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泗阳县2023年市民东西道林荫系统改造与物流大道立体绿化建设项目的招标公告 | |||||||||||||||||
项目编号 | E3213010313107410 | 项目名称 | 泗阳县2023年市民东西道林荫系统改造与物流大道立体绿化建设项目 | ||||||||||||||
标段编号 | E3213010313107410001001 | 标段名称 | 泗阳县2023年市民东西道林荫系统改造与物流大道立体绿化建设项目 | ||||||||||||||
招标人名称 | |||||||||||||||||
代理机构名称 | |||||||||||||||||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 |||||||||||||||||
工程地点 | |||||||||||||||||
工程规模 | |||||||||||||||||
标段具体信息 | |||||||||||||||||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 |||||||||||||||||
报名地点 | |||||||||||||||||
公告发布日期 | |||||||||||||||||
计划开工时间 | 计划竣工时间 |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3年4月3日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3年4月10日 | ||||||||||||||
工程类型 | 园林绿化 | ||||||||||||||||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 |||||||||||||||||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 |||||||||||||||||
企业业绩、信誉 | |||||||||||||||||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 |||||||||||||||||
其他条件 | |||||||||||||||||
公告信息 |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3日 08:30至2023年04月1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6.2 开标地点: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852824088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9.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3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招标人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
地址 |
联系人 |
||||||||||||||||
传真 |
电话 |
||||||||||||||||
邮编 | E-mail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 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 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至 ,每天上午 时 分至 时 分,下午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获取 。 | ||||||||||||||||
特殊公告
[0]
4.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2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4.3项目负责人注册专业、资格等级: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园林绿化、风景园林、园林、园艺或植保专业等)的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如职称专业不能体现出园林绿化相关专业,请提供《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或毕业证书,以评审专业或毕业证专业为准); 4.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5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4.5.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a、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b、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c.同时在其他企业担任了法定代表人。 4.5.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4.5.3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6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4.6.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4.6.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设计服务的; 4.6.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6.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4.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4.6.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4.6.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因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4.6.8投标人近3 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4.6.9 企业或项目负责人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4.7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项目负责人办理的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投标人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话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12333(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9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7万元。 5.招标文件等资料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4月03日 08:30至2023年04月10日 17:30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http://ggzy.xzspj.suqian.gov.cn/ ) 的投标人业务系统免费获取招标文件。 5.2 投标人网上获取招标文件需申领 CA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CA锁。因投标人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投标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投标文件的提交 6.1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3年04月13日 09:00; 6.2 开标地点:采 用 网 上 开 标 , 需 登 录 宿 迁 市 公 共 资 源 交 易 电 子 服 务 平 台(http://ggzy.xzspj.suqian.gov.cn/)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开标。 6.3 网上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异议投诉 7.1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日前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联系方式详见本项目招标公告。 7.2投诉事项联系方式: 7.2.1投标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但就《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进行投诉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咨询电话:0527-85278110。 7.2.2工程建设项目异议、投诉实行全流程网上办理,投标人须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投标人)”界面,点击异议、投诉事项,按系统提示要求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所需证明材料及附件。投诉要件、处理流程详见电子交易平台。 8.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1 异议受理单位:泗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13852824088 8.2 投诉受理单位:泗阳县行政审批局 电话:0527-85278110 9.联系方式
2023年03月31日 (招标代理电子印章)
|
|||||||||||||||||
报名信息 | 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