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霄县和平乡河溪等3个作业区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云霄县和平乡河溪等3个作业区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已由漳州市国土资源局以漳国土资综[2016]9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国营云霄和平农场,招标代理机构为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
2.2 工程规模:本项目整理面积2083.8亩,整理后预计可新增耕地91.72亩,占总面积4.4%。工程审定预算总投资约536.6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979776.21元;
2.3 最高控制价:人民币3979776.21元。
2.4 招标范围:云霄县和平乡河溪等3个作业区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项目工程由土地平整、农田水利、田间道路、其他工程四项内容组成,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预算审核书及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15日前发出的澄清、修改或补充通知为准。
2.5 标段划分:1 个标段;
2.6 工期要求:总工期36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应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 证);
3.4 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专业不低于贰级的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3.5 拟派的项目技术负责人、质检员、材料员、施工员和安全员等应具有相应职称证书或岗位证书,安全员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投标保证金:本招标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8万元。
3.7.1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 2月23日 16 时 00 分前汇达招标人指定帐户;
3.7.2投标保证金必须选择下列任一种形式:现金、年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
(1)采用现金
投标人应在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8年2月23日16:00时前(以收款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从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转账或电汇方式汇至招标文件任一指定银行账户(指款项到达指定账户的时间),电汇或转账单上需注明工程项目名称。
汇入投标保证金的银行专用账号:(以下账号任选其一)
(1)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9080 4100 1001 0000 1102 40
开户行:云霄县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
(2)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3505 0166 7207 0000 0285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云霄支行
(3)开户人: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管理委员会
账 号:4247 7326 6875
开户行:中国银行云霄支行
备注:投标人应在电汇或银行汇款凭证上用途栏注明本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xx投标保证金)并要求银行录入凭证,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招标人以银行出具的加盖公章的投标保证金到帐证明作为投标人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依据。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上账号应与投标保证金转账回单上账号一致,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
(2)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
根据漳行政【2012】19号及闽建筑[2014]33号文规定,已缴交年度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凭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开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建筑施工企业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可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不需要再缴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人须将漳州市项目交易中心出具的《漳州市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福建省房建程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附于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3)采用银行保函
投标人须提交一份金额8万元的银行保函,该保函应由投标人开立基本帐户的银行开具,并保证其有效。办理银行保函所需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理。银行保函原件的扫描件加盖企业公章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且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银行保函原件。银行保函有效期应在投标有效期到期后28日(含)保持有效,招标人如果按本章第3.3.2 项的规定延长了投标有效期,则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相应延长。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K≤11.99%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1月27日至2018年01月31日通过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登陆到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www.zzgcjyzx.com)自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招标人不提供书面招标资料(含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文件等相关资料),只提供电子招标资料。投标人必须通过网上银行在企业业务系统的网上支付标书费平台进行支付,点击下载招标文件才能参与投标。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漳州版)打开。
4.2 投标人若需购买施工图纸,需向招标代理公司另行购取,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02月24日08时30分,通过网络上传至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投标截止时间后,网上投标系统无法接受投标文件。
网上投标操作见网上投标操作指南及企业业务系统的帮助文档。若有疑问,可向电子招投标平台开发公司江苏国泰新点软件有限公司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596-2032597。
5.2 招标人不接受书面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提交网上投标文件。开标前,投标人应携带已经激活并审核通过的CA、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以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交一份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如光盘、U盘等,用信封密封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否投标以网上递交的投标文件为准。评标委员会只对网上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特殊情况下由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决定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若启用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评标,则投标人是否投标以备用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5.3 开标时,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证书、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相应证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未前来参加开标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资格。
5.4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本次招标不组织集中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费用自理。标前质疑以书面形式(含电子邮件)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http://www.fjbid.gov.cn)、漳州招标采购网(http://www.zzbidding.com)、漳州市工程项目交易中心(http://www.zzgcjyzx.com)、云霄县行政服务中心网(http://old.zzyx.fj.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营云霄和平农场
地 址:云霄县和平乡新楼3号
联系人:方先生
电 话:15959626626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云霄县陈政路203号201室
电 话: 0596-8586968
联系人: 小方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即万星广场旁)
行政监督部门:云霄县国土资源局、云霄县发展和改革局
","云霄县和平乡河溪等3个作业区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工程名称:云霄县和平乡河溪等3个作业区2016年土地整理项目
招标人:国营云霄和平农场
招标代理单位: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建设地点:云霄县和平乡
工程交易地点:云霄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云霄县新体育场对面)
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整理面积2083.8亩,整理后预计可新增耕地91.72亩,占总面积4.4%。工程审定预算总投资约536.66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979776.21元。
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评标办法:经评审最低投标价中标法(K的取值区间:10%≤K≤11.99% )。
开标时间:2018年3月6日 08:30 时
中标候选人:福建鸿鑫水电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3551552.29元 中标工期:360日历天
建造师:杨阳 注册证号:闽235000826494
质量等级:符合《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1013-2000)、《福建省省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暂行办法》及水利、道路等相关专业验收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开标情况说明:本工程的投标文件提交评标委员会评审共8份,经审查符合要求8份,不符合要求0份。
投标文件不符合要求的投标人及其原因:无。
评标委员会名单:组长:庄文源;庄素华、王惠林、戴建泉、纪旺盛。
公示时间:2018年3月6日- 2018年3月9日 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迳向招标人提出。
监督部门及电话:云霄县国土资源局 电话:0596-8588850、云霄县发改局 电话:0596-8528967
招标人:国营云霄和平农场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奕鑫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鑫生
2018 年3 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