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对未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耗材采购公告
金额
9.5万元
项目地址
内蒙古自治区
发布时间
2024/12/18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9.5万元
招标联系人郝金鑫0472-6160263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对未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耗材采购公告

  日期:  [2024-12-18]

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现对未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耗材进行采购。采购方式为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与询价范围
(一)项目名称: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对未在内蒙古药品和医用耗材招采管理系统挂网的耗材采购
(二)服务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
(三)预算金额:95000元                
二、响应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近三年未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
(四)服务商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                 
三、获取相关附件方式和地点
通过包头市中心医院网站自行下载
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上午10:00时前(北京时间)。
(二)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器械科
(三)响应文件要求档案袋正面用A4纸密封,并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和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在四个角加盖公章(响应文件材料需交三份)。逾期未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五、响应文件需提供以下资料: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报价表(详见附件1)。
(三)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2),经办人需提供身份证原件。
(四)企业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未发生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行为的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并加盖公章)。
六、询价时间及地点
询价时间:另行通知(北京时间)
询价地点: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器械科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包头市中心医院东院区(原包头市第八医院)
地 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南门外大街22号
联系人:郝金鑫
电 话:0472-6160263
附件1.xlsx
附件2(1).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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