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摘要
项目编号-
预算金额40万元
招标联系人李晓盼
标书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
公告正文
按照区文旅局年度预算项目实施计划,现组织开展“文旅丰台”新媒体推广项目比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比选项目
采购人:北京市丰台区文化和旅游局
项目名称:“文旅丰台”新媒体推广项目
经费来源:该项目资金预算40万,拟从2024年财政下达“‘文旅丰台’新媒体推广项目”中列支。主要用于“文旅丰台”新媒体运维等工作,包括文案撰写、图文排版、后台管理、视觉设计、短视频剪辑等。
项目简介:
区文旅局现有新媒体平台账号8个(其中:图文账号为微信公众号、今日头条、新浪微博、环游号;视频账号为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视频号)。根据新媒体的发展趋势和用户使用习惯,2024年区文旅局新媒体平台将以视频平台为重点开展运维工作。
(一)内容策划与制作。策划和制作高质量的文化旅游相关内容,包括文章、图片、视频、音频等多种形式,以满足不同用户群体的需求。
(二)平台运维与优化。维护“文旅丰台”新媒体平台的正常运行,确保用户能够顺畅访问和使用。根据需求优化平台功能,提升用户体验。
(三)用户互动与推广。积极开展用户互动活动,如有奖评论、图文征集等,增加用户参与感和使用粘性。通过合作推广、内容营销等手段,扩大“文旅丰台”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吸引更多用户。监测用户反馈,及时回应和解决用户问题,提升用户满意度。
(四)数据分析与决策支持。收集并分析用户行为数据、访问量、互动数据等,了解用户需求和偏好,为内容策划和平台优化提供依据。生成数据报告,并根据数据分析结果,调整运维策略,优化内容布局,提高新媒体平台的影响力和传播效果。
(五)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与维护。与丰台区内的文旅企业、景点、文化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形成新媒体创客矩阵。共同推广丰台区文化旅游资源。寻找外部合作伙伴,进行跨行业、跨区域宣传合作,拓宽文旅推广渠道。
(六)团队建设与培训。建立一支专业、高效的新媒体运维团队,明确各成员的职责和任务。定期组织内部培训,提升团队成员的专业技能和创新能力。鼓励团队成员参加行业交流和学习活动,拓宽视野,提升团队整体实力。
二、资格要求
(一)比选申请人需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二)比选申请人应具有承办项目的相关资质;
(三)比选申请人应具备承办类似项目的经验;
(四)参加比选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当事人名单;
(六)制定工作方案和预算。
三、参选单位需提交材料
(一)参选意向反馈表;
(二)参选单位合法资格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验原件)等】;
(三)项目策划制作方案;
(四)项目费用报价;
(五)参选单位概况和承办案例;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
四、材料送达与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twljfx@163.com,电子版审阅合格后,我局将以邮件或电话的形式告知各申报单位,并通知提交纸质材料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报名时间:2024年3月27日至2024年4月3日(工作日9:00-12:00、14:00-18:00)。
联系人:李晓盼
联系电话:87017232
参选意向反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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