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超低改造项目招标书
金额
-
项目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01/31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
招标联系人吴守峰
标书截止时间2024/02/02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超低改造项目招标书

一、项目概况

1.1建设地点: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1.2建设内容:

煅烧车间一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及配套DCS控制系统。

焙烧车间一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及配套DCS控制系统。

石墨化车间一座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及配套DCS控制系统。

设备详细参数及脱硫塔、湿电规格等详见《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石灰石石膏法脱硫+湿电除尘超低改造项目技术方案》。

1.3其他:本项目工程采取工程总承包(EPC)模式。

1.4招标范围:按照合同约定对本工程项目进行设计、采购、施工、工程竣工验收等实行全过程服务,工程总承包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设计招标范围: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含场平及相关配套工程等本项目所有设计内容)、竣工图编制等相关手续、现场服务、施工及验收过程的配合、施工过程中的方案优化及设计变更等。

2)施工招标范围:具体以经审核确认的设计施工图为准,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施工图范围内的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综合验收、项目竣工结算审计、整体移交和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工作,并对工程及设备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总工期9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30日历天(从开始工作日期至施工图审查合格),施工工期60日历天(施工开工日期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1.5其他

1.5.1质量标准要求:

①设计质量: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规范和标准要求,施工图经具有相关资格的审查机构审核通过,以核准的施工图纸审查合格书为准,并满足招标人下达的设计要求;

②施工质量:达到国家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等级标准;

1.5.2安全生产要求:达到《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CJJ/T275-2018)、gb30871-2022危险化学品特殊作业标准,杜绝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所有安装人员进行特殊作业必须持证上岗,严格按照国家、自治区、昌吉州关于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要求规定进行作业。

设备附属配件、仪器仪表参考清单进行报价,报其它品牌价格时,请在表格后面备注清楚,确保所选品牌质量不低于清单中所列的品牌质量。

清单中没有列举出的设备总包内容,请添加项目,并报价,确保项目完整性,投标方最终所报清单项目能够使设备完善运行,投标方所报价格包含设备EPC工程所有内容。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牵头人),分公司盖章无效。

2.2投标人同时具备下列①②项资质:

①设计资质: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乙级及以上;

②施工资质: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4主要人员资格要求:

2.4.1技术负责人:具备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或与该职称直接对应的相应系列和层级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4.2拟派本项目的现场关键岗位施工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联合体投标的,上述所有人员必须是联合体中施工单位的人员)不得互相兼任,现场专职安全员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彩色扫描件;

2.4.3设计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项目负责人(提供证书、担任过类似项目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如设计合同)原件彩色扫描件,(联合体投标的,必须是联合体中设计单位的人员);

2.4.4拟派本项目的关键岗位人员(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设计负责人)应均提供2023年6月至2023年12月任意连续三个月由社会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会保险缴费证明原件彩色扫描件,且社保证明材料所记载的单位必须是该投标单位或其分公司;社会保险费按季度、按年缴纳的,分别提供上一季度或上一年度社会保障缴纳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

2.5投标人(采取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2.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本项目的投标人如采取联合体形式参与,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施工单位;

3)通过资格审查的联合体,其各方组成结构或职责,以及财务能力、信誉情况等资格条件不得改变;

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参加投标;

5)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工程总承包合同,就工程总承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2.8若发现参与投标的企业出现围标现象,取消参与投标资格。签订合同前后发现围标现象,取消中标资格,合同无效。

三、投标费用及付款方式

1.参加投标单位需缴纳保证金30万元(未中标单位保证金退还,中标单位保证金转为合同保证金,设备运行验收合格后退还)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账户

开户行:昌吉国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61120101302014805

行号:320885099990

2.若中标,我单位对本项目分期付款,预付款占合同比例20%,到货、设备验收合格后付款20%,设备运行验收合格后30天内付款50%,预留10%质保金,设备安装调试完成18个月后付清。

3.若中标后,中标方提供的产品和服务偏离标书内容,导致我公司出现工期不能按期完成、排放不达标等造成的损失,由中标方负责赔偿。

四、投标文件的构成

1.投标书的构成,包括营业执照副本、各资质证书复印件、投标单位近三年重大客户的合作合同,单位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授权委托书(应标负责人的)。

2.投标书含单向及综合报价单,报价单须明确明细项目、数量、单价、金额及备注说明等,加盖公章和授权人签字。

3.招标文件须装订密封并加盖公章,共提供五份。其中正本一份,所有资料加盖公章,同类资料的复印件四份。

4.参加招标会时,需携带相关资料原件,以备查验。

5.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日11时00分。

6.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邮箱、邮寄、微信等方式投递于招标人。

五、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技术与商务综合评估法。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昌吉州玛纳斯县旱卡子滩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守峰                       

电话:点击查看   

邮箱:点击查看

联系人:姜琛君

电话:点击查看

 

  

 

                               新疆晶威新材料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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