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jg2018-5251
预算金额234.93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小姐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13392664078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18/09/25
公告正文

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根据穗开发改建备【20131批准,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图审查证明文件及资金证明,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对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称: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

二、招标单位: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小姐联系电话:82118788-8001/13808877797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工 联系电话:13392664078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开发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监管电话:020-82112206

三、 建设地点:广州科学城开创大道以西、科学大道以北(KXC-I4-3-1

四、 项目概况:由尖峰F34供电,新建开关房一间,按单列6面开关柜的规模建设.

结合永龙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业扩配套项目(082500WP20188011),将科学城拓欧开关房至科学城#5开关房的10KV电缆斩接入我司新建的壹龙开关房,由新建的壹龙开关房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高压室,再由新建的高压室新敷10KV电缆至新建专变房.

配电房设置:新建开关房一间,新建高压室、专变房及低压配电房。

变压器配置:新装专用变压器量2X1250KVA,合计容量2500KVA

计量和计价方式:采用高供高计。新装高压计量表1套(CT变比:200/50.2S,属商业用电性质,执行一般工商业电价,安装负荷管理终端,建设单位应为受电装置预留接线和安装位置.

业扩投资界面的划分:以客户电源线路接入新建开关房的连接点为投资分界点,分界点电源侧供电设施由供电企业投资,分界点负荷侧受电设施含电缆终端头及之后电力设施,新建开关房及客户红线范围内电缆管线走廊土建由我司投资建设计量装置除外).

具体以供电方案和经供电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为准。

五、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本工程划分为1个标段。

2、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

1)项目编号:JG2018-5251

2)招标内容、规模:按照供电部门审批的供电方案供电部门投资业扩分界点至我司锦泽大厦新建高压室;

红线内锦泽大厦开关房出线电缆终端头至壹龙大厦新建高室、变压器、专变低压配电室、出线密集母线槽、层间插接箱,开关房、高低压配电室、变压器室,砌筑、装修、门、窗等(从专用低压配电柜出线电缆至未端不属于此招标合同部分)。

高压10KV侧具体以供电方案(高压)工用单号:08000010000023849067为界限。分界点负荷侧受电设施、专变未端分界点为专变0.4KV出线低压配电柜出线的电缆为界不包括出线电缆)。

具体按照供电方案和经供电部门审批的施工图纸施工。

3)招标控制价:2349306.29元

注:两个或两个以上标段的,应明确允许兼中或不兼中时,明确对项目负责人的数量要求。对于包含两个或两个以上专业的招标项目,应分别明确各专业对应的招标内容、规模和招标控制价的专业组成费用。

六、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七、发布招标公告时间:从2018年830日至2018年92514 00 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

八、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 递交投标文件起始时间:2018年 83000 时00分,截止时间:20189 25 日 14 00分。

2. 开标时间:2018925 1400分。

3.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与开标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中的相关信息。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开标时间因故推迟的,相关评标信息仍以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信息为准。

九、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理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投标人应遵循以下程序完成网上投标登记手续:

1)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专区完成投标人的相关信息录入

2)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替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须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并保存到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电子评标系统。如果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2. 投标担保及投标报名费:

1)投标担保 3 万元,投标担保须在开标前完成缴纳。

十、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实行电子化资格审查。

十一、 投标人合格条件:

1、 投标文件中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投标文件为委托代理人签署应同时附上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2、 投标人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 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①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三级(或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

②《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类五级或以上资格。

投标人以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投标人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投标的,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注册建造师。

注:①资质标准按照建市[2014]159号文颁布的新版《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中对应的资质类别及等级的承包工程范围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2015]154号)承接工程。具体原则按《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实施意见》(建市[2015]20号)执行。

②建造师的专业及等级标准按《注册建造师执业管理办法(试行)》及《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注册建造师包括延续注册成功的注册临时建造师。根据广东省建设厅《关于明确省外二级建造师入粤注册和执业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建市函〔2011〕218号),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仅限所在行政区域内有效,不得跨省执业。投标人提供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提供省建设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取得二级建筑师、二级结构工程师、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平台”上有效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即可。

