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如皋市磨头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
金额
300.35万元
项目地址
江苏省
发布时间
2023/03/1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300.35万元
招标公司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招标联系人闵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朱雅梅0513-87711157
标书截止时间2023/03/23
投标截止时间2023/03/23
公告正文
如皋市磨头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如皋市磨头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如皋市磨头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二标段)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如皋市磨头镇
2.1.2建设规模:本次治理户数约1200户,具体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2.1.3合同估算价:300.35万元,本项目共分3个标段。
标段名称 | 实施地点 | 施工内容 | 治理户数 (户) | 每户最高限价 (元/户) | 最高限价 (元) | 合计(元) |
一标段 | 顾沈村 | 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 170 | 2502.93 | 425498.10 | 926084.10 |
新徐村 | 200 | 2502.93 | 500586.00 | |||
二标段 | 天阳居 | 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 200 | 2502.93 | 500586.00 | 951113.40 |
严狄村 | 180 | 2502.93 | 450527.40 | |||
三标段 | 十字桥村 | 2023年度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黑灰分离治理模式) | 150 | 2502.93 | 375439.50 | 1126318.50 |
场东村 | 300 | 2502.93 | 750879.00 |
本工程共分3个标段,按照一标段~三标段的顺序开标,一个投标人原则上只能中一个标段。已经取得第一中标候选人资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后续标段的开标及评标,但任何情况下不得作为后续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特别提醒:(1)分散农户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甲供),分别为:灰水填料单元、三格式填料化粪池。甲供材由施工单位到集中地点领取,运到各施工工地的运输费用已包含在报价中。
(2) 详细工程做法详见设计图及设计说明、《如皋市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技术方案》。
2.1.4工期要求:15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年4月6日,竣工日期:2023年9月3日。
2.1.5 其他: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如皋市磨头镇2023年分散农户生活污水治理工程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4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苏建质安〔2020〕75 号)以及《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落实苏建质安〔2020〕75 号文的补充通知》(苏建质安(2022)198 号)文件要求,投标单位因生产安全事故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且被限制承揽新工程并在限制期内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
3.5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工程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
3.7.1投标人需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附后)并加盖公章。
3.7.2企业标准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本项目标的属于“建筑业”行业。
3.7.3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招标采购的项目,不再执行价格评审优惠的扶持政策。
3.8工程执行政府采购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制定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是指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制定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3年3月10日至2023年3月23日上午10时整;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新点电子交易平台。
5. 投标截止时间
5.1 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23日上午10时整;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资格审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合理低价法,评标标准和方法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如皋市政务服务网(特色专栏-限额以下平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地 址:如皋市磨头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闵先生
电 话:15996507668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皋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如皋市城北街道庆余路280号二楼
联 系 人:朱雅梅
电 话:0513-87711157;15152888642
2023年3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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