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金额
598.04万元
项目地址
辽宁省
发布时间
2018/09/30
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210101201808279576
预算金额598.04万元
招标联系人-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
中标联系人杨立勋
中标联系人-
公告正文
[公开招标] [材料设备] [市辖区]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二标段建设工程中标候选人公示材料设备
工程编号 210101201808279576 工程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
标段编号 G21010120180827957611541540 标段名称 沈阳地铁十号线(丁香公园-张沙布)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甲供材料采购(合同包四:墙面广告灯箱)二标段
建设单位 沈阳地铁集团有限公司 填报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工程类别 材料设备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公示开始日期 2018年09月30日 公示结束日期 2018年10月08日
项目所在区域 沈阳市·沈阳市 建设地点 沈阳市
拟中标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项目负责人 注册资格 证书编号 中标金额
辽宁启立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杨立勋 5787670.0000
中标候选人情况
候选人排序 第一名 第二名 第三名
单位名称 湖南红高粱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辽宁启立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杭州柏年智能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报价 5980420.0000 5787670.0000 6130440.0000
工程工期 77 天 77 天 77 天
质量要求 合格 合格 合格
企业资质 材料制造商 材料制造商 材料制造商
评审得分 90.90 90.07 88.86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它内容
废标情况
废标单位 废标说明
成都奔流标识制作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人提交的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优选顺序不一致
深圳市自由美标识有限公司 投标人提交的两个标段的投标文件中中标优选顺序不一致
报价修正
修正内容 报价修正情况
异议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网上异议投诉系统操作方式:
1.登陆辽宁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1.lnzb.cn/lnzbtb/SSO/Login.aspx?Type=tbdw
2.选择【全省平台】登陆
3.在【业务管理】模块找到【投诉异议】菜单
4.异议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异议】
5.投诉提出:选择【投诉异议】模块对应的【提出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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