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
谷城县2023国道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金额
4219.05万元
项目地址
-
发布时间
2023/09/15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xygc-jsgc202309gl-008001001
预算金额4219.05万元
招标联系人张丽
招标代理机构湖北鑫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郭女士13886251881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10/18
公告正文

谷城县2023国道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2023-09-15   机电产品招标投标电子交易平台
第一章 招标公告
谷城县2023国道大中修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YGC-JSGC202309GL-008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谷城县2023年普通省道大中修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鄂交发〔2023〕14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谷城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 ,招标人为谷城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 湖北鑫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湖北省襄阳市谷城县境内

建设规模:⑴对谷城县S275谷南线K21+900~K41+000长19.1km及K49+000~K59+000长10km,合计29.1Km道路大修养护;⑵对谷城县S303襄谷线K28+995~K33+700段,全长4.705公里道路中修养护。

其他:招标控制价:4219.0584万元,其中:275省道谷城段道路大修工程3530.9688万元;303省道谷城段道路中修工程688.0896万元。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及竣工后缺陷修复中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1个标段

计划工期:12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3-10-20

合同估算价:42190584.00元

2.3本项目是否采用施工过程结算:不采用
2.4其他:付款方式:本项目最终结算以交(竣)工决算审计为准。付款方式按形象进度支付已完成工程进度计量款的80%,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审计完成后支付至工程款的98.5%,质保期满后无质量缺陷且竣工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不计利息)。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网址: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址: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 其它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或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jyzx.xiangyang.gov.cn/)-进入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58.19.180.143:8081/TPBidder/memberLogin),并进行注册登记和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详见《CA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网址:http://58.19.180.143:8081/fwzx/013001/list.html)。 4.2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3年9月18日00:00至2023年9月22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4.3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需随时关注“电子交易平台”关于本项目的澄清或补充通知。招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发布的公告、公示、澄清、修改、补疑、补充通知等本项目招标过程信息,一经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或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10月18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前,必须在电子交易平台中确定联合体成员单位) 。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5.3联合体投标的在投标文件递交时须明确联合体成员,明确成员后再进行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明确的联合体成员与投标文件中联合体协议书组成成员名单不一致的,视其为无效投标。
6.投标相关事宜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公路施工双信封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北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https://www.hbggzyfwpt.cn)、襄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yzx.xiangyang.gov.cn/)上发布。谷城县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c.hbgucheng.gov.cn/bm/ztb/index.html)、襄阳市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xiangyang.gov.cn/wzsy/)(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1)招标人:谷城县公路建设养护中心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9号
    联系人:?张丽
    电话:0710-7232239
    电子邮件:
(2)代理机构:湖北鑫辰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襄阳市樊城区春园路领秀中原写字楼13楼19、20室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886251881
    电子邮件:
(3)行业主管部门:交通运输局
    地址:谷城县城关镇粉阳路69号
    联系人:张文健
    电话:0710-7232200
    电子邮件:
2023年09月15日
附录: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质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资质等级要求
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的独立法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养护路基路面甲级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财务要求
近三年(2020年、2021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状况
注: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五年(2018年6月至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以施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一项公路建设工程施工任务。(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
注: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施工企业信誉要求
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综合监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本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或者“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中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因拖欠农民工工资而被县级及以上行政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处于有效期内或公示期内;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
附录5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项目经理 1 (1)具有路桥工程施工管理经验,曾担任项目经理(项目副经理)或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职务;

(2)具有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证书)并持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项目总工程师 1 具有公路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注:需提供社保机构出具2023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材料
附录6 资格审查条件(其他管理和技术人员最低要求)
人员 数量 资格要求 在岗要求
路基路面工程师 1 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质检、试验检测工程师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持有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证书
测量工程师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专职安全员 1 助理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书)。
注:
附录7 资格审查条件(主要机械设备和试验检测设备最低要求)
设备名称 规格、功率及容量 单位 最低数量要求 自有或租赁
沥青砼拌和设备 2000型及以上 1 自有或租赁
注:1、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必须在工地现场自建试验室,试验室的设备,人员须满足本工程的要求和完成本项目检测能力,且必须在当地交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母体试验室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综合丙级及以上资质;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2、人员、施工机械设备及试验检测仪器必须满足施工需要,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增减。

备注:“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是指投标人拟参加某标段投标的,应按规定下载该标段的招标文件。投标人的下载活动“市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记录,并可在“下载情况查询”中查看,该记录作为投标人是否下载该标段招标文件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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