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服务街2处房产出租标的二: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医技楼负一层眼镜店 | ||
项目法人: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 项目地址: | 安徽合肥 |
立项批文名称: | 校长办公会决议书 | 项目审批单位: | 安徽医科大学 |
监督部门: | 安徽省财政厅 | 代理机构: | 无 |
交易平台: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 项目建立时间: | 2022-06-16 14:55:06.0 |
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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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AH2022DF103721 | 监测编号 | |
标的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服务街2处房产出租标的二: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医技楼负一层眼镜店 | 出租底价(万元) | 15 |
挂牌日期 | 2022-06-22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2-07-11 |
资产包概述 | 1、出租标的为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服务街2处房产,标的坐落位置为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医技楼负一层。 2、各标的挂牌价均为年租金,各标的年租金均按此次竞租实际成交价计算,各标的的履约保证金均为前三个月租金之和。 3、各标的租期均为3年,各标的均无免租金装潢期。 4、各标的租金均每12个月支付一次,先支付后使用,具体条款由租赁双方在《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承租方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须交纳履约保证金并与首期租金一并支付给出租方,该履约保证金于合同期满且无承租方责任后不计息退还。 5、各标的现均无租赁。 6、出租标的起租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出租标的面积以实际移交为准,不因此影响最终实际成交价格;承租方不得在承租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7、现场勘察人:刘老师联系电话:136370523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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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资产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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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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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标的地址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新区医技楼负一层 | 出租面积(平方米) | 约70 | |
出租用途 | 出租期限(年) | 3年 | ||
免租期限(年) | 配套设施 | |||
租金挂牌价格(元) | 租金支付方式 | |||
出租标的权证信息 | ||||
权证名称 | 权证编号 | |||
权证所列示的建筑面积(平方米) | 权证所列示的规划用途 | |||
出租标的使用情况 | ||||
标的使用情况 | 空 置 | |||
租赁期情况 | ||||
原承租方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是 | |||
使用人是否放弃行使优先承租权 | ||||
原租赁合同期限 | 至 止 | |||
出租标的租金参考依据 | ||||
租金参考地段 | 参考租金(元) | |||
原租赁合同租金(元) | 租金评估值(元) |
交易条件与承租方资格条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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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条件 | 挂牌开始日期 | 2022-06-22 |
挂牌公告期 | 20个自然日 | |
是否自动延牌 | 否 | |
延牌规则 | 如果公告期结束时征集到的意向受让方不足()个,按照()个工作日为一个延长周期,最多延长()个周期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 , | |
优先权人是否放弃优先承租权 | 不涉及 | |
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1、保证金不得由他方代缴。 2、意向承租方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意向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方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申请承租登记的意向承租方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3、为保护出租方的合法权益,保护真实意向承租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承租方,出租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承租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招租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出租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出租方有权扣除意向承租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出租方的补偿:(1)意向承租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竞价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承租申请的;(2)意向承租方未提交一次性报价文件的或提交无效一次性报价文件;(3)被确定为承租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签《房屋租赁合同》的;(4)意向承租方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确认的;(5)在网络竞价过程中以一次性报价的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承租方均不应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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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出租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房屋设计用途及《合肥市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暂行规定》、《合肥市服务业环境保护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出租方内部管理规定,且不得将该处房屋用作《新消防法》(2019修订版)第七十三条列示的人员密集型营业场所使用;各标的均不得从事有安全隐患及其他有碍相关秩序的行业,禁止经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业,标的1仅限用于超市、便利店经营,面向患者和医院职工提供日常生活所需的生活用品等便利配套服务。标的2仅限用于经营眼镜店。各出租标的均不得经营餐饮,不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不得销售烟酒、母婴产品、殡葬用品,不得销售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药字、器字、械字),不得销售国家禁止在医院内销售的相关物品。承租方使用上述房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相关管理办法,如由此造成承租人不能按预想的方案使用房屋并导致租赁合同不能履约的,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所经营的商品价格必须符合政府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必须做到明码标价,并在商品旁醒目位置标示。商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类超市价格。 3、出租标的按移交时的现状进行移交,出租标的内遗留的杂物等由承租方负责清理。 4、租赁期内,未经出租方书面同意,承租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租、分租、出借租赁房屋。 5、租赁期内,承租方负责租赁房屋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承担租赁房屋发生的水、电、燃气、通讯(网络)、垃圾清运、物业管理、门卫管理、门前三包、停车等相关费用。 6、租赁期内,承租方对租赁房屋进行装修、装潢时,装修、装潢方案须经出租方书面同意,且装修、装潢不得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如擅自改动或破坏房屋结构,承租方应立即恢复原状,给出租方或第三人造成的损失应由承租方承担赔偿责任。租赁房屋的装修、装潢费用及租期内房屋的维修费用全部由承租方自行承担。 7、租赁期内,承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减免租金。如租期不足一年承租方即要求提前退租的,则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法律法规及市政规定需要拆除或改造租赁房屋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租金按照实际租赁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实际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8、《房屋租赁合同》期满或终止时,承租方投入的装修、装潢部分无偿归出租方所有和使用,并将租赁房屋在合同终止后10个自然日内交还出租方,且不得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9、承租方接出租方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出租方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10、其他未尽事宜详见所附《房屋租赁合同》(式样)。 11、意向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所有资料提供原件备查)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价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公告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不计息)。