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金额
10917.47万元
项目地址
福建省
发布时间
2024/09/1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3501020102802027001
预算金额10917.47万元
招标公司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华生1367503383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项目编号:
E3501020102802027001
地区:
鼓楼区
来源平台:
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
建立时间:
2024-09-14 16:24:44
业主单位:
招标代理: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
项目编号:
E3501020102802027
项目建立时间:
2024-09-14 16:24:44
项目名称: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项目地点:
鼓楼区
建设项目行业分类:
农业
建设项目规模:
本项目为砖混结构(共6层),建筑高度约为17.9m,建筑面积约为4426.6㎡,于198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本项目总造价约1100万元
项目联系人姓名:
张华生
联系方式:
13675033837
资金来源:
2
出资比例:
无 招标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E3501020102802027001
招标项目建立时间:
2024-09-14 16:24:44
招标项目名称: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项目所在行政区域:
福州市鼓楼区
招标人名称:
福建省商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代码:
91350000729702429W
招标联系人:
招标人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省八方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代码:
91350103084311294X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电话: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招标组织形式:
委托招标
监督部门名称:
福州市鼓楼区住房和建设局
招标内容与范围: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砖混结构(共6层),建筑高度约为17.9m,建筑面积约为4426.6㎡,于198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本项目总造价约1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主要为“体系改造(含安全拆除与体系托换)+基础加固(含补桩)+构件加固+倾斜修正+缺陷修复”加固工程及装饰装修配套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本项目含加固工程,(2)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3)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结构补强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91747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0329027元,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588451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年 月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标段
标段1: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标段(包)编号:
E3501020102802027001001
标段(包)分类:
总体规划
标段(包)名称:
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
标段(包)内容:
2.1.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福州市 ; 2.2.工程建设规模:本项目为砖混结构(共6层),建筑高度约为17.9m,建筑面积约为4426.6㎡,于1985年建成并投入使用至今。本项目总造价约1100万元;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 ; (2)招标类型: 专业承包 ; (3)招标范围和内容:招标内容主要为“体系改造(含安全拆除与体系托换)+基础加固(含补桩)+构件加固+倾斜修正+缺陷修复”加固工程及装饰装修配套安装等工程,具体以招标图纸为依据,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1)本项目含加固工程,(2)单桩承受设计荷载3000千牛以下的桩基础工程、开挖深度不超过12米的基坑围护工程,(3)单项合同额2000万元以下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结构补强单项工程合同额≥200万元 ;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中山大院71座东苑加固工程”项目施工招标工程特殊性认定专家论证意见书 ;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10917478元,其中建筑安装工程费最高限价为10329027元,其他项目费(暂列金额)588451元; 2.4.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210 个日历天,定额工期 / 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年 月日前完成所有施工内容; 2.5.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6.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建筑结构加固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550及现行相关规范的合格标准。
投标人资格条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 级 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和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 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一 级 建筑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 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具有本招标项目相适应的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含牵头人)不得超过两家) 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 / 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 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1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单项工程合同中加固补强面积不低于2900平方米的单体公共建筑加固工程(采用联合体投标的,本项业绩应由联合体牵头方提供) 。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和拟派本工程项目管理班子成员未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未被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3)本工程项目负责人不接受临时建造师执业资格,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4)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标段合同估算价(万元):
10917.478
计划开工日期:
0001-01-01 00:00:00
工期(日历天):
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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