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额
49万元
项目地址
云南省
发布时间
2024/10/2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yghaz【2024】229
预算金额49万元
招标公司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联系人刘婷婷0871-68682019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联系人杨玉龙13608808646
标书截止时间2024/11/04
投标截止时间2024/11/07
公告正文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项 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YGHAZ【2024】229)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 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 资金49万,招标人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 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预算金额:由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案件实际及自身情况就诉讼案件调 解、一审、二审、再审、查封、执行及拍卖变卖等涉诉所有阶段的代理费采用 包干价进行报价,服务费设拦标价不超过人民币49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餐费等)采购需求:1.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对收集的所有案件材料进 行整理,深入分析案件情况并提出起诉思路与策略;2.撰写起诉状,对起诉思 路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按照诉讼要求,全面收集、整理起诉所需的证据材料;3.协助招标人与被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 件协商解决的谈判、会议等;4.代理招标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阶段等各阶段工作,直至该项工作完全结束;5.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确保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6.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依法出具 专项法律意见书;7.为本案件开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出具律 师见证意见;8.提供招标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 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 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 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
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 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 信证明。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 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期间)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吊 销执业许可处罚或其他原因被终止的。(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10月29日 09时00分到2024年11月04日 17时30分 获取方式: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 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方式:现场报名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递交方式: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1月07日 09时30分
开标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 限责任公司)
七、其他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项 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项
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云南国 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7日09时 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229
项目名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 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由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案件实际及自身情况就诉讼案件调解、一审、二审、再审、查封、执行及拍卖变卖等涉诉所有阶段的代理费采用包干价进行 报价,服务费设拦标价不超过人民币49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餐 费等)。
采购需求:1.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对收集的所有案件材料进行整理,深入分析 案件情况并提出起诉思路与策略;2.撰写起诉状,对起诉思路提供专业的法律 意见,按照诉讼要求,全面收集、整理起诉所需的证据材料;3.协助招标人与 被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件协商解决的谈判、会议等;4.代理招标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阶段 等各阶段工作,直至该项工作完全结束;5.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诉讼策略,确保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6.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书;7 .为本案件开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8.提供 招标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注:具体法律服务事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实际的法律服务,具体以招标人 与成交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案件结束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效存 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的 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
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 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 信证明。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 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2个 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 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 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期间)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吊 销执业许可处罚或其他原因被终止的。(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盖公 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 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截止 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 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所执 业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30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 司),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首次报价不予公开唱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持材料:
1.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2.本次磋商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 公告等信息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东湖新天地11-2北C栋21层 联系方式:刘婷婷/0871-68682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 联系方式:杨玉龙/13608808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
电 话:13608808646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东湖新天地11-2北C栋21层 联 系 人:刘婷婷
电 话:0871-68682019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昆明市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一单元1楼 联 系 人: 杨玉龙
电 话: 13608808646
电子邮件: 49600951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
》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起诉事宜之 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云 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4年11月7日 09时30分前提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GHAZ【2024】229
项目名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各借款人《借款协议》纠纷案件 起诉事宜之专项法律服务机构选聘
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由法律服务机构结合案件实际及自身情况就诉讼案件调解、一 审、二审、再审、查封、执行及拍卖变卖等涉诉所有阶段的代理费采用包干价 进行报价,服务费设拦标价不超过人民币49万元(包括但不限于税费、差旅费、餐费等)。
采购需求:1.全面梳理案件材料,对收集的所有案件材料进行整理,深入 分析案件情况并提出起诉思路与策略;2.撰写起诉状,对起诉思路提供专业的 法律意见,按照诉讼要求,全面收集、整理起诉所需的证据材料;3.协助招标 人与被告协商等提供专业的法律意见;参与该案件涉及主体就案件协商解决的 谈判、会议等;4.代理招标人全程参与案件调解、一审、二审、再审以及执行 阶段等各阶段工作,直至该项工作完全结束;5.根据案件进展,及时调整诉讼 策略,确保诉讼工作的顺利进行;6.根据招标人的需要依法出具专项法律意见 书;7.为本案件开展过程中提供必要的律师见证服务,并出具律师见证意见;8 .提供招标人需要的其他与案件处理相关的法律服务。
注:具体法律服务事项以招标人实际需求提供实际的法律服务,具体以招 标人与成交人签订的委托合同约定为准。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至案件结束之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有 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企业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的承诺书;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近三年2021-
2023年任意一年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注:供应商若为事业单位的,则不需提 供利润表;新成立企业不满一年的,须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2024年度出具的资 信证明。因国家保密规定不方便提供财务状况信息资料的,提供相关保密规定 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书;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1 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社会保障资金,若成立时间不足1年或无上述材料的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承诺书;
1.5.律师事务所及其委派的律师近三年内(2021年10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期间)未受过司法部门的行政处罚,无任何不良记录,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吊销执业许可处罚或其他原因被终止的。(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并加 盖公章)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1.6.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6】125号)要求,招标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对投标人在投标
截止日之前的信用记录进行查询,查询网址为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以代理机构开标时查询为准。
2.落实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需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律师事务 所执业许可证》。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4日,每天上午09:00至11:30,下午1: 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
售价:4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7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 任公司),于截止时间现场开启(首次报价不予公开唱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需持材料:
1.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法人到 场的,此项可不提供)。
2.本次磋商采购的公告、补遗、补充、更正、答疑、中标(成交)公告、废标 公告等信息发布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 m/)上发布,我公司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招标人信息
名 称:安宁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宁市东湖新天地11-2北C栋21层 联系方式:刘婷婷/0871-686820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云南国皓建设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安宁市金屯路金色港湾2幢1单元102 联系方式:杨玉龙/1360880864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玉龙
电 话:136088086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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