4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专职安全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类),或能够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项目负责人和安全员不为同一人。

5资格审查前,投标人须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须是本企业信息登记中的在册人员(具体详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信息登记办事指引)。

注:(1)项目负责人在任职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员,项目专职安全员在任职期间也不得担任项目负责人。

2)上述投标人合格条件2至5项(若第4点提供提供《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持证人员从业情况信息公开证明》,《信息公开证明》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扫描件即可。若第5点提供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的,该内容可不取库,提供纸质文件扫描件即可。)的信息取自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评标委员会对该部分资料的审查将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信息为依据。投标人应及时维护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确保各项信息在有效期内。

6、投标人按规定的格式及内容要求签署了《投标申请人声明》。

7关于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本工程不接受被列入我区不良记录的单位或个人(指项目负责人)投标,不良记录具体名单以资格审查时广州开发区建设局网页(http://www.hp.gov.cn/hp/jzhdblxwjl/list.shtml)“建筑活动不良行为记录信息”栏目公布名单为准。如资格审查时,本条所述的网址及网名有变化,以最新的网址及网名为准。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人的工程项目中存在下列行为的,将被拒绝一定时期内参与我单位后续工程投标。(注:拒绝投标时限由招标人视严重程度确定,最低三个月起,自招标人发出通知之日起计):

(1)将中标工程转包或者违法分包的;

(2)在中标工程中不执行质量、安全生产相关规定的,造成质量或安全事故的;

(3)存在围标或串标情形的;

(4)存在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情形的

未在招标公告第十一条单列的资审合格条件,不作为资审不合格的依据。

十二.招标公告网上发布时,同时发布招标文件、施工图纸、招标控制价。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十三.资格审查结果及中标结果将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公开接受投标人的监督。

十四、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3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当N个标段同时招标且不允许兼中时,满足资格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人不足N+2名或通过否决性条款审查的投标人不足N+2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招标人因两次或多次招标失败,需申请改变招标方式或不招标的,应按《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省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2003.4.2)的第四十条规定执行。

十五、本工程根据国家和省、市有关计价规范设置招标控制价。财政投资的房屋建筑工程等项目按《广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政府投资的房屋建筑等工程施工招标阶段造价控制指标及措施的通知》(穗建筑【2014】240号)执行。

十六、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内容有异议的,向招标人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部门: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异议受理地址:广州市科学城商业中心A10

异议受理电话:020-82118788-8001

十七、本公告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gzggzy.cn)、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网址:http://www.gdzbtb.gov.cn/)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cebpubservice.com/)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其他法定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十八、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使用GZZB2010-008-2.3招标文件范本。本公告与范本内容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公告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十九、本项目为电子评标,投标文件一律不接受纸质文件,投标人将被要求

递交具备法律效力的电子投标文件。为此,投标人应当使用在广东省内依法设立的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发放的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投标人可以到上述电子认证服务机构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立的办理点办理电子签名认证证书和电子签章。(已经办理过电子签名证书的可携带电子签名证书到上述办理点增加电子签章。)

编制电子投标文件须使用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管理软件。

二十、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招标图纸。

二十一、招标人须将招标文件(招标公告)报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发布。

招标单位:广州壹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东重工建设监理有限公司

2018829

附件: 供电方案.pdf 规划许可证.pdf 资金来源说明.pdf 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招标公告2018.8.2.doc 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招标文件挂网版.doc 招标代理资质.pdf 锦泽大夏永久电gzzf.GZZF 规划许可证.pdf 电子签名委托书.pdf 锦泽大厦永久电工程施工合同(2018.8.13).docx 锦泽大厦永久电招标控制价(1).rar 招标申请函.pdf 招标人声明.pdf 招标代理委托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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