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标题文档 南庄苑等安置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长岗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及室外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网上招投标)
1. 招标条件
1.1 项目名称:南庄苑等安置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长岗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及室外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1.2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经贸发展局
1.3 批文名称及编号:合经投[2022]31号、关于同意南庄苑等安置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长岗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及室外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立项的批复
1.4
招标人: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办事处
1.5 项目业主: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高刘街道办事处
1.6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1.7 项目出资比例:100%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 南庄苑等安置小区安全隐患整治及长岗卫生服务中心地下室维修及室外雨水管网改造工程项目
2.2 招标项目编号: 2022bfjgz02939
2.3 标段划分: 共一个标段
2.4 招标项目标段编号:2022bfjgz02939
2.5 建设地点: 合肥市
2.6 建设规模: 详见招标范围
2.7 合同估算价:1588.68万元
2.8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9 招标范围: 主要内容为南庄苑小区、新桥家园、连环新村、五星家园、红塘新村、长岗卫生服务中心整治维修及雨污水管网改造等工程。建筑面积约为11万平方米。
2.10 项目类别: 工程施工
2.11 其他: 无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业绩要求:无。
3.3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委任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3.4 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9年1月1 日以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委 任项目经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须具备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1100万元的建筑工程施工业绩。
3.5 投标人财务要求: 无 。
3.6投标人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区(开发区)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的;或被记不良行为记录(以公布日期为准),但同时符合下列情形的:
(1)开标日前(含当日)6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0分的;
(2)开标日前(含当日)12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15分的;
(3)开标日前(含当日)18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0分的;
(4)开标日前(含当日)24个月内记分累计未满25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