(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房屋租赁申请文件(2)意向承租方为企事业法人、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副本、事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章程或组织章程复印件、事业单位成立、组建相关文件复印件,符合意向承租方内部决策程序的相关租赁申请文件;(3)标的1承租方须提供正在经营的30家及以上(含30家)经营超市、便利店业绩证明文件;(4)标的2承租方须提供正在经营的1家及以上(含1家)经营眼镜店业绩证明文件;(5)意向承租方需提交承诺函,承诺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①本意向方自2019年1月1日起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②本意向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完善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本意向方近三年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以上材料为复印件的,须加盖意向承租方公章(原件备查);(6)自承租方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将承租方缴纳的竞价保证金扣除产权交易费用后的剩余款项转入出租方指定账户。未能被确定为承租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竞价保证金;(7)完成现场申请租承登记后的意向承租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证金后,应于网站公告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前递交一次性报价文件,还应完成注册并登陆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网址:www.aaee.com.cn)完成线上信息录入、申请,具体操作流程详见《竞买人使用手册》。 12、该项目采取一次性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承租方。意向方在资格确认且足额交纳竞价证金后,参与一次性报价: (1)最高报价者为1家,则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标的年租金为一次性报价中最高报价。 (2)最高报价者为2家及以上,所有最高报价者在一次性报价结果确定后的第二个工作日,以一次性报价中相同最高报价为起始价格进行网络竞价,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者为承租方。标的年租金为网络竞价中最高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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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案 | 组织交易方式 | 其它:线下一次性报价 |
承租资格及审核方式 | 是否需要登记审核 | 是 |
承租方资格条件 | 标的1承租方资格条件:1、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正在经营的门店30家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标的仅限经营行业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及自然人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标的2承租方资格条件:凡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正在经营的门店1家及以上,且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须含标的仅限经营行业的境内企事业法人(含分支机构)、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均可参与竞租。2、不接受个体工商户、联合体及自然人参与竞租。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是否允许联合承租 | 否 | |
保证金设定 | 收取方案 | 本次标的处置保证金收取方式为固定保证金,保证金金额为20000.0元。 |
交纳时间 | 登记就交纳 | |
交纳截止时间要求 | 挂牌截止日17:00前(以银行到帐时间为准) | |
交纳方式 | 银行转账 | |
交纳账号 | 收款单位: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 账号:83413010000101491007347 开户行:交通银行安徽省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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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内容 |
(1)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和本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按照约定向本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2)承租方应按交易规则的约定与出租方签署《资产交易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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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方法 | (1)若意向承租方未被确认为交易标的承租方的,在竞价活动结束后,本所按规定将其交易保证金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 (2)报价最高的意向承租方,如出现违反上述保证事项规定的情形的,视为违约,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回,由本所扣除其应付给本所的交易服务费后,余额作为违约金划归出租方所有。 (3)承租方按约定签订《成交确认书》、《资产交易合同》并支付交易服务费后,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按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 |
出租方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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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租方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第四附属医院 |
注册地(住所) | 合肥市淮海大道100号 |
法定代表人 | 张泓 |
注册资本(万元) | 1989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企业类型(经济性质) | 其他 |
所属行业 | |
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 | 12340000485003364K |
经营规模 | |
内部决策情况 | |
委托申请与承诺 |
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
本委托方提出申请,将合法持有的该项目进行公开交易。本委托方同意由贵所按公告的内容在网站及相关媒体公开发布交易信息并由贵所组织实施交易。本委托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交易是本委托方的真实意愿表示,权属清晰,本委托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处置权的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 2、本次交易已依法获得必需的决定、批准和同意; 3、本委托方保证填写的内容及提交贵所的材料(包括原件、复印件)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同意贵所依法对上述所填写的内容及提交的材料予以披露。 本委托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交易相关方(包括但不限于贵所、意向方和第三方)造成损失的,本委托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经办人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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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机构联系人 | 方英才 |
交易机构联系电话 | 0551-62605694 |
交易机构联系传真 | |
交易机构联系邮箱 | fangyingcai@aaee.com |
交易机构联系地址 |
其他附件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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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 | 查看附件信息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查看附件信息 | |
标的图片 |
意向承租方应提交的材料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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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名称 | 是否需要原件 | 是否需要复印件 | 是否需要电子版 | 下载模板 |
除以上材料外, 意向承租方还应提交的材料 | ||||
联合受让其他材料(如果联合受让,请提供此项) | 需要 | 需要 | 不需要 |
1、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委托方应按规定如实披露项目信息,并对其披露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有效性负责。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委托方披露的信息及其后果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通过自身网站及相关媒体发布的项目信息并不构成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任何项目的任何交易建议。意向方应不依赖于已披露的上述信息并自行对项目的相关情况进行必要的尽职调查和充分了解,对是否受让项目及受让项目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存在的风险自行作出充分评估,并独立承担所有风险,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对此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3、意向方如对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网站披露的项目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条件、资格条件、对项目交易有重大影响的相关信息等)的理解存在歧义的,应以交易各方最终签定的交易合同的相关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