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内容:
招标编号:0730-2411010728/01
本项目于2025年1月09日在西安阎良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报招标人确定中标人,现公示如下:
一、中标基本情况:
招标人:中国飞行试验研究院
招标人联系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阎良区凌云路5号
设备名称:自行式平台车 数量:4台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亚卡黎实业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1,682,200.00
二、评标基本情况:
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要求,对有关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依法依规确定评审结果如下:
1)推荐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上海亚卡黎实业有限公司,制造商海士工业装备(上海)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1,682,200.00;交货期100天内;综合评议得分94.96分,排序第一;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东冠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造商锐仕(山东)工业设备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1,754,62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7.98分,排序第二;
第三中标候选人:南京东来航空科技有限公司,制造商南京东来航空科技有限公司;技术商务评议合格;投标报价买方现场价(包含一切税费)RMB 1,880,000.00;交货期4个月内;综合评议得分81.04分,排序第三。
2)其他投标人排序:
无
3)被确定为废标的投标人名称及原因:
沈阳万洁清洁环保设备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1项初步评审项: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项形式评审标准投标函签字盖章要求:“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该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授权函未提供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陕西欧瑞特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3项初步评审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不能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要求:“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1.4.3项要求:“若经电子招标平台检测,提示出现投标人之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的情况,则视为串通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并进行公示。其他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如可视为串通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并进行公示。”平台检测预警,经评委会评议该投标人存在串标嫌疑,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1项形式评审标准要求:“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同时根据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其他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其他要求:“授权委托书中委托期限和制造商授权书中授权期限均需覆盖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之日起90天)”该投标人在其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特雷克斯(常州)机械有限公司制造商授权书有效期不足,偏离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近三年内没有违法行为,在以往各类采购活动中没有违规和违约行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应承诺函(格式自拟)。”该投标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相应的信誉承诺函,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陕西科美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提供的投标文件偏离了3项初步评审项:(1)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资质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GB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若投标人提供的为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该证书与武器装备承制资格证为合并证书,则该复印件需提供纸质版文件1份在投标时单独密封移交招标人,请勿放入纸质版和电子版投标文件中,请勿上传到互联网)”,该投标人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有效的GB或GJB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偏离招标文件要求。(2)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资格评审标准不能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要求:“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招标文件第二章1.4.3项要求:“若经电子招标平台检测,提示出现投标人之间上传电子投标文件的MAC地址相同的情况,则视为串通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并进行公示。其他情形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判定,如可视为串通投标,按否决投标处理并进行公示。”平台检测预警,经评委会评议该投标人存在串标嫌疑,偏离招标文件要求。(3)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1.2项资格评审标准要求:“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1.4.1 项规定”第二章投标人须知1.4.1项财务要求:“投标人为企业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企业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审计报告的复印件等。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2021年-2023年度财务报表并加盖公章。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前述要求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报表”,该投标人在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未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偏离招标文件要求。
提出异议的渠道和方式:航空工业电子采购平台,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一次性提交给代理机构。
公示时间:2025年1月10日至2025年1月13日
招标代理机构:中航技国际经贸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戴军伟
联系电话:010-84892604
邮箱:aitedyanliang@163.com
公示发布日期:2025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