,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进行系统操作。
(一)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并严格按照供应商操作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政府采购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政府采购平台供应商库。
(二)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互认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供应商使用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在政府采购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电子数据,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其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校验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按要求办理互认的证书及签章并校验有效性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
供应商应当加强互认的证书及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互认的证书及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互认的证书及签章的内部授权管理,防止非授权操作。
(三)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四)开标/开启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供应商开标大厅”-进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五)政府采购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在线客服进行咨询
技术服务电话:029-96702
CA及签章服务: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进行查询
(六)注意事项:供应商须按照《陕西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登记有关事项的通知》的要求,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haanxi.gov.cn/)注册登记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七)为顺利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试点应用工作,供应商需要在线提交所有通过电子化交易平台实施的政府采购项目的响应文件,同时,线下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正本壹份、副本两份。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应胶装后分别密封在封袋中,且在封袋正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封袋应加贴封条,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供应商全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等标识。线下纸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与线上响应文件递交时间一致。递交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征和四路沣东自贸产业园一期2号楼3楼311、312室。
(八)落实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联合印发《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6)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7)《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9)《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 号);
(11)《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管理委员会
地址:西安市阎良区蓝天路88号
联系方式:180921096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咸新区沣西新城尚业路1309号总部经济园6号楼516室
联系方式:1357285403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强
电话:13572854035
永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