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GJSS-LNG气化站运维业务外委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金额
-
项目地址
广东省
发布时间
2023/04/25
公告摘要
公告正文
招标公告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GJSS—LNG气化站运维业务外委服务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GJSS-LNG气化站运维业务外委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GJSS-LNG气化站生产运行,做好气化站安全稳定供气工作。
(1)做好气化站值班值守工作,中控室24小时要有不少于1人的值班值守,监控各数据的运行情况;
(2)当班人员需每1小时对气化站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查看各设备运行状况,对压力、存量、流量等数据进行记录;
(3)根据运行需求,做好GJSS用气的气化工作,并安排好卸车计划及卸车作业工作;
(4)每周组织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培训后要有签名、照片学习内容,做好资料的归档;
(5)每日站长和安全员对现场组织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每月站长和安全员至少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6)做好气化站应急管理工作,对气化站应急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好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期开展,演练内容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估、改进措施、参加人员签名、演练照片。
(7)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测周期要求,提前一个月上报检测需求,做好安全阀及压力表更换工作;
(8)做好气化站安全管理台账工作,包括安全会议台账、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教育台账、重要设施检查维护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应急管理台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账,危险作业管理台
(9)每日对储罐库存情况进行上报,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生产报表。
(10)做好气化站隐患整改工作,对现场发现的一般类隐患,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前将相关整改计划、报价等报招标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相关费用另行结算。
(11)做好备品备件、消耗材料、防爆用品及抢险物资采购计划。
(12)做好气化站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气化站干净整洁。
(1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来定。
2.1服务期限:1年,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2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或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当具有LNG气化站运行管理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项LNG气化站运行相关业绩,气化站安全员需持A证。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6.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电话: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ps.gdg.com.cn),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投标人请注意:
13.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3.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联系方式:
2023年4月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就GJSS—LNG气化站运维业务外委服务项目(招标编号:)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GJSS-LNG气化站运维业务外委服务项目
2.本次招标项目服务内容:
负责GJSS-LNG气化站生产运行,做好气化站安全稳定供气工作。
(1)做好气化站值班值守工作,中控室24小时要有不少于1人的值班值守,监控各数据的运行情况;
(2)当班人员需每1小时对气化站进行一次全面巡检,查看各设备运行状况,对压力、存量、流量等数据进行记录;
(3)根据运行需求,做好GJSS用气的气化工作,并安排好卸车计划及卸车作业工作;
(4)每周组织至少一次的安全培训学习,每月不少于4次,每次培训后要有签名、照片学习内容,做好资料的归档;
(5)每日站长和安全员对现场组织不少于1次安全检查,每月站长和安全员至少组织1次安全大检查,发现的隐患进行分析评估,确定隐患等级,登记建档,制定隐患治理方案,对隐患及时处理并上报;
(6)做好气化站应急管理工作,对气化站应急装备定期进行检查,做好现场应急抢险工作和应急演练计划,并按期开展,演练内容包括:演练方案、演练总结评估、改进措施、参加人员签名、演练照片。
(7)严格执行设备设施维护保养管理制度,按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的检测周期要求,提前一个月上报检测需求,做好安全阀及压力表更换工作;
(8)做好气化站安全管理台账工作,包括安全会议台账、重大危险源管理台账、安全检查台账、安全教育台账、重要设施检查维护台账、特种设备管理台账、应急管理台账、设备设施维护保养台账,危险作业管理台
(9)每日对储罐库存情况进行上报,并按照规定时间提交生产报表。
(10)做好气化站隐患整改工作,对现场发现的一般类隐患,于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整改前将相关整改计划、报价等报招标人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整改完成后相关费用另行结算。
(11)做好备品备件、消耗材料、防爆用品及抢险物资采购计划。
(12)做好气化站环境卫生工作,确保气化站干净整洁。
(13)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来定。
2.1服务期限:1年,从2023年6月1日起至2024年5月31日止。
2.2服务地点:广州市南沙区。
3.合格的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范围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应持有市场监督管理局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且持有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含国税和地税)(若投标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一照一码”版本营业执照,则无需提交组织机构代码证及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应持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投标人须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或燃气经营许可的企业资质。
