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合肥蜀山烈士陵园园区维护改造项目澄清变更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安徽省
发布时间
2024/09/04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024bffgz01829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胡工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张工0551-66223267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一、原公告主要信息 原项目名称:合肥蜀山烈士陵园园区维护改造项目
原项目编号:2024BFFGZ01829
原公告日期:2024-08-23
二、公告内容(更正事项、内容及日期等)
合肥蜀山烈士陵园园区维护改造项目
招标文件补疑
项目编号:2024BFFGZ01829
一、 招标文件澄清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1.1分包现澄清为“☑允许,分包内容:分包内容及分包项须得到业主及监理单位的认可。
注:对于允许专业工程分包的总承包项目,总承包单位与分包单位签订的合同价款应充分考虑分包专业工程的市场价格,避免恶意低价竞争;招标人有权对分包合同价款进行审核,对明显低于市场价格或存在无法顺利实施的情形,总承包单位必须提供分包合同价款确立的合理依据。且总承包单位对分包工程的实施质量、安全、工期、组织协调、农民工工资支付等管理要求,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2.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详细评审标准2.2.2(1)施工组织设计中“施工组织设计的不超过 50 页”现澄清为“施工组织设计(含图表、目录)篇幅不超过60 页”,其余要求不变。
二、 温馨提示
本项目施工组织设计采用暗标形式进行评审,施工组织设计制作时应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17 要求。
三、投标人疑问回复:
1、关于招标文件中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2)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一个公共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此业绩中须包含不低于500 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施工内容)。
请问我单位提供公共建筑装饰装修施工业绩是否认可?
回复:认可。
2.招标文件详细评审表投标人奖项荣誉规定:“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 2.5 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满分 5 分。”。
请问:我单位承接的公共建筑装饰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建筑装饰奖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3.在招标文件详细评审标准里面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 (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 (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 2.5 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满分 5 分。
问:我公司参建的公共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是否予以认可?
回复:投标人作为参建单位参与的公共建筑工程项目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予以认可。
4.招标文件第三章中的“投标人奖项荣誉”,我方提供由中国建筑装饰协会颁发的中国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5.招标文件要求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维修改造工程施工业绩。
我公司有合同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的公共建筑装修改造业绩,施工内容包括对6栋建筑物外立面翻新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建筑公用工程及室外景观改造工程等。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回复:符合。
6.招标文件要求公共建筑不低于500万元的维修改造工程施工,我单位有767万元学生公寓改造工程合同业绩,请问是否符合要求?
回复:符合,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业绩证明材料。
7.  贵单位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 详细评审标准2.2.2(2)商务文件评分标准投标人奖项荣誉自 2019 年 1 月 1 日以来(以颁奖文件颁发日期或官网文件发布时间为准),投标人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每提供一个奖项得 2.5 分,本项最多计取 2 个奖项,满分 5 分。请问我司提供建筑工程装饰奖是否认可?
 回复:不予认可,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承接(含参建)的公共建筑工程获得的市级及以上优质工程奖项。
8.  招标文件第5页“3.1.1 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图纸中关于加固施工要求“本加固工程的施工必须由具有特种施工资质(结构补强)的专业公司完成。”
招标文件第12页“1.11.1 分包:不允许分包。”
上述所列内容有所冲突,投标人资质要求是否需要增加“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回复:详见本补疑第一部分。
9.  施工组织设计篇幅不超过50页,是否包含封面索引目录附图附表,局部附图附表能否采用A3纸张?
 回复:施工组织设计(含图表、目录)篇幅不超过60 页,页面及排版要求请严格按照招标文件执行。
 
注:此补疑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招 标 人:合肥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地    址:合肥市政务区潜山路550号  
联 系 人:胡工 
电    话:0551-62864031
招标代理:安徽公共资源交易集团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六楼
联系人:张工
联系方式:0551-66223267、66223831
2024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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