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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上海市
发布时间
2024/10/31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为了提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采购服务质效,加强采购合规管理,现公开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基建类项目公开招标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符合公开招标要求的相关基建类建设项目(包含数据中心用房、生产调度用房、维护支撑用房、汇聚机房、辅助用房等工程的新建、装修、改造,含建筑用消防、电梯、电气、强弱电布线、暖通等建筑工程类土建项目采购代理;地下水池泵房、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道路照明、电气配电管线、弱电室外设备、弱电及通信传输管道、室外消防控制管线、围墙、大门、基坑支护等室外配套类土建项目;水、电、气等市政引入工程项目等)代理服务。
1.1.2服务类及物品类项目公开招标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符合公开招标要求的相关设备服务采购类项目及相关物品采购类项目。具体包括设备品牌已确定,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理商的采购项目。
1.1.3评审专家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部分采购项目,应管理规定拟邀请外部专家参与采购招标过程的评审工作,由外部招标机构提供评审专家服务,外部专家包括具备中级和高级职称两类,其中高级职称为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工水平。
1.1.4其他需要委托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根据项目需要,需委托招标的邀请招标项目。
1.2 技术要求:
1.2.1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采购工作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采购前后的各项对外报批报审报备报建工作;
1.2.2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人就采购需求进行沟通、协调,并根据需求负责拟订采购工作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如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相关专家的咨询服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项目的关键点和难点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委派相关专业的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审;
1.2.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材料、响应须知、商务与法律条款、装修技术规范(包括装修、安装、材料等)、工程量清单、采购控制价、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及评审办法等;)。负责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标段划分、选择评标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由招标人确认,并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1.2.4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并确保公告的准确性;
1.2.5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采购文件的印刷、发布、发售等工作;组织现场踏勘,答疑、澄清工作。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招标人同意后,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各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1.2.6对参与委托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1.2.7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项目需求抽取项目评审专家、组建评审小组并主动邀请招标人委派代表监督评委抽取过程。承担相关评审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会务费和专家食宿行费用等),并对评委名单进行保密;
1.2.8组织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评审等工作,做好开标/磋商/谈判/评审过程的记录。负责对分项报价进行核价,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根据项目需要出具书面回标分析。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1.2.9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汇总、编辑、打印、复印、装订评审报告以及采购过程的全部相关资料,评审报告扫描件应在完成评审当天,最晚不得晚于次日提交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确认采购结果。全套采购资料,应在发出结果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
1.2.10负责采购结果公示,并办理所有备案手续(如需)。负责及时签发中标/中选通知书和未中标/未中选通知书;
1.2.11负责所有采购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按要求移交招标人或其他相关部门;
1.2.12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对受理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的协助处理,应对审计意见及时反馈意见并能到达现场进行解释;
1.2.13负责督促、协调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义务。
1.2.14在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有义务解答招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1.2.15在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每年应为招标人安排1次(含)以上的采购知识培训。