3.3投标人当具有LNG气化站运行管理经验,近三年内至少具有1项LNG气化站运行相关业绩,气化站安全员需持A证。
3.4投标人已按规定的格式和内容签署了投标人声明(详见第六章格式2投标人声明格式)。
3.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进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单位须在获取招标文件前前往平台进行注册并办理CA证书。已注册的投标人可跳过本步骤,无须重复注册。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于2023年4月25日至2023年5月6日,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免费下载本项目电子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人民币)。
6.办理CA证书
6.1在办理CA证书前,请申请人先完成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注册手续,(申请类型请选择“投标人”,采购组织请选择“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注册审批通过后,方能进行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6.2按照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门户操作指南中的“CA办理指引”去申办CA。
6.3办理CA证书后,投标人可通过投标客户端对制作的投标文件进行加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登录并绑定CA证书递交投标文件,开标时在电子采购平台虚拟开标大厅用CA证书解密。
6.4关于电子采购平台及投标客户端使用问题,请查阅平台相关操作手册或咨询平台客服热线电话:020-37850929(咨询时间:上午9:30-12:00,下午14:00-17:00)。
7.投标确认
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是否参加本项目投标,应在开标前登录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进行确认。
8.资格审查方式
8.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8.2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多于等于3名时,取全部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为正式投标人。
8.3满足资格及符合性审查合格条件的投标申请人不足3名时为招标失败。招标人分析招标失败原因,修正招标方案,报有关管理部门核准后,重新组织招标。
9.投标保证金及交纳时间:投标保证金:20000元人民币(大写:贰万元整)(限定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之日前以银行划账或电汇的方式提交到招标文件规定账户。投标保证金必须以投标人的名义转账,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10.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5月1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11.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开标大厅(https://eps.gdg.com.cn),到规定截止时间,未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视为放弃投标。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
12.本公告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https://eps.gdg.com.cn)、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cg.gemas.com.cn/)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3.投标人请注意:
13.1本次采购活动以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流程和数据电文形式的投标文件为准,不接受纸质、传真等其他形式的投标文件。
13.2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与本次投标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不论中标与否,招标人将在电子采购平台通知。
13.3对招标文件进行的澄清、更正或更改,将在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网站上及时发布,该澄清、更正或更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具有同样约束力效力。投标人应主动上网查询。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关信息引发的相关责任。上述澄清、更正或更改在网站上发布的同时,广州发展电子采购平台将通过第三方短信平台发送短信提醒投标人进行查询。此短信仅系友情提示,并不具有任何约束性和必要性,招标人不承担投标人未收到短信而引起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14.潜在投标人或利害关系人对本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内容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天前以书面形式(异议书须加盖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签署,格式详见公告附件)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在异议受理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可以不予受理:
(1)异议提起人不是投标人、潜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
(2)未在法定的异议期限内提出;
(3)本招标文件规定应当以书面形式提出但未以书面形式提出的;
(4)异议书未按照要求签字盖章的;
(5)异议书未提供有效联系人和联系方式的;
(6)开标现场已经投标人确认的事项,开标后投标人又该事项提出异议的;
(7)异议提起人对已经撤回的异议,以同一理由提出的;
(8)招标人已经作出明确答复,无新的事实证据,又就同一问题提出异议的。
注: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不得捏造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材料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对于虚假、恶意或通过非法途径获取证明材料的,招标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列入集团公司不良供应商名单,取消一定期限内参与集团公司投标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广州南沙发展燃气有限公司 |
地 址: | 广州市南沙区珠电路165号广州发展南沙产业管理服务中心大楼四楼 |
邮政编码: | 511458 |
联 系 人: | 司工 |
电 话: | 020-34684393、13535163093 |
传 真: | 020-84683907 |
电子邮箱: | Si130623@126.com |
招标监督机构: | 广州燃气集团有限公司战略管理部 |
投诉电话: | 020-37852032 |
2023年4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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