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e4313002613a04191
预算金额2500万元
招标联系人郭邦雄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联系人赵焕荣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EPC)
项目编号: E4313002613A04191 项目所属区域: 双峰县
招标人: 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保证金: 0万元
多标:
内容
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EPC)招标公告

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已由双峰县发展和改革局发改行审[2020]23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招标人为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方式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EPC)

2.2 建设地点:双峰县三塘铺镇大枫村

2.3 建设规模和主要内容生产办公用房及辅助设施,供水供电用房及设施,产品展示销售用房室外附属工程及二期挤压车间、产品存储车间等。其中,建设生产办公用房4503.61平方米,二期挤压车间和产品存储车间835.36平方米,购置部分生产设备。本次招标投资额约为2500万元。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自承包合同签订起30日历天之内完成项目工程施工图设计并通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施工图纸审查合格、备案,施工工期150日历天。(以上时间均以发包人通知进场设计、施工为起始计算日,以项目全部完成初验合格为终止计算日

2.5 质量要求:

设计:设计和施工图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应符合和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

施工: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 保修要求:建设部[2000]80号令保修。其中未注明保修期限的项目保修期为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之日起2年。

2.7 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土建装修装饰、设备购置安装及红线范围内的建设内容总承包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工程检测、施工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移交、结算(决算)、工程保修等工作,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2.7.1设计部分:对招标人提供的建设前期资料的复核、补充和完善;本工程各专业的施工图设计工作(含建筑、结构、电气、消防、给排水、照明系统、附属工程、设计等及红线范围内全部工程内容(可参考初步设计文件),招标人书面委托的其它设计工作;施工图设计通过政府主管部门的审查合格、备案;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施工现场指导等工作

2.7.2施工部分:本项目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内容(含各阶段的报批、报建等工作及工程检测费用,以及各种工程资料的编制);

2.7.3设备、工器具等的采购、安装、调试、试运行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包含联合体各方)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或具有入湘中介机构登记证(适用于设计单位)(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3.2.1设计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3.2.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能力;

3.3拟任设计负责人必须具有全国贰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5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由具有施工资质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总数不超过2个(同时具备设计和施工资质的投标人再和其他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单位组成联合体时只能用其中一个资质)有相应资质法人单位的联合体进行投标。除符合上述条款外,还须满足以下规定:

3.6.1 联合体各成员均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应保持有效;

3.6.2 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本招标项目相应专业的资质、关键岗位人员的要求。

3.6.3 联合体成员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联合体各成员依法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6.4 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共同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同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法人公章;

3.6.5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6.6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当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成员均具有约束力。

3.7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9.14.1项要求。

3.8省内施工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建工程情况和省外施工企业主要项目管理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评标时由评标专家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的结果为准;

3.9省外施工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提供其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省外施工企业应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无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伪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或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真实性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省外施工企业须提供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及查询结果,如省外施工企业所在省市没有无在建工程官方查询网址的,须提供由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地市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拟任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须附主管部门综合办公室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出具证明的部门联系人、固定电话、手机)。

3.10投标申请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和设计负责人提供2020年1月1日起近一年以来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自行查询网站截图,盖上单位公章(查询网站: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

3.11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4)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投标担保

5.1、形式:投标承诺(由招标人鉴定及保管);

5.2、按招标文件要求的格式,另单独准备一份开标现场验证,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以及澄清答疑发布

6.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窗口办理CA认证后,从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进行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 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发布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自即日起自行在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ldggzy.hnloudi.gov.cn)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5各潜在投标人提问或质疑的方式:以word文档匿名发至招标人授权的工作联系邮箱(1316962292@qq.com)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131日上午9:00(北京时间,下同),地点: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详见电子显示屏)。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人代表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其委托代理人参加的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及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共同签署并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联合体投标时可授权联合体各方法人代表或拟任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娄底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双峰县人民政府门户网-招标投标

专栏上发布。

9.行政监督

9.1 本招标项目行政监督机构为双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人民防空办公室)电话:0738-6821521。

10.招标人补充的其它内容

各投标人不得采取挂靠、借用资质、代为投标等弄虚作假手段,不得围标、串标,一经发现,立即取消其投标资格,如果中标,中标一律无效,并赔偿发包人的全部损失。

注:疫情期间: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觉接受体温检测,对体温超过37.3°C,投标(竞买)人代表不能提供健康通行卡或进入国家“互联网 监管”系统查询属密接人员的,一律不准入场。

11. 联系方式

人: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

址:双峰县三塘铺镇大枫村

人:郭邦雄

话:***********

招标代理机构:智埔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娄底市娄星区静安街阳光时代小区

人:赵焕荣

话:***********

发表日期: 2021-01-18
附件:

招标资料(双峰湘军生物质燃料有限公司年产5万吨生物质颗粒燃料项目(EPC)).rar

(定稿)2021.1.14EPC双峰招标文件.doc


竞价报名请到网址:http://trad.ggzy.gl738.com/main/zbggShow.aspx?code=E4313002613A04191&typ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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