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课程教学交互软件开发
比价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比价,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名称:某课程教学交互软件开发
二、项目编号:2024-LJFHYH-F9001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采购内容 |
交货时间 |
交货地点 |
数量 |
1 |
某课程教学交互软件 |
合同签订后 20天 |
北京 |
1套 |
说明 |
1.报价方须对所投项目内服务内容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本项目报价均报总价(包括设计、调研、会议、研发费、人工劳务费等一切费用)。 3.项目预算4.9万元,超出预算视为无效报价。 |
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报价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五、服务内容
某课程教学交互软件,1套。
指标要求:
1、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具备创建教学目标功能;
2、根据阶段性学习,具备添加里程碑内容功能;
3、根据考核知识点,具备习题导入和结果测评功能;
4、支持添加教学资源,支持的教学资源至少包括:文章、视频、文档、预习考核、讲义、报告、测验、作业等;
5、可实现通过某个知识点查询相关学习要点的功能;
6、界面设计应该美观实用,方便用户操作,图标无歧义;分辨率设计采用主流设置;有丰富的文字、图形等提示;
7、上传至实验项目中的预习考核教学资源支持统计功能,统计的数据至少包括:总题数、正确题数、错误题数、正确率、完成时间等;以上统计数据用柱状图、饼图等方式直观显示、软件交互性好。
六、报价文件邮寄时间、地点、方式
(一)截止邮寄时间:2024年11月8日。
(二)邮寄报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
5.报价供应商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
6.未被列入本公告第四条第(四)项明确的违法失信名单的承诺书。
(三)邮寄地址:北京市昌平区。
(四)联 系 人: 张博 。
移动电话:17710313768 。
七、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上发布。
2024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