1.2.16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为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20人次的外部专家评审(专家来自招标代理机构自有专家库或政府采购专家库)等支持服务。
1.2.17需要进行样品暗标评审,以及特殊、敏感的委托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托公证机关进行评审现场公证。费用包括总价中。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须为招标人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经理级以上人员,5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团队各人员均须具有3年以上采购代理经验,服务团队中专业人员至少有2名人员具有IT专业背景或IT相关工作经验、1名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采购代理工作经验。未经招标人许可,团队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1.3.2当产生具体委托项目时,招标代理机构须至少指派服务团队中的3名人员作为该项目现场评审工作的服务人员(采购文件编制者必须包含在内),其中至少包括1名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和2名专业人员(人员专业背景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应保证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和分工科学合理。对于评审过程特别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委托项目,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增加评审现场服务人员。
1.3.3如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态度和能力不符合项目要求,如招标人提出改进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改进或更换服务人员。
1.4 服务要求:
1.4.1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招标人提出的咨询及委托项目征询,对于紧急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于其他非紧急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1.4.2收到委托征询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审核采购需求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排它性或会引发歧义的条款,应针对采购需求提出合理的商务条款和供应商资质要求建议,主动与招标人需求部门联系人进行沟通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初稿反馈给招标人确认,采购文件初稿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
1.4.3采购文件定稿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人提出的修该意见进行及时修改和反馈。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采购文件的质量,避免出现低级失误,因低级失误返工修改的次数应不得多于3次。
1.4.4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日期,在招标人规定的发布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并保证发布的采购公告和出售的采购文件须为经招标人确认的最终版本。
1.4.5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做好供应商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引导供应商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进行注册。采购文件的发售应支持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其中线上方式应支持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发售不应设置过多的限制条件,应尽可能降低供应商的响应成本。
1.4.6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如收到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并将了解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对于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应及时反馈给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挥供应商与招标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1.4.7在组织项目谈判、评审等工作时,应保证整个过程依法合规、公正、公开,保证过程记录与供应商澄清记录完整、清晰,对于谈判、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负责与招标人一起解决问题。
1.4.8评审结束后,评审报告扫描件应在完成评审当天,最晚不得晚于次日提交招标人。全套采购资料,应在发出结果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
1.4.9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年度委托协议,在实际发生委托事项时,以“委托书”进行确认。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在我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1.5.2经营范围须具有招标代理等相关业务,具有自有或授权使用的电子开评标平台。
1.5.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
1.5.4属于国有控股企业。
1.5.5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1.5.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1.5.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
1.5.8投标人须在本市有固定的符合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的营业场所及业务支持团队,须提供相关证明。
1.5.9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
