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C+O)已由淮安市淮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淮发改审字【2023】7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PC+O)标段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建设地点:淮安区境内;
2.2项目建设规模:(1)城南二站引河马福街沿线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东、西、南侧截污,河道底泥清淤处置。(2)耳洞干渠南侧5处水塘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5个水塘底泥清淤处置、截污系统构建、驳岸构建、慢行系统构建、水系连通及生态修复工程。(3)西长街-耳洞干渠排涝泵站新建工程:新建一体化排涝泵站一座。(4)玖珑湾北侧、海天路南侧水塘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沿河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及活水循环工程。(5)周恩来纪念馆西侧水域环境综合整治工程:主要内容为水环境提升(控源截污、内源治理、生态修复及活水循环工程)、周边建筑物提升改造、景观绿化提升工程。(6)规划老涧河(地洞沟-铁云路)段新建工程:沿规划永怀路北侧,新建老涧河(地洞沟-铁云路段)河道,并在河道两岸新建绿化带。(7)现状老涧河(沈坤路-地洞沟段)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岸带整治、活水循环及内源治理工程。(8)新路斗渠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河道塑性、景观岸带建设工程。(9)经四路西侧明渠水环境提升工程:主要内容为内源治理和活水循环工程。(10)文渠生态补水工程:主要内容为水质净化、活水循环工程。(11)文渠河内截污段(矶心闸-名人亭)管道提升工程:截污管道更换为污水用球墨铸铁管,管径为DN300-DN400。(12)边寿民路边沟与新一支渠联通工程:将边寿民路边沟与新一支渠联通,新建d800活水管道,顶管施工,工作井内设闸门。注:(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工程量清单为准。)
2.1.3合同估算价:13636万元[其中建安投资13276万元,运维费360万元(其中生态补水厂的基本电费约70万元为固定费用,不参与竞争)]
2.1.4工期要求:36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要求:
(1)建安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设备要求的质量标准:按发包人要求进行采购,设备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3)运营质量标准:生态补水厂出水浊度稳定达到设计标准(≤5NTU),水环境的河道水质符合黑臭水体标准(①透明度≥25cm(水深小于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②溶解氧≥2.0mg/L;③氨氮<8.0mg/L。)
2.2招标范围:淮安区水环境综合提升工程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的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包括本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施工、试运行(联合试运转)、相关各类技术培训服务、整体移交、缺陷保修期内的保修及项目设施运营维护等采购施工运营维护一体化项目的全部工作。
2.2.1施工部分:
设计内容包括:泵站、水厂、管网、河道清淤、绿化等内容。
2.2.2运营部分:工程建成后的运行管理工作内容,其日常运行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负责河道水域保洁,主要包括运营范围内河道,清除杂草、废弃物、漂浮垃圾,保证河道畅通、水环境良好、水面清洁美观。
(2)负责运营范围内相关设施设备的运营维护;对运营范围内的截污管道、一体化提升泵站、闸站、检查井、智能闸门井、公厕及其他配套附属设施进行定期检查与维护,定期清除影响设施正常运行的堵塞物。
(3)负责景观工程、生态驳岸、护坡等管理维护,护堤维修检查,沿岸陆域垃圾收集清理、保洁等。
(4)负责引调水工程的运营维护。
(5)负责雨污水管网和泵站运营维护。包括雨污水管网的巡查和疏通等正常养护(含管道疏通,检查井、进水口清掏,检查井盖及雨水箅的更换,设施设备保养,污泥、弃渣外运等)。本项目一体化泵站、闸站、智能闸门井等全部设施的运营维护(含日常巡查、疏通保养,设施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泵站清洗、保洁、维修,设施、设备定期检测)。
(6)文渠生态补水厂(设计规模5万t/d,具体运营时间按照业主要求执行,预计全年处理水量不超过600万吨)进行日常运营维护,包括日常巡查、运行管理,设施设备日常维修保养,污泥需经第三方机构检测后,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运维主要清单
项目运营维护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表格内容,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项目名称 |
序号 |
运维内容 |
单位 |
数量 |
运营目标与标准 |
备注 |
水环境运营 |
1 |
水体保洁 |
? |
53715 |
常态化保洁,河道水面无漂浮物,河床、岸线以及管理范围内无垃圾;项目范围内水体及其关联水体包括文渠、老涧河、老渔滨河、新路斗渠,水质满足黑臭水体指标标准(①透明度≥25cm(水深小于25cm时,该指标按水深的40%取值);②溶解氧≥2.0mg/L;③氨氮<8.0mg/L。) |
实行常态化保洁,河道范围须定人定岗;要求河岸及水面不能有水草、垃圾和各类漂浮物;浅滩及河床部分有垃圾、淤泥沉积的,水面可见的应清理,已打捞的垃圾应通过垃圾车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倾倒;河道栏杆范围内河岸及附属设施(闸房、闸站、管道、拍门等)上保持整洁,不能有枯、杂树、杂草、垃圾、枯枝败叶。 |
2 |
园路景观绿化保洁 |
? |
104686 |
常态化保洁,景观绿化范围内无大面垃圾,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
运维范围内的景观绿化、园路、广场及附属景观设施的保洁要求干净无垃圾,做到日产日清。 景观范围须定人定岗;发现践踏绿地、攀枝摘花、摇晃树木等毁绿行为及时制止,同时汇报甲方;协助做好绿地内、树池内无种菜、扣绳挂物、堆放杂物现象。园路上出现杂草定期清理,定期对园路、广场进行洒水冲洗。景观范围涉及景观小品及附属设施(亭、廊、栈桥、路灯、垃圾箱、座凳、标识牌等)每周至少保洁一次,保证设施表面干净整洁 |
|
3 |
绿化养护 |
? |
89032.07 |
绿化按三级养护标准执行 |
执行 CJJ/T287-2018《园林绿化养护标准》三级养护标准,景观绿化养护垃圾,及时清理,做到日产日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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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管网清疏(DN400以下) |
m |
5028.8 |
保障排水通畅,确保排水系统正常、安全运行。 |
1.管网允许淤积深度不超过管内径或渠净高度的1/5; 2.检查井允许淤积深度有沉泥槽,管底以下 50mm;无沉泥槽,管径的1/5; 3.雨水口允许淤积深度有沉泥槽,管底以下50mm;无沉泥槽,管底以上50mm; |
|
管网清疏(DN400-DN600) |
m |
2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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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清疏(DN600-DN800) |
