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永丰县人民政府-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
金额
-
项目地址
江西省
发布时间
2023/01/17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
永发改招标核字[2023]3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规模按区域要求的规划指标指定,包括标准厂 房和生活,办公配套建筑,用地面积约9362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71255.78平方米,标准厂房5栋,研发楼1栋,员工宿舍1栋;设一个标段,工程总投资42102万元,本工程投资260.11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守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永发改招标核字[2023]3号
根据《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吉府办发[2015]14号)有关规定,现将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招标方案核准如下:
一、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永丰县工业园区标准厂房建设项目(二期)电子信息智造LED园监理服务(以工程量清单为准)。建设规模按区域要求的规划指标指定,包括标准厂 房和生活,办公配套建筑,用地面积约93626.0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 171255.78平方米,标准厂房5栋,研发楼1栋,员工宿舍1栋;设一个标段,工程总投资42102万元,本工程投资260.11万元。
二、招标组织形式:委托招标。
三、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四、投标企业资质要求和招标公告发布媒介: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拟派项目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招标公告指定发布媒介为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吉安市招标投标网、永丰县人民政府网。
五、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委员会由5人组成,全部从江西省评标专家库中抽取。
六、招标组织机构
1、招标监督小组:由县发改委、县住建局等组成,主要职责为监督招标、投标、评标工作,处理招投标过程中的纠纷矛盾。
2、招标代理机构:同意委托江西守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代理工程招标,主要职责为:编制招标文件,组织对投标单位进行资格审查及招标、评标工作等。
七、其它
1、招标单位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按吉标管办字[2004]05号文件要求向招标监督小组成员单位提交招标投标情况书面报告备案。
2、工程招标范围、招标组织形式、招标方式及投标人资质如有变更,应报我委重新核准。
永丰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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