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及胸腔镜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评审结果公示第【第01、02包】
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受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的委托,就其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及胸腔镜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招标编号:GN2017-02-1881)组织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第01、02包在重新招标后转为谈判方式采购。于2017年11月22日9时00分在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楼第1开标室组织谈判采购,经谈判小组评审,现将评审结果公示如下:
一、 评审结果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及胸腔镜手术系统等设备采购及相关服务[第01、02包] |
招标编号 |
GN2017-02-1881 |
包号、采购内容 |
第01包 全自动酶免疫分析仪 1套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烟台博美克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元) |
1680000 |
包号、采购内容 |
第02包 胸腔镜手术系统 1套 |
成交候选人名称 |
安徽润沣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最终报价(元) |
1216000 |
公示期:自2017年11月28日 至2017年12月1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招标人: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电话:0551-6292291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省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合肥市包河大道236号
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62220155
2017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