m |
94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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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清疏(DN800-DN1000) |
m |
4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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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清疏(DN1500以下) |
m |
4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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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网清疏(DN2000以下) |
m |
3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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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检查井 |
座 |
2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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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栏杆 |
m |
424 |
河道驳岸及沿线设施完好,水工设备正常运行 |
1.定期安排人员对一体化泵站、闸门井等全部设施内外部垃圾、杂物等进行清掏与转运,以及产生的污泥等进行清理及转运,一体化设备井、智能井允许淤积深度井底以上不超过50mm,清淤2次/月,每次完成井室内部清淤,保持水流通畅; 2.驳岸栏杆等附属设施要求安全、牢固、美观,没有缺失,没有破损,通过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安全隐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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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一体化泵站 |
座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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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液压闸门 |
座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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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闸门 |
座 |
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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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补水厂运营 |
10 |
生态补水厂(设计规模5万t/d) |
座 |
1 |
(1)持续稳定运行,出水浊度稳定达到设计标准(≤5NTU); (2)不出现重大安全事故; (3)设备运行保养、维护到位; (4)生产管理规范化。 |
具体运营时间按照业主要求执行,预计全年处理水量不超过600万吨,费用按照出水流量计流量*中标价。 |
2.2.4其他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人员培训、办公及生活家具购置、联合试运转、工艺调试、各类评审、检测报告、环保验收合格前的一切运行费用及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其他部分。
2.3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
3.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企业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或水利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提供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
3.3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3.4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或水利工程专业国家注册建造师一级资质同时执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注:【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3.5.1投标人承担过类似工程:
(1)施工业绩: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 10000 万元及以上市政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水环境工程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
(2)运维业绩: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有正在运营的单项水环境工程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运维业绩。
注:水环境工程包含河道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湿地治理。
(以上业绩所需证明材料详见招标文件)。
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3.5.2 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2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2年为准)内没有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串通投标、挂靠、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受到建设等有关部门行政处罚的,行政处罚日期以行政处罚决定文件日期为准;
3.5.3 企业近1年(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1年为准)内没有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资格(不含项目负责人多投多中后放弃)、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拒不提供履约担保情形的;
3.5.4企业近3个月(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3个月为准)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3.6投标人不得有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情形;
3.7 授权委托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
