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全国职工健康促进工程运动示范基地健康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备案目录招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金额
-
项目地址
北京市
发布时间
2023/08/0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zcgf-qzk-2023013
预算金额-
招标公司全职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傅工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王工0551-65782709
中标公司安徽飞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全国职工健康促进工程运动示范基地健康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备案目录招选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全国职工健康促进工程运动示范基地健康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备案目录招选项目
项目编号:ZCGF-QZK-202301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2023年8月8日10:00
招标评审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入库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飞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星辰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胜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全职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职康(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9553619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电商产业园三期D座6楼603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782709
公告期限: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电商产业园三期D座6楼603,联系电话: 0551-65782709。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全职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职康(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全国职工健康促进工程运动示范基地健康服务中心智能化设备采购安装备案目录招选项目
项目编号:ZCGF-QZK-2023013
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开标日期:2023年8月8日10:00
招标评审工作已经完成,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了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入库中标候选人名称:
安徽飞智互联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星辰智创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安徽胜明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招标人名称:全职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职康(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傅工 电话:13955361908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电商产业园三期D座6楼603
项目负责人:王工 联系电话:0551-65782709
公告期限:2023年8月8日至2023年8月9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异议(异议),异议材料递交地址:合肥市蜀山区电商产业园三期D座6楼603,联系电话: 0551-65782709。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监管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投标人;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三、其他
特此公告
全职康(北京)健康管理有限公司
职康(安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志成建设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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