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三江新区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四川省
发布时间
2023/11/13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
标书截止时间2023/11/18
投标截止时间2023/12/06
公告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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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江新区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 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11-13 20:2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三江新区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三江新区发展和政策研究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309-511599-04-01-100126】FGQB-0168 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宜宾三江投资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三江新区汽车产业园及配套建设项目(道路、厂房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包含道路、厂房标高及周边提档升级改造等。建设内容包括:道路长度约8km、厂房标高调整及周边配套设施提升改造、边坡整治完善等,及TD-A-01-03、TD-B-05-03、DC-J-01-07、DC-J-04-05、TD-B-05-04、07 地块共 714 亩。总投资约56000万元。
  2.2计划工期:总工期500日历天,其中北连接线道路附属及配套工程2023年12月30日完成,发包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调整工期。
  2.3招标范围: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如业主已有设计成果的项目,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使用),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4设计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施工图设计、设计有关报批工作,并完成施工过程设计服务、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设计后续跟踪服务等。
  2.5施工工作内容包括:本项目合同、清单及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招标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可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对工作内容进行调整或取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行业甲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单个项目总投资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设计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设计业绩 。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 2020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已完成单个合同金额15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类(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施工业绩或市政公用工程类(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EPC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 ,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 (1)投标人牵头单位须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2)为保障项目建设资金,投标单位可联合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筹资企业参与投标,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3)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4)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如组成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3-11-14 00:00 至 2023-11-18 23:59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yibin.gov.cn/),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含招标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BJ、招标电子商务标文件,格式为*.ZBS、图纸)。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5.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
  本项目(或本标段)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170元。投标人须先缴纳技术服务费,再缴纳投标保证金,且须在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通过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缴纳技术服务费(流程为:登录宜宾市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系统——进入“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页面——选择项目标段——点击缴费后使用支付宝扫码完成支付——支付成功后,重新点击“网上投标-缴纳技术服务费”,选择打印相应项目的《技术服务费缴纳回执》。成功缴纳技术服务费以系统出具的缴纳回执为准)。
  投标人缴纳的电子化交易平台技术服务费由相应电子交易平台建设运营商收取。投标人可在成功支付技术服务费后,在“网上投标-技术服务费自助开票”页面选择对应项目标段填写完善普通税务发票开票信息,并在线获取相应电子发票。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12-06 09:00。
  6.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3 年 12 月 6 日 09 时 00 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投标文件的上传,并完成“确认并签名”后确认上传,并打印“上传投标文件回执”。
  6.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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