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2023】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金额
1450万元
项目地址
天津市
发布时间
2023/08/07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fzk2023-1-229
预算金额1450万元
招标联系人陈先生15711452078
标书截止时间2023/08/09
投标截止时间2023/08/23
公告正文


【2023】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ZK2023-1-229)
项目所在地区:天津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1450万元,招标人为天津市津房热能技术开发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
获取方式:本项目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23年08月03日09时00分到2023年08月09日17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需携带以下资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投标人资质等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投标人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售后不退。若具体招标文件获取文件时间有所变动以书面通知为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3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天津市)
七、其他
1、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天津大学卫津路校区11楼换热站及周边管线切改工程施工,包括两座换热站的迁移、热力管网铺设等内容,其中热力管网总长度约4084米,管径DN500,涉及供热面积约20万平方米,本标段投资1450万元。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2、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内完工。3、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4、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南开区。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5711452078
电子邮箱:zhzb77@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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