3.8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根据苏建招办〔2022〕2号的规定,招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3.9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10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为运营单位,其它形式不接受,联合体各成员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成员不超过 2个。
注: 本工程严格执行《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的实施意见》(苏信用办(2018)23号)。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招标人确定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为中标人的,中标结果无效。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至2024年 12月11日;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http://ggzy.huaian.gov.cn:50088/TPBidder/memberLogin);
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是指: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淮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建设工程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地址为:http://ggzy.huaian.gov.cn:50088/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4.3项目收取工具维护费100元及手续费5元。
5. 投标截止时间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4年12月12日上午9时00分。
5.2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自行将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在“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传。
5.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开标当日潜在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议,并根据需要使用淮安市不见面交易系统与现场招标人进行签到、解密、互动交流等活动。
5.4 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5不见面开标大厅具体事项见招标文件。
6. 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7. 评标方法本次招标采用“评定分离”法。
详细评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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条款号 |
条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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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1 |
分值构成 (总分100分) |
投标报价:64分(含建安报价和运维报价) 业绩:20分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2.3.2 |
投标报价64分 |
1、评标基准值计算方法的确定 □直接确定: ?开标时从以下方法中抽取确定: ?方法一:抽取K值法;?方法二:抽取Q1、K1值法;(评标基准价的具体计算方法详见附件B) 2、评标基准值计算具体细则见本章附件B,参数设置如下: 方法一:K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抽 取确定; 方法二:K1值取值范围:95%、96%、97%、98%,开标时抽取确定; Q1值取值范围:65%、70%、75%、80%、85%,开标时抽取确定; K2取值为:100%; 3、特殊情形下,评标基准价调整方式: □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除确认存在评委评审和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投标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低1%扣0.6分,每高1%扣0.9分;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
2.3.3(1) |
业绩(20分) |
一、施工业绩: 1、投标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水环境工程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每个业绩得2分,共2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 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单项合同额在100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工程总承包(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或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合同内容中须包含水环境工程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每个业绩得2分,共2分。 注:(1)业绩证明材料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必须经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和总承包单位四方盖章),三种资料缺一不可。业绩时间以竣工验收证明载明的验收日期为准(竣工验收证明没有载明时间的不予认可)。 (2)联合体投标的,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施工内容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 (3)项目负责人相关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担的项目,不得作为项目负责人的类似工程业绩。项目负责人发生过变更的,该工程的业绩属于变更后的项目负责人,投标人应当提供经备案的项目负责人变更证明。 注:(1)投标人和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业绩不可兼得。 (2)打分业绩与资格审查业绩不得重复计算。 (3)水环境工程包含河道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湿地治理。 二、运维业绩: 1、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正在运行维护的单项水环境项目或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运维业绩(包括BOT运营或TOT运营模式或直接委托运营或PPP模式等)有一个得3分,满分9分。 