1.5.10具有三年以上采购(含招标,下同)代理经验,提供近三年与金融机构服务(限本次采购的同类服务)的合作案例,并注明合作项目的名称及签订时间。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1-52981060,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zbq0606@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附件下载:材料1:《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docx
附件下载:材料2: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
附件下载: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xls
为了提高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采购服务质效,加强采购合规管理,现公开对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进行供应商征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采购需求及资格要求
1.1 采购需求:
1.1.1基建类项目公开招标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符合公开招标要求的相关基建类建设项目(包含数据中心用房、生产调度用房、维护支撑用房、汇聚机房、辅助用房等工程的新建、装修、改造,含建筑用消防、电梯、电气、强弱电布线、暖通等建筑工程类土建项目采购代理;地下水池泵房、道路广场工程、景观绿化工程、室外雨水管网、室外污水管网、室外给水管网、室外消防管网、道路照明、电气配电管线、弱电室外设备、弱电及通信传输管道、室外消防控制管线、围墙、大门、基坑支护等室外配套类土建项目;水、电、气等市政引入工程项目等)代理服务。
1.1.2服务类及物品类项目公开招标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符合公开招标要求的相关设备服务采购类项目及相关物品采购类项目。具体包括设备品牌已确定,需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代理商的采购项目。
1.1.3评审专家服务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部分采购项目,应管理规定拟邀请外部专家参与采购招标过程的评审工作,由外部招标机构提供评审专家服务,外部专家包括具备中级和高级职称两类,其中高级职称为正高级职称或教授级高工水平。
1.1.4其他需要委托招标项目
兴业银行上海分行根据项目需要,需委托招标的邀请招标项目。
1.2 技术要求:
1.2.1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协助招标人办理采购工作的相关事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办理采购前后的各项对外报批报审报备报建工作;
1.2.2招标代理机构应与招标人就采购需求进行沟通、协调,并根据需求负责拟订采购工作计划、制定采购方案。如招标人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提供相关专家的咨询服务,咨询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采购需求提出指导性意见、对项目的关键点和难点提供建议和解决方案、委派相关专业的专家参与采购项目评审;
1.2.3编制招标文件,编制采购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格预审材料、响应须知、商务与法律条款、装修技术规范(包括装修、安装、材料等)、工程量清单、采购控制价、响应人提交响应文件的要求及评审办法等;)。负责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协调沟通,按照招标人要求合理设置供应商资格条件、进行标段划分、选择评标办法;在规定时间内交由招标人确认,并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准确性承担相应责任;
1.2.4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发布资格预审公告和招标公告,并确保公告的准确性;
1.2.5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采购文件的印刷、发布、发售等工作;组织现场踏勘,答疑、澄清工作。如出现必须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和修改情形的,招标代理机构须在招标人同意后,对采购文件做出澄清和修改,并通知到各购买文件的供应商;
1.2.6对参与委托项目的供应商资质进行审查,审查潜在投标人资格,确定潜在投标人;
1.2.7招标代理机构应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项目需求抽取项目评审专家、组建评审小组并主动邀请招标人委派代表监督评委抽取过程。承担相关评审费用(包括专家劳务费、会务费和专家食宿行费用等),并对评委名单进行保密;
1.2.8组织项目开标、磋商、谈判、评审等工作,做好开标/磋商/谈判/评审过程的记录。负责对分项报价进行核价,对响应文件商务部分的相关信息进行汇总,并根据项目需要出具书面回标分析。对评审过程和未进行公示(或公告)的评审结果保密;
1.2.9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汇总、编辑、打印、复印、装订评审报告以及采购过程的全部相关资料,评审报告扫描件应在完成评审当天,最晚不得晚于次日提交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及时确认采购结果。全套采购资料,应在发出结果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
1.2.10负责采购结果公示,并办理所有备案手续(如需)。负责及时签发中标/中选通知书和未中标/未中选通知书;
1.2.11负责所有采购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并按要求移交招标人或其他相关部门;
1.2.12招标代理机构应负责对受理项目后续审计工作的协助处理,应对审计意见及时反馈意见并能到达现场进行解释;
1.2.13负责督促、协调供应商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义务。
1.2.14在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应向招标人提供相关法律法规的咨询服务,有义务解答招标人提出的相关问题。
1.2.15在服务期内,招标代理机构每年应为招标人安排1次(含)以上的采购知识培训。
1.2.16根据招标人的要求,为招标人自行采购项目每年免费提供不少于20人次的外部专家评审(专家来自招标代理机构自有专家库或政府采购专家库)等支持服务。
1.2.17需要进行样品暗标评审,以及特殊、敏感的委托采购项目,招标代理机构应委托公证机关进行评审现场公证。费用包括总价中。
1.3 人员资质要求
1.3.1须为招标人配备专业的服务团队,服务团队中至少包括1名经理级以上人员,5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团队各人员均须具有3年以上采购代理经验,服务团队中专业人员至少有2名人员具有IT专业背景或IT相关工作经验、1名具有5年以上建设工程采购代理工作经验。未经招标人许可,团队人员不得擅自变更。
