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重庆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4年12月16日 10: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4C01250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400461595AF
项目名称:重庆市优先监管地块重点监测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5,300,000.00元
最高限价:4,670,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包1:基础信息采集编制布点方案、钻探采样、分析测试和报告编制服务 | 3,910,000.00元 | 1 | 项 | 调查区域包括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渝北区、綦江区、开州区、奉节县、巫溪县、石柱县、酉阳县、秀山县、彭水县、高新区、两江新区、永川区等,以实际开展工作为准;共计28个优先监管地块(以实际开展工作为准),核实与确定调查对象,开展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及人员访谈等工作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服务要求 |
---|---|---|---|---|
包2:质量控制和质量保障服务 | 760,000.00元 | 1 | 项 | 按照质控比例(按照质控比例不低于10%且覆盖每个区县)要求,对涉及的16个区县的地块进行外部质控样分析测试,每个地块不少于2个土壤平行样,1个地下水平行样。 |
合同履行期限:包1: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布点方案须于2025年1月30前提交项目成果;钻探采样应在2025年4月30日前提交成果;监测应在2025年6月10日前提交成果。 包2: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后,须于2025年6月30前提交项目成果。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是(对联合体的相关资格要求请详见附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预留包1预算总额的40.67%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为60%。
1.投标人若为小微企业的,投标人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投标人若为大型及以上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的,需与中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40.67%及以上预留给中小企业,其中将合同总份额的24.402%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3.投标人若为中型企业的,需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并将合同总份额的24.402%及以上预留给小微企业,投标人应提供联合体成员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提供联合体协议(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合同总金额的比例)
注:
1.“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声明函格式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七篇“中小企业声明函”;
2.“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4年11月22日 至 2024年11月29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3:30:00至17: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文件购买费:0.00元/包
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或事项:
(一)投标人应通过重庆市政府采购网(www.ccgp-chongqing.gov.cn)登记加入“重庆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或在“重庆市政府采购网”网上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以及图纸、澄清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三)招标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
(四)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1.招标文件提供期限:同招标文件公告期限。
2.报名方式:无需报名。
四、投标文件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开始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09:3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0:0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五、开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6日 10:00
开标地点:重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厅(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青枫北路6号渝兴广场B10栋2层)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重庆市生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
采购经办人:朱小龙
采购人电话:023-8913624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渝北区礼环南路102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代理机构:重庆市政府采购中心
代理机构经办人:唐玮 杨敬杰
代理机构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
代理机构地址:重庆市江北区五简路2号重庆咨询大厦B座502室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玮 杨敬杰
项目联系人电话:023-67523244 67707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