注:(1)委托运营的项目提供运维合同;PPP、TOT、BOT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运维合同(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转运证明材料),以运维合同签订时间或建转运时间认定业绩,其中运维合同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名称、运维时间、运维内容、规模。若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作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控股比例高于50%)的业绩也予以认可。控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无法证明股权关系的不予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运维内容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 (4)污水处理厂或自来水厂设计规模必须满足3万吨/日及以上,否则不予认可。 (5)水环境运维项目单项合同年度运维费用不得少于300万元。 (6)水环境工程包含河道治理或黑臭水体治理或湿地治理。 2、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正在运行维护的排水管网项目业绩(包括BOT运营或TOT运营模式或PPP模式等),单项合同运维管网长度20km-50km(含50km)的得2分;单项合同运维管网长度50km以上的得3分。 注:(1)委托运营的项目提供运维合同;PPP、TOT、BOT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运维合同(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转运证明材料),以运维合同签订时间或建转运时间认定业绩,其中运维合同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名称、运维时间、运维内容、规模。若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作无效业绩处理。 (2)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控股比例高于50%)的业绩也予以认可。控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无法证明股权关系的不予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运维内容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 (4)投标人提供多个业绩时,以单项合同运维管网长度最大的计算得分,不以多个业绩累计计算得分。 3、投标人及其控股子公司自2019年1月1日以来承担过或正在运行维护的雨、污水泵站设计规模在1万吨/日及以上的(包括BOT运营或托管运营或TOT运营模式或直接委托运营或PPP模式等)有一个得2分,满分4分。 注:(1)委托运营的项目提供运维合同;PPP、TOT、BOT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及运维合同(或建设单位出具的项目建转运证明材料),以运维合同签订时间或建转运时间认定业绩,其中运维合同证明材料中需体现项目名称、运维时间、运维内容、规模。若无法体现上述信息的作无效业绩处理。单项合同中运维多个泵站时,可以叠加计算泵站规模。 (2)投标人的控股子公司(直接控股比例高于50%)的业绩也予以认可。控股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部门出具的企业基本注册信息查询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等,无法证明股权关系的不予认可。 (3)联合体投标的,以在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运维内容的单位提供的业绩为准。 注:1、以上投标人提供的运维业绩单项合同不得重复计分。 2、以上证明材料均需链接至诚信库,否则不予认可。 |
2.3.3(2) |
施工组织设计(16分) |
1.总体概述:施工组织总体设想、方案针对性及施工标段划分(不超过5页);??满分3分。 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和临时设施、临时道路布置(不超过4页);??满分2分。 3.施工进度计划和各阶段进度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0页);??满分2分。 4.施工过程各阶段质量安全的保证措施(不超过15页);??满分2分。 5.劳动力、机械设备和材料投入计划(不超过12页);??满分2分。 6.关键施工技术、工艺及工程项目实施的重点、难点和解决方案(不超过28 页);??满分4分。 7.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应用(不超过6 页);??满分1分。 说明:1.施工组织设计每个评分点篇幅超过页数的,按每1页扣0.2分。 2.施工组织设计各评分点得分应当取所有技术标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施工组织设计中除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其它各项评审要点得分不应低于该评审要点满分的70%。 3.“施工组织设计”评审点采用横向暗标评审,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设置的评审点分别编辑。暗标要编制要求如下:投标文件中“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不能有任何反映出单位名称的标志,更不能出现公司名称、人员姓名、疑似承担过的项目名称以及其他带有暗示性的语言或标记。文字要求宋体,文字部分不得有加黑、斜体、下划线;不得设置页眉页脚(页码除外),图、表中的字体、字号、颜色、加黑、斜体、下划线不限制 |
2.3.4 |
评标方式、评审因素及评审顺序 |
1、评标方式 □定性评审 ?定量评审 □定性+定量评审 2、评审因素: ?商务标:业绩 ?经济标:投标报价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 3、评审顺序: (1)初步评审结束后先评审商务标和技术标,根据评审得分汇总由高到低的顺序选择9家投标人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末位得分相同的投标人均进入下一阶段经济标评审),投标企业数量低于9家时全部推荐进入经济标评审。 (2)最终按第一阶段和第二阶段的综合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取前7家为中标候选人(当投标人综合得分相同时,以评标价较低的优先推荐中标候选人),但推荐的中标候选人不排名,提供不排名的中标候选人名单。 |
2.3.5 |
竞争性判断 |
授权评标委员会作出竞争性判断:?是□否 当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少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但不少于3名时,全部推荐为中标候选人(即定标候选人);少于3名时,评标委员会作出是否具备竞争性判断,如具备竞争性,可继续推荐中标候选人(即定标候选人)。 竞争性判断方式: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投标人业绩等综合情况作为判断是否具有竞争性的依据。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 标 人:淮安市淮安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淮安区西长街417号
联 系 人:王主任
电 话:13952379138
招标代理机构:诚拓项目管理(淮安)有限公司
地 址:淮安市淮安区友谊路美食管场内
联 系 人:朱工电 话:13337966289
招投标行政监督部门:淮安市淮安区数据局
地址:淮安区城西北路29号
联系电话:0517-85189609、85189618
2024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