1.3.2当产生具体委托项目时,招标代理机构须至少指派服务团队中的3名人员作为该项目现场评审工作的服务人员(采购文件编制者必须包含在内),其中至少包括1名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和2名专业人员(人员专业背景根据项目的性质和内容确定),应保证服务人员组成结构和分工科学合理。对于评审过程特别复杂或有特殊要求的委托项目,应根据招标人的具体要求增加评审现场服务人员。
1.3.3如提供的项目服务团队人员的态度和能力不符合项目要求,如招标人提出改进要求,招标代理机构应需在3个工作日内进行改进或更换服务人员。
1.4 服务要求:
1.4.1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反馈招标人提出的咨询及委托项目征询,对于紧急项目应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对于其他非紧急项目应在5个工作日内反馈。
1.4.2收到委托征询后,招标代理机构应审核采购需求的合理性以及是否具有排它性或会引发歧义的条款,应针对采购需求提出合理的商务条款和供应商资质要求建议,主动与招标人需求部门联系人进行沟通相关内容,并在规定时间内将招标文件初稿反馈给招标人确认,采购文件初稿需在3个工作日内反馈。
1.4.3采购文件定稿过程中,招标代理机构应对招标人提出的修该意见进行及时修改和反馈。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采购文件的质量,避免出现低级失误,因低级失误返工修改的次数应不得多于3次。
1.4.4招标代理机构应保证能在招标人规定的日期,在招标人规定的发布渠道发布采购公告,并保证发布的采购公告和出售的采购文件须为经招标人确认的最终版本。
1.4.5招标代理机构应在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及时向招标人反馈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情况,做好供应商相关信息的收集工作,积极引导供应商在招标人指定的网站进行注册。采购文件的发售应支持线上、线下等多种方式,其中线上方式应支持供应商网上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的发售不应设置过多的限制条件,应尽可能降低供应商的响应成本。
1.4.6采购文件发售期间,如收到供应商对采购文件的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与供应商进行充分沟通,并将了解的具体情况及时反馈给招标人,对于采购文件的修改和澄清应及时反馈给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发挥供应商与招标人之间的沟通与协调作用。
1.4.7在组织项目谈判、评审等工作时,应保证整个过程依法合规、公正、公开,保证过程记录与供应商澄清记录完整、清晰,对于谈判、评审过程中出现的异常问题应及时向招标人反馈,并负责与招标人一起解决问题。
1.4.8评审结束后,评审报告扫描件应在完成评审当天,最晚不得晚于次日提交招标人。全套采购资料,应在发出结果通知书后三个工作日内提交招标人;
1.4.9与中选代理机构签订年度委托协议,在实际发生委托事项时,以“委托书”进行确认。
1.5 供应商资质要求:
1.5.1在我国有效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和条例。
1.5.2经营范围须具有招标代理等相关业务,具有自有或授权使用的电子开评标平台。
1.5.3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或上海政府采购网进行网上登记。
1.5.4属于国有控股企业。
1.5.5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
1.5.6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的实际控制人或者高级管理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1.5.7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记录和社会声誉,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利用不正当竞争手段骗取中标,无重大经济刑事案件,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况,未被政府部门禁止参加投标。
1.5.8投标人须在本市有固定的符合开展采购代理业务所需设施及办公条件的营业场所及业务支持团队,须提供相关证明。
1.5.9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专用发票开票资质。
1.5.10具有三年以上采购(含招标,下同)代理经验,提供近三年与金融机构服务(限本次采购的同类服务)的合作案例,并注明合作项目的名称及签订时间。
二、报名要求
2.1 在兴业银行开立对公账户,若中标本项目,则通过兴业银行对公账户结算该项目相关费用。
2.2 充分理解我行服务需求并能够根据需求提供相应的服务。
2.3 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4 未被“信用中国”网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未出现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在我行无不良行为记录,不在兴业银行供应商禁用/退出期内。
三、征集时间
本次供应商征集自即日起至2024年11月5日23:59止。
四、报名方式
采购部门联系人:赵女士,联系电话:021-52981060,联系时间:工作日9:00—12:00,13:00—17:00(其他时间请勿打扰)。若有意向请将供应商资料于征集截止时间前提交至zbq0606@cib.com.cn邮箱。
报名注意事项:
1.提交的供应商资料内容包括如下三项:
材料1:《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
材料2: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
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
以上三项材料填报模板详见附件,提交材料无需加盖公司盖章。
2.提交资料所发送的邮件名称如下:《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请仅发送一封邮件,拆分发送多封邮件视为无效应答。
3.提交供应商资料大小不超过20M。(提交的邮件附件总大小超过20M自动拦截视为无效应答,附件请勿通过第三方邮箱转存附件)
五、注意事项
1.能够完全满足我行采购需求、有合作意向、无不良行为记录的供应商均可报名。
2.本次市场调研不代表采购邀请或意向,仅为调研市场情况发起。经审查符合条件者,我行将会主动联系报名者;不符合条件者,将不会联系报名者,材料予以保密。
3.本次市场调研不收取供应商的任何费用。
4.供应商须对报名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将取消报名资格并列入我行供应商黑名单。
5.对于上述事项存在疑问的,请及时与我行联系。
附件下载:材料1:《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反馈材料-公司名称(全称).docx
附件下载:材料2:兴业银行上海分行2025-2026年度招标代理服务项目信息收集表.xlsx
附件下载:材料3:供应商准入信